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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深处《看这只孔雀-我读奥康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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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1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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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顾长卫拍的《孔雀》时,我不止一次想起弗兰纳里•奥康纳。这片子拍得不错,但和孔雀没什么关系。我觉得有些动物不能随便拿来说、随便拿来打比喻,譬如孔雀、蝴蝶、金钱豹,等等,这些意象意味着极端迷幻、极端神秘、极端暴力和极端的不可理喻。而《孔雀》太浅白了,小家碧玉,细水长流,摆事实讲道理,虽然结尾处让孔雀翘起了尾巴来,却只像是生硬的拼贴,画蛇添足。奥康纳则真是孔雀转世,她的小说洋溢着南方的炎热气质,公路尘土飞扬却杳无人迹,死亡的味道悄悄蔓延,她如一只孔雀立于树荫,绚丽、孤独,又双目炯炯。

我其实没见过她长得什么样,一切来自臆想。奥康纳的小说,我也只读过两个短篇,是偶然从两个选本中发现的。一篇是《善良的乡下人》,一篇是《好人难寻》,我猜测“善良人”和“好人”是相同的词,相同的意思,所以读了两篇也有点只读了一篇的感觉。两篇东西当然并不雷同,我的意思只是想说,两个短篇正读得兴起,忒也不解饥馋。后来我留意寻找奥康纳的作品,却再见不到一丝踪迹。还想看看她的芳容,在这个图像世代,却也是隐而不显。她之于我,在小说外,仅晓得她只活了39年,大半生都在写作、旅行、害病、不快乐,喜欢动物园,喂养过孔雀。所以我想起奥康纳,浮现出的便只能是孔雀般的她。

我浏览过一位作家的小说讲稿,他也重点讲到奥康纳,宣称他有她的一本小说选,我有点嫉妒。不过,也很难说,他分析的作品,也只是这两篇东西。他给她下的定义,是“邪恶”。他说,“奥康纳是个天才,可她也真的是个邪恶的人。”不过,人人心中都有邪恶,书写邪恶,未必不是一种自我排毒和净化?

至少在她给女友的自我描述中,看不出她有一点邪恶的气味:“我自己养了很多孔雀。很美的孔雀。花费不小。但我不抽烟,不喝酒,不嚼雪茄,没有任何花钱的坏习惯。希望有一天,这儿到处是孔雀。”这段文字,引自聂华苓自传《三生三世》。她写到了一点奥康纳,也是听她已故丈夫保罗•安格尔的转述。19 45年,安格尔正在爱荷华大学主持作家工作坊,有一个修女模样的女生来找他,浓重的南方口音,也许还有羞涩与不安,使安格尔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于是他只好请她把名字写下来,这就是弗兰纳里•奥康纳。她基本上是一个孤零零的人,穿着铁灰的裙子,别人热烈讨论的时候,总是默默地听着。她已经开始在写小说了,但那时并不被看好,而现在已经和福克纳齐名。

川端康成在《一个文人的感想》中写到,“一般来说,男性文学家即使没有经历过人世间的辛酸,光凭在书斋里的辛勤笔耕,随着年龄的增长也能逐步了解自己。”但“能够在作品里把自己的心绪表现出来的女性文学家,大体仅限于那些有好几个情人的女子。也就是说,得用几个情人的眼光来观察自己之后才行。不然,女子光凭自己的眼光似乎是不可能看清自己的。”这些话写于1932年,放在今天极易遭受女权主义者迎头地痛击。平心而论,就二、三流的女作家而言,还是比较准确的。不过,一流女作家是不借助男人的,爱米丽•狄金森、爱米丽•勃朗特还有简•奥斯丁,都终生未嫁;去年获诺贝尔奖的耶利内克,嫁了人却还守着自己的姓,看她桀骜的芳容,岂是哪个男人可以征服的?奥康纳也没嫁人,恋爱过吗,恐怕也没有。她们的世界是自足的,自己就是镜子,自己就是写作的资源,自己就是描述的主体,自尊、自恋、自憎、自虐。无关于天下、国家,盘根错节的,只是脚下的一小块泥土,铁灰裙子里痛楚之躯,骚动的秘密。

