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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血性乡巴佬-分享沈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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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10: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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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揭晓后,总会招来许多质疑或嘲讽,托尔斯泰、卡夫卡、博尔赫斯等无缘该奖的大师必然被再一次提起,以证明评委的有眼无珠。而这个时候,评委中的汉学家马悦然照例会通过中文媒体说说话,以满足中国人对诺贝尔奖爱恨交加的情结。在马悦然对当代中国作家有些吞吞吐吐的评说中,又总会牵出一个已故作家的名字来,这就是沈从文。据马悦然披露,沈从文如果不在1988年5月去世的话,他将于该年的10月获得这一项奖励。

沈从文若地下有知,不晓得他会有哪样的心情。是淡然、平和,一笑置之吧?我猜不会这样的。这奖励从最小处说,可能真是18个瑞典老人的游戏,但金额和风头,却还没有谁可以盖过它。迄今为止,拒领者也只有萨特一个人。诺贝尔文学奖对沈从文意味着什么呢,至少不是误解、贬损、委屈吧。沈从文写了一辈子,即便在他写出最出色作品的时候,也在受到误读,后半生一度受到遗忘,而在生活和写作的双重状况中,他无疑都受到了委屈。据马悦然披露,他在惊悉沈从文去世的消息后,曾打电话到中国驻瑞典大使馆核实,但接电话的人反问他:“沈从文是谁?”这是让人十分惊讶和感慨的!我真希望他能够带着愉悦和尊严,从瑞典国王手上接过奖状和奖金,我相信,这会让他曾长期抑郁的内心有一些舒展。然而,愿望而已,那年领奖的是埃及人马哈福兹。

今天的读者一般是通过别人的回忆来认识沈从文的,在那些充满缅怀的散文中,沈从文似乎总是淡然的、平和的,甘于寂寞、与世无争。而他晚年的照片,那个圆脸、无须、慈眉善目的老人形象,也在为此做着最好的注释。但我要说,这的确是真的,但远非全部。

沈从文不是怀着淡然、平和的心情写作的。近年出版的《沈从文全集》共有33卷之多、一千万字之巨,其中大多数是50岁之前写下的,仅从这个庞大的数字上,就可以看出他争雄天下的抱负。1922年他来到北京,写作既是为了改写个人的命运,也是为了创建一个纸上的世界。1938年,沈从文在云南呈贡写给大哥的信中,提到自己在“寒酸”生活中对写作的坚持,他自信地说,“我这工作,在另外一时,是不会为历史所忽略遗忘的,我的作品,在百年内会对中国文学运动有影响的……充满骄傲,心怀宏愿与坚信”。在他的后半生,许多作家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写,如老舍之写《龙须沟》;一是不写,如巴金,便再没有小说了。沈从文则走了另一条路,他依旧在写着,写文物,所谓“花花朵朵、坛坛罐罐”,一部《中国古代服饰研究》堪称巨著,和钱钟书的《管锥篇》一样,属于那个荒芜时代生长的奇葩,并且同享不朽。孔子说,“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我以为那时的巴金,堪称为狷,而沈从文、钱钟书是真正的狂:深信天降大任与我,舍我其谁?虽然沈、钱总被后人一厢情愿地敬为温良恭俭让。

钱钟书的小说,除了《围城》,就只一本薄薄小册《***鬼》,极有才气,也是逞才使气,如高手偶现江湖,一朝解气,收刀入鞘,从此长揖而去。而沈从文的小说,至少十倍于钱吧,因为太多,质量参差不齐,也就像是恣意生长的野林子,杂芜而有勃勃生气。小说之于他,不是心血来潮,是视为一生的工作,甚至前二十年的写作,都还仅仅是“习作”。因为他的宏愿,如他信中所说,是在用一支写小说的笔,去孤立对峙整个的社会。换句话说,他要写出一个纸上的世界,同现实的世界相抗衡。这个世界的主体,就是一个叫做“湘西”的地方。

我和很多人一样,都是从《湘西》、《湘行散记》开始进入沈从文的世界的。湘西美得让人伤心,因为美都是脆弱的,让人发愁的,就连沈从文自己的文字也在时间的流逝中,泄露出灰蒙蒙的怆然来,“去乡已经十八年,事事物物自然都有了极大的进步,试仔细注意注意,便见出在变化中堕落趋势。最明显的事,即农村社会所保有那点正直素朴人情美,几几乎快要消失无余……”他说的,还是1934年冬天的景象呢(《长河》题记)。我阅读沈从文,已经是1970年代的最后年头了:那真是一个激情充沛的阅读期,和沈从文一起进入大学校园的,还有钱钟书、金庸、萨特、福克纳、米切尔,以及阿梅农、阿加莎•克里斯蒂……是繁华盛宴,也是泥沙俱下,让每个人都患上了嗜读癖。同寝室中,最早大赞沈从文的,偏偏是个与文学没什么缘分的人,他来自山西,那儿贫穷、干旱,一口井要打200米,一年只能吃上一斤肉,所以他就迷上《湘西》了。沈从文的湘西,是可以让人以各种方式来表达爱意的。时间再过了十多年,我问去过湘西的人,那边是否还有些《边城》的风味?回答都是一律的:“早就面目全非了!”我这时已经不会吃惊了。这倒不是因为我的冷静中多了些常识,晓得大炼钢铁、滥砍滥伐的历史伤了山林多大的元气,而是我怀疑,这个世界是否真正的存在过?就连沈从文自己,当初也表现了暧昧和犹豫:妻子问,你写的到底真不真?他回答,为什么不问美不美?

