莫洛亚说得好,差不多一切伟大的天才,一生中总有一段特定时期留给后世的印象特别深刻。传说中的拜伦,是那个青年诗人,丰神俊秀、旷世风流,而非参加希腊革命时一副未老先衰的模样。世人眼里的福楼拜,是个面目冷峻的中年男子,蔑视生活,日复一日地伏案写作,可我总想不出他教授莫泊桑小说技法时的神情。而福克纳呢,他在我心中的样子,是个沉默又心不在焉的老头子,完成了大部分作品,整日无所事事。那些寻常人一辈子都想不明白的道理,他而立之年就看透了,到了晚年却还是略带困惑去面对生活。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半年多以前,大二结束我要搬离原来的校区。刚考完最后一门,同学还在讨论答案和商量聚会的时候,我一个人跑到图书馆三楼,躲在最里边的角落发呆。那是理工科学校,所收的好小说少且陈旧,文艺书库从来都是人迹罕至。大二一年,我早上起得晚的时候,因为赶不上8点的课,又不想迟到,就翘课躲在图书馆冷清的三楼,一天又一天,翻着八十年代出版的巴尔扎克陀思妥耶夫斯基。激情的文字让我热血沸腾,发黄的书页又将其冷却。我不紧不慢逐字逐句地阅读,多数时候孤单一人,被包容在一本本知道自己年华已逝的旧书之间,乐得悠闲自在。
就在那个带着离别味道的夏日,我发着呆浏览书脊,有些读过更多的没读过。我走在书架间的狭窄过道上,随手抽出一本又插回去,心里明白很有可能我再也不会见到它们了。
我当时一定心情沮丧,不然也不会走到美国文学栏抽出一本听起来像是讲政治革命的小说。好吧,那就是《喧哗与骚动》。我读书不多,又一直不喜欢美国佬,他们的小说先前只读过爱伦坡和杰克伦敦的短篇集,还算精彩。不过我固执又武断地认为美国人写不出好的长篇(也许是初中时读的缩写版马克吐温造成的恶劣影响),可是那本书我翻了三页,就被完全吸引。
好比第一次吃冰淇淋的孩子,我第一次看到这种时空交错重叠的叙述,把日常生活中人们脑子里的意识波动用文字展现出来,前后的转换没有必然的联系,就像真正的现实一般。而藏于三兄弟的叙述背后的作者,用了高超的手法,将时序打乱,贴在各个章节里,却拼得紧凑充分不令人迷惑,同时又不显得重叠反复使人感到厌烦。
那时候我还没翻过《尤利西斯》,也没读过福克纳以后的鲁尔弗。习惯的是十九世纪小说的套路,情节的推动依照时间的顺序,叙述者无所不知无处不在,尽管注意到陀氏小说里叙述声调的变化却还不甚了了,连“限知视角”一词都没听过。所以对我来说,《喧》无疑向我展现了一个新世界,我先前只模糊感知到的事物这本小说却向我精确展示。我把在那个校园里的最后两天用在班吉和昆丁身上,可惜只读到第二章的一半就该搬离,当时借书卡已经上交,我只好放下小说跟着同学们来到现在这个充满浮云和粪土的学校。
暑假回家之后,我就买来《喧哗与骚动》一气读完。他对不同人物心理的洞烛幽微,实在让人叹服。无奈我出生的小城太有活力,书店以不谙世事的少男少女、渴望发财致富的商界人士、望子成龙的学生家长和想保持身材追求合理膳食的主妇为主要销售对象,找不到福克纳其他的作品,大三开学来了上海,才又读了另两本那个世系里的小说。
这本《野棕榈》,算来是他在完成《喧哗与骚动》十年之后的作品,成书时福克纳该有四十二岁了。我听说他当时虽然享誉欧洲,在家乡却并不受尊重。我不明白《喧哗与骚动》的作者竟会迫于生计,要像陀氏所谓的驿马那样辛勤劳作,就像我不明白世上其他这类事情一样。《野》的形式并不特别,像什么意识流多角度叙述时空倒置都难觅踪影,唯独有个“对位法”,不过我对音乐一窍不通,只看到复线结构和两个故事间的隐秘关联。
小说的主题,大概是关于自由吧。或者还关乎尊严。我不讨厌夏洛特(她甚至让我想起那个身上带着树的气味的小女孩),却只在她最后神志不清,发疯似地在假想的里顿迈耶面前维护威尔伯恩时才为她叹息。她是为了逃而逃,为了爱而爱的。可惜选错了对象,要是男人坚强如她,也许他们的境况会好很多。
本来她这么一个女人,一般就只能有两个下场:像哈代的淑那样放弃或忘记自己的追求,向社会的势力和无聊的偏见屈服,或者就像凯蒂和这个夏洛特,被人们口中所称的野种拖累至死。总之这种女人难得善终。不过在生命原始的激情面前,在摆脱那些始终抹煞着你的个性的日常生活的强烈欲望面前,乏味一生最后得个善终算个鸟。
可惜的是(或者说庆幸的是),夏洛特这种女人毕竟不多,密西西比河不会每年都汹涌奔流、决堤泛滥一次,所以也并非每个威尔伯恩们都能遇上夏洛特们。小说开头的那个房东医生,如果有幸(或者说不幸)在二十年前遇上夏洛特,会否像威尔伯恩这样出走我们不得而知;可威尔伯恩若没遇上夏洛特,二十年后却必定会成为这个有一双笨重小腿和一个灰色妻子的医生。这些包法利先生们娶到的可不是爱玛,而是查理。
威尔伯恩出走时,尚未明白自己只能从一种现实逃入到另一种,他直到后来才意识到。可我相信,夏洛特是明白的,可是她就像密西西比河那样,忍受不了,决堤了。这些讨厌现实向往远方的人们,大概都知道一旦到达远方,远方就失去意义的吧。于是世上有了流浪者,他们奔波着永不停留,可这时流浪不就成他们的现实了吗。
高个子犯人,经历一番磨难,终于不辱使命,得到的报酬竟是加判十年徒刑。州长为了自己的利益,擅自剥夺一个人的自由,这种不公的判罚,荒谬又骇人听闻,可当事人都不在乎,我们就可以为自己的麻木开拓觉得此事微不足道了。对高个子来说,这次拯救让他意识到自己的存在,让他找回自己的尊严,他觉得够了吧。
另外,福克纳的涵盖众生式的句子在这本小说里用来刻画环境的地方比我读过的那三本要多。四十二岁的他描写功力真是登峰造极。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1:08:10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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