《善良的乡下人》,看标题像是朴素的牧歌。如果真是这样,就不需要奥康纳来写了。居于这个故事中心的人物叫欢姐,她不是乡巴佬。或者说,曾经是农家的孩子,而现在是完成了学业的女博士,在她母亲的眼里,是一个让她头痛的哲学家。母女相依为命,住在乡间,雇用另一家人做雇工、女佣和说话的邻居。欢姐已经32岁了,郁郁寡欢,没有跳过舞,没有被男人追求过,当然,更没被男人拥抱抚摸过,因为她的一条腿是假肢。她索性让自己变丑,肥胖、邋遢,还改了个难听的名字“赫尔格”,既是破罐破摔,也带点自卫和挑衅。如果她留在校园就好了,那儿有伙伴,有书,需要为学位付出追求。但学位拿完了,只能回家去,也就是说,没人追她,而她也无须再追什么了。她的世界里,还有一个她母亲,这本来也还过得去。但故事开始时,偏偏是雇工家的两个女儿, 一个十八,鲜嫩可人,不少男孩为她倾倒,另一个才十五,已经新婚有喜了,这都不是让欢姐高兴的东西。女作家写母女关系,一般都很紧张,譬如耶利内克之《钢琴教师》,就交织着控制、反控制,霸权、反霸权。然而,欢姐的母亲是恰恰相反的,她是个达观、通泰的老太婆,信奉三条原则:十全十美的东西是没有的;这就是人生;人家有人家的看法。她除了没学位,比女儿更像一个哲学家。不过,女儿的哲学也没白念,吃着饭,她会突然对母亲说:“女人,你可曾内省?你可曾内省以发现自己之不足?天啊!”母亲自然是哑口无言了。不过,日子这么日复一日,也算是河清海偃,天下无事。

当然,故事叙述到这一步,故事也就要来了。确切一点说,所谓来了故事,其实是来了一个人。单调、脆弱的平衡一旦被打破,情节就向着与愿望相反的方向跑。在《钢琴教师》中,埃里卡母女的生活里,出现的是十七岁学生瓦尔特。在欢姐寂寞的家里,来的是个提着箱子的乡下少年,年龄是十九岁。他说自己是推销圣经的,害羞、土气,头脑简单,没什么文化,让人有些同情。因为这同情,欢姐的母亲留他吃了饭。吃饭的时候,他说起自己的悲惨遭遇,和欢姐一样失去了父亲,而他心脏不好,和欢姐一样,可能也活不长。这的确是让人同情的,而欢姐在同情之外,还暗生了些怜悯。怜悯应该比同情更高尚些,更有文化气。然而,在他出门的时候,他却以着迷的眼光打量着欢姐,他甚至握了她的手,还邀请她明天去树林里野餐。这对于欢姐,不啻是一个意外的大事件。他虽然只有十九岁,却千真万确已是一个男人了。在他询问欢姐多大年龄时,她说,“十七岁。”她的声调毫无表情,但这个毫不掩饰的谎言,泄露出她内心有了多强烈的波澜。晚上,她幻想自己明天在谷仓里很容易地引诱了这个资质低劣的少年。当然,真正的天才是能够使资质低劣的人领悟的。