现在我可以肯定地说,这是一个桃花源。陶潜的《桃花源》是用诗写的,带着明显的假设、虚拟和模糊,没人会把它当真,不过就是寄托梦的地方吧。沈从文的湘西则是散文的质地,一条河、一条官道、一座城,都有名有姓,每一件道具,一条船,一块川盐,都是实指,毫不含糊。在这个风土中,徐徐展开的故事,也仿佛是作者在忆旧。其实,这也都是为安置梦而虚构的。可以作这样一个假设:如果沈从文从未离开过湘西,而又掌握了小说的技巧,他能坐在凤凰的一棵桔树下,写出如我们今天所见的《边城》么?一定不会的。要写,也不会是这样子。寻梦是需要距离的。

这和加西亚•马尔克斯写《百年孤独》有一点类似,马尔克斯从姥姥那儿学到了以毋庸置疑的态度讲鬼故事的方法,这使天马行空的魔幻也释放出了现实的力量来。而沈从文在造梦的时候,其态度自然也是毋庸置疑的,但和马尔克斯不同的是,马尔克斯始终是清醒的,晓得自己在干什么,而沈从文沉浸其中,自己也莫辨真假了。当然,文字里的湘西,何尝又不是另一种真实的存在,就像大地,可以让我们进入和分享,从而寄托我们的愿望和哀悼。

沈从文笔下的湘西,几乎人人是好人,如《边城》的顺顺、大佬、二佬、翠翠、爷爷、杨马兵,如《长河》的长顺、夭夭、老水手,都好到极处去,倘若有瑕疵,也是反过来证明他们作为常人的完美。就连一个嫖客和妓女之间的情义,“也常常较之知羞耻的城市中人更可信任。”从这个结论出发,湘西那些可恶的家伙,要么本身就自城市来,要么就是被城市的风气染坏了。再譬如刀子,这是和血腥、血性最有关联的,湘西人在需要用刀时,就霍地***,并且敢于捅出去。对付仇人是这样,两男争一个女人,也是这样,因为湘西人“不作兴有‘情人奉送’如大都市怯懦男子爱与仇对面时作出的可笑行为。”

血性,似乎是沈从文给一个人下判断时,首要的尺度。我想起一个和沈从文了不相干的大作家,他一生迷恋的也是匕首和流血,佩服的英雄全是些街头的恶棍、流氓和冷静的杀手。这就是阿根廷的博尔赫斯,居于大地的另一面,自我囚禁于书房或一个更大的、环形的图书馆。他对杀手的向往,来自他自身体魄的孱弱,全是一个个高度抽象的愿望。这和沈从文完全不一样,《从文自传•怀化镇》里有一段很平静地写到,“我在那地方约一年零四个月,大致眼看杀过七百人。一些人在什么情形下被拷打,在什么状态下被把头砍下,我可以说全部懂透了。”这一份经验是十分可怕的,而它带来的后果就是:“使我活下来永远不能同城市中人爱憎感觉一致了。”城市中人,这是一个他念念不忘,总以轻蔑口气说出来的词。那么,像博尔赫斯这样的绅士与智者,也该算这群人中的某一个吧?似乎不一定。在沈从文的词典里,城市人,大概是总括贫血、懦弱、市侩、狡诈……的一个大名词。他对自己最满意的称呼,自然就是“乡下人”。