故事讲到这一层,读者似乎都能猜到后边要发生什么事了:这个青涩毛头小子,和这个年长的女人度过销魂时光,完成了自己关于爱的训练。他走了,而她在目送他,有着思念和伤感。故事这样讲,当然也不错,就如海明威十七岁时,常在慵懒的午后爬进三十岁妇人的窗户,领略爱和文学的技巧。不过,这个故事如果真是这样的,也就不需要奥康纳来讲述了。道理很简单,能让大多数人认同的故事,充其量也就是所谓的“新写实”。把电影《孔雀》还原为一个小说,大概也能算新写实中的佳作吧,但仅此而已。最好的艺术却不是认同,是颠覆。所以,《孔雀》使许多七十年代的过来人唏嘘,这的确就是我们经历过的生活,苍白岁月,青春祭奠。但更好的电影是《阳光灿烂的日子》,姜文天生一股霸气,把我们拽进去,告诉我们,那有苍白、何须祭奠?!这才是值得纪念的好时光,自由、坦荡,性和青春一起成长。他无须你认同,因为他在搞颠覆,他以邪压正,态度坚定不移,你不得不相信,他的谎话,才是真正的事实。

扯远了,把目光放回到善良的乡下人身上吧。明天上午十点,欢姐出门应他之约,为了表示并不把这事放在心上,依然穿脏兮兮的白衬衫,可临了出门,又在衣领撒了些香水的替代品。走上公路,不见那小乡巴佬的身影,欢姐立刻觉得被他欺骗。然而没有,他很快就自树丛中走出,还提着那口大箱子。他拉了她的手,摸了她的腰杆,还抱了她,吻了她。她都没有反抗,不过她觉得原来不过尔尔。但他偏偏要问一个问题,问她假腿接在什么地方?这是个人人都在逃避的问题,天大的禁忌,可他就这么问了。她气得脸色通红,但终于没有发作。也许她不晓得该怎么发作,也许她是可怜这个小乡巴佬,因为资质低劣,头脑简单。后来,她领他去了谷仓,还爬到了上层。谷仓、晒场、阁楼,都是演绎爱情戏的好地方,聂努达就在回忆录中写过,他十几岁时去帮别人收割,晚上睡在晒场,漆黑中被一个女人剥夺了贞操。他说到剥夺,似乎是一种甜蜜的暴力。现在,奥康纳笔下的两个男女的故事,正是在谷仓中推进。谷仓是欢姐挑选的,这很自然,这符合哲学女博士对形而下世界浪漫的想像。开始的时候,也的确是浪漫的,他替她摘下眼镜,一次次吻她。奥康纳冷静地写到,他的嘴啜在她的脸上,发出好像鱼那样吮吸的声音。后来,她开始回吻他,反复吻,仿佛要把他的气吸光。不过,她没有失控,至少她以为自己没有一秒钟的失控。

小乡巴佬宣称自己爱她,而且要她也承认爱他。起初她还在抵抗,用哲学家的咬文嚼字,她说,“就某种意义来说,如果不把这个字眼的含义看得很严格,你可以说这话。可我不会用这个字眼。我没有幻想,是那种看破了一切的人。”

然而他对哲学一窍不通,他坚持要她无条件说出“爱”来。她无可奈何,因为她已经把他看做了“可怜的孩子”。她投降了,连声说,“爱,爱。”然而,爱是需要证明的,他提出的证明方式是,“让我看看你的假腿是在什么部位接上的。”她差点晕死。奥康纳把故事讲到这儿,说了一句话,“她对自己的假腿,如同孔雀对尾巴一样敏感。”这句话,我反复读过,百思不解,难道孔雀之于尾巴,就像欢姐之于假腿?奥康纳爱孔雀、观察孔雀,还喂养过孔雀,她要这么写,一定有她的道理吧,反正不管怎样,这个譬喻是非常惊人的,还有些可怖。欢姐从未将假腿示人,自己都不忍心看。但她还是给他看了,“她断定这回有生以来第一次面对纯真的人。他以出于智慧以外的本能触到了她的秘密。”她把裤腿挽上去,假腿接在膝头,接口非常难看。她为他作示范,拆下又装上。然后,他动手再拆下,却把它放到了一边去。这让她惊慌了,但他一下子变得镇静、自信起来,完全不理会她重新安装假腿的要求、恳求、哀求。他打开箱子,取出圣经,揭开封皮,里边居然是空的,藏着威士忌和纸牌。情节至此,仿佛喧腾出峡的江水来了个大拐弯。他嘲笑她的第一句话是,“你刚才还说什么都不信,我还以为你这姑娘真的了不得。”她气得脸色发紫。他为她脸色发紫而洋洋得意,宣称自己用同样方法,得到过许多有趣的东西,包括一个女人的假眼。随即他把欢姐的假腿装入箱子,走了。他丢下的最后一句话是,“你不怎么聪明,我可一生下来就什么都不信了。”

欢姐的母亲和雇工的老婆在田里干活,她们看着这个小乡巴佬走远,一个说如果世人的头脑都像他那么简单,天下就太平多了。另一个叹口气,说,可我的头脑就永远没法简单呢。

这个荒诞的故事,就在这儿结束了。

我弄不懂奥康纳为什么要写这个残忍的故事。我只明白,这个故事的确是太过残忍了。如果那个少年真把欢姐杀掉了,也就是一个刑事案件吧。可他没有,他给予她的是最毒辣的羞辱。这比引诱一个修女,并始乱终弃还可怕。对读过金庸小说的人来说,差不多等于灭绝师太被这个兜售圣经的小子给欺凌了。奥康纳叙述的语调,是那么冷静和坚定,这使故事更加阴森森,透出一股浸骨头的邪恶味。

《善良的乡下人》可以和福克纳最好的短篇《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相媲美。他们都是南方的作家,写的故事都残忍,但《爱米丽》带着挽歌的情调,悲悯和唏嘘;而奥康纳是始终不动声色的,铁石心肠,不泄露丝毫的同情。似乎欢姐真有一个原型,是她的仇家,生死对头,她抢过她的男朋友,溺死过她刚出生的孩子。不然,何以解释奥康纳的恶毒呢?不过,数一数小说史上留下的女人,好女人几乎都是男人塑造的;而女作家笔下的女人没几个可爱的,远的不说,张爱玲、残雪、王安忆、陈染、林白小说中的女人,要么俗腻了,要么就是发神经。这给人感觉,女人才是对女人最刻薄,奥康纳只不过走得更远,更极端。

然而,这样来理解《善良的乡下人》,未免过于简单了。奥康纳讲这个故事,就是为了实现对某个或某种女人的报复吗?大概不是吧。如果是,那用泼妇骂街的方式更有效。我的直觉是,奥康纳的确很残忍,但并无仇恨要推及于其他的女人,换句话说,我以为她羞辱的对象,很可能就是女作家她自己:她的写作,是一种真正的排毒和自虐。在前边引述过的一句话里,泄露出她的秘密来:“她对自己的假腿,如同孔雀对尾巴一样敏感。”她没有假腿,却多年罹患红斑狼疮,她敏感、矜持、骄傲,自恋而且自闭,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她只有一个女朋友,还有一个不会背叛她的伴侣,这就是疾病。慢性疾病滋养两种人,美人和天才的作家,前者如西施、林黛玉,后者有普鲁斯特、托斯妥耶夫斯基,还有写过《疾病的隐喻》的苏珊•桑塔格。奥康纳是女人,又是作家,当天赋才气和疾病弄得她和世人格格不入时,她步步深入地缩回内心去。疾病也就成了她挑衅世界的旗帜,只有她,弗兰纳里•奥康纳才说得出这个惊世骇俗的譬喻,假腿正如孔雀的尾巴。然而,疾病依然是疾病,我相信,她对自己的红斑狼疮,一定是爱恨交加的,就像她对自己的存在。在可以表达的范围内,她昂着自己的头,而在不可言说的黑暗中,她在以隐喻的方式,诅咒着自己,毫不同情、毫不怜悯,推向极端,生不如死。福楼拜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奥康纳岂能例外?悲悯其实是一直存在的,《善良的乡下人》唤起的,是我们对作者本人的仰慕、怜惜和心痛,就像我们面对一只折翅的忧伤的孔雀。

文/何大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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