巴金是沈从文的挚友之一。《怀念从文》可能是巴金写得最出色的散文,见证着他们之间极深的情义。他们在青年时有过相同的选择,即脱离故土,毅然出走。不同的是,《家》是控诉,巴金之离开,意味着精神上的永不回头。在巴金的感召下,多少年轻男女携带着《家》、一口皮箱和朦胧的希望,远走了他乡。在我眼里,巴金的形象始终是青年、战士,是黑白电影《家》结尾处站在甲板上出三峡的觉慧,迎着风把白围巾向肩后坚定地一甩!而我从一开始阅读《湘西》,我就觉得沈从文是一个中年人,似乎他从未年轻过。这不是指他的面孔,在较长的时间内,我甚至都没有看见过他任何的照片。我所说的中年人,首先是一种中年感,来自阅读的声音,他在他的文字中说话,缓慢、低沉,带着无法派遣的哀愁,仿佛在看着自己披肝沥血、一生呵护的家园,正在留不住地褪色、远去,缥缈了。后来我明白,这种声音,就是所谓的沧桑。这种沧桑,流入《长河》,在题记中表达得尤为沉痛。他是带着故乡一起出走的。《长河》可能是沈从文最深刻的小说,这种深刻表现在作者从单纯而倔强的赞美,终于有了相当的犹豫,因为他在无法扭转的变化中,写出了乡土湘西和纸上湘西的双重困境,而他要以一己之力坚守的东西,在更宽广的人世间,已经式微了。1940年代末,沈从文曾经试图自杀,除了极大的政治压力外,也许还有对“湘西”远去的悲剧性体验,这和王国维自沉昆明湖有着内在的相似,都自殉于某种坚守不二的传统价值观。

在沈从文的时代,鲁迅是一个巨大的存在。虽然在沈从文的交往中,鲁迅基本上是缺席的,然而对于那时代所有的小说家,鲁迅都必然会在场,因为他是最大的参照系。鲁迅同巴金、沈从文一样,都是从故乡出走的,而且始终在写故乡,就后一点来说,他比巴金更加接近沈从文。但故乡在两个人的笔下,呈现出完全不同的风貌。鲁迅的故乡,生活着的,不是翠翠、顺顺、大佬、二佬这种人性至纯、重义轻利的乡下人,却挤满了孔乙己、华老栓、假洋鬼子、赵七爷这样病恹恹的活物。故乡也有过短暂的欢愉,但都和戴银项圈的润土一样,早就过去了。在题名《故乡》的小说中,故乡无非就是“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凤凰、茶峒和鲁镇、未庄的云泥之别,可以举两个人作代表:一个是翠翠,一个是阿Q。沈从文对故乡有着深切的爱,四十岁时他还说,写湘西,就是要写出在湘西人身上有着的“人类最高品德的另一面”,要“写出对这类人的颂歌”来。他从未怀疑过自己的身份感,即一个乡下人。也正是在这一点上,鲁迅和他有着最大的不同:“觉得北方固不是我的旧乡,但南来又只能算一个客子,无论那边的干雪怎样纷飞,这里的柔雪又怎样的依恋,于我都没有什么关系了。”(《在酒楼上》)这种丧失家园的漂泊无依感,使鲁迅超越了同时代的所有作家,触摸到了虚无。沈从文坚定,鲁迅彷徨;沈从文理想、浪漫,鲁迅清醒、焦灼;沈从文是相当单纯的文学家,鲁迅还兼着最为沉重的思想家。当沈从文终于在《长河》中写出了他的犹豫、不安时,鲁迅已早被孤独所吞噬,长眠地下了。今天不少人是很乐于比较两人文学上之优劣长短的,这种比较其实没意义。沈从文比鲁迅单纯,而单纯往往是幼稚的别名。但文学家的幼稚,并无伤于他作品的品质,譬如李白、杜甫,其幼稚就是少有人能匹敌的,就像少有人能抵达他们诗艺的高度。因为有鲁迅,我们看到现实无所不在的严酷与荒谬;又由于有了沈从文,我们就有了一个寄托愿望的共同的湘西:它不在苦难的大地,也不在缥缈的天上,它在别处,在纸上。

沈从文的小说,《边城》也许是写得最好的,却不是我最难忘的。《边城》的好是顺理成章的,故园之美、人情之美,溢于他的文字中,我早已不再陌生了。他最让我震动的小说,是他小说中偶然一现的另类:他讲了一个血性的故事,我所读之后的感受是,都市人也可以是乡下人。这个小说的名字叫《都市一妇人》,一篇少有被人提起的作品。

这个故事即便被三言两语转述出来,也是让人难以平静的:一个大地主的儿子、二十岁的英俊上尉,爱上了一个三十五岁的妇人,因为她的美丽、尊贵、善解人意和风情万种。这妇人原本北京小户人家的女儿,天资聪明、俏丽,来往旗人贵家以缝衣绣花讨生活。后来进了一个老外交家的宅中,被收为养女,从此浸染了一身华贵人家的气息。后来,她未经养父同意,和一个青年人私奔到上海。狂热的恋情后,青年把她抛弃了。她那时仅仅二十岁,唯一办法就是回到北京,在养父跟前滴泪悔过,得到了养父的宽恕,一切又恢复到从前。然而自此之后,她成为了另一个人,从前她被男人糟蹋,现在她学会了糟蹋男人。为了虚荣,她甘愿做了×总长的姨太太。当×总长被刺杀后,她联合妓女出身的二姨太,各争得一笔可观的遗产。然后她又去了上海,做了一个妓女。作为妓女,她的华贵气质,是风采逼人的。有钱的男人争着为她折腰,还有人为她自杀,而她想要就要,想甩就甩,很奢侈地活了多年。三十岁后,她倦于风尘,做了一个老将军的别室,想从此过上长久而安宁的日子。然而,两三年后,老将军死了。老将军的朋友专门开了个俱乐部,请她来管理。于是她就像个解甲归田的老兵,收了心,专意做掌柜,颐养天年了,活得贞洁而素朴。就在这时候,她和上尉相遇了:一个快要熄灭了的火把,同一个不曾点过的火把并在一处,又放出了极大的光!在青年上尉滚烫的追求中,她嫁给了他。婚后生活,如胶似漆。但一个夜里,青年的眼睛被人用药揉瞎了。女人痛苦得晕死了好几回。后来他们八方求医,都没有效果,最后决意返回家乡,相依为命。但天不从人愿,他们乘坐的轮船,失事沉没,一船人全死了。当“我”晓得沉船的消息后,自然是很沉痛的,但讲述这个故事的一个老军人却说死得好:一段孽缘总算了结了。因为他能肯定,下药的人就是那妇人,目的要让丈夫永远看不见她衰老。

当年我读到这儿时,是有点心惊肉跳的。但更让我惊诧的,是沈从文给予这妇人以超越道德的赞叹:“那么新鲜,那么有力。”因为,他眼所见的都市妇人,都像蚱蜢、甲虫,“不是极平庸,就是极***,没有什么灵魂,也没有什么个性。”但这个因爱而揉瞎丈夫眼睛的妇人,却“如一个光华炫目的流星,本体已向不可知的一个方向流去毁灭多日了,在我眼前只那一瞥,保留到我的印象上,就似乎比许多女人活到世界上还更真实一点。”如果说沈从文在经营纸上的湘西时,是洋溢着自恋的乡情,那《都市一妇人》就是对都市活生生、直接的挑衅。他何曾甘于寂寞呢。

沈从文作为一个自称的乡下人,他和跟自己经历大不相同的胡适、徐志摩等人往来密切。丁玲对此曾在一篇文章中暗示,沈从文这样做是出于自卑,因为他“希望自己也能在上流社会有些地位……始终有些羡慕绅士阶级……他很想能当一位教授。”丁玲的话是说得刻薄、浅陋的,她可能误解了沈从文,也误读了沈从文侠肝义胆写出的《记丁玲》。丁玲的一生很不容易,有过非常苦难的日子,但苦难似乎没有让她多悟到点宽容,她给人的印象总有些自负、敏感,睚眦必报。1980年6月沈从文在和美国学者金介甫的一次访谈中透露,丁玲曾模仿他的笔迹给鲁迅写过一封信,造成鲁迅对他的误会,他和鲁迅没有来往就是因为这件事情。(《沈从文晚年口述》陕西师大出版社,2003年版。)我读了这段回忆,吃惊的程度,不减于读《都市一妇人》。说远了。

在上世纪自称乡下人的文学大师中,除了沈从文,还有一个是福克纳。一个有趣的相似之处是,他们其实都有显赫的家世:福克纳的曾祖父是大庄园主,在南北战争中官拜上校,统领过一个团,至今石像还矗立在故乡的小镇上。其祖父则当过州议员和银行的董事长;父亲最不济,也做过密西西比大学的庶务长。沈从文的祖上似乎更多了些传奇,祖父早年加入曾国藩的湘军,战功卓著,22岁即任云南昭通镇守使,后升任贵州提督,相当省军区司令了。其父参加过抗击八国联军入侵的唐沽战役,后来在北京组织过“铁血团”密谋刺杀袁世凯,虽因泄密而不成,但只此足可以证明这个男人的勇敢和刚烈。有其父必有其子,沈从文的血性是有来历的。福克纳和沈从文一辈子都在写着自己的故乡,土地、传统、真情实感,不同的是,福克纳写的是挽歌,沈从文写的是颂歌,福克纳把南方安放在了历史中,而沈从文把湘西供奉在了永恒里。在不朽的《献给爱米莉的一朵玫瑰花》里,福克纳把那些留不住的东西都和爱米莉一块埋葬了;而沈从文在《都市一妇人》中似乎投下了自己的影子,拼死也要把最后的美色留下来。死对于沈从文,不是一个十分特别的字眼,他淡淡地告诉金介甫,“我亲自看到总共有五千人被杀。”对流血与死亡的亲身体验,中国作家哪一个能超过他?

文/何大草

(选自何大草散文集《记忆的尽头》,全书18万字,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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