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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一本书去巴黎《转载 BY 陈念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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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10: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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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一本書去巴黎],書名輕鬆寫意,很輕易地就讓人誤以為是休閒書。無非是時尚雜誌類或者一本小說還是詩集,了不起帶本旅遊導覽吧?

一翻下去,越看越讓人冒汗,豈僅是一本書而已,滿堂法國史繞著巴黎轉,給他上天下地挖出個掀翻了的歐洲政教血淚史,卻是一步一腳印地,悠閒地在巴黎走出來的。林達帶去巴黎的這本書,是雨果的[九三年]。而林達自己去看巴黎的眼睛,卻是跨越時空的一本人類史。

我自己寫了一本[窮逛巴黎],隨便吃喝聊點古典音樂、劇場與電影,介紹巴黎人把藝術當作生活信仰的傲慢與偏見。編輯,對我期待很高,拿這本林達的書給我,言下之意,很看重我地暗示: 比照辦理。真要這樣比,簡直是抬舉我,林達先生若知道,可要覺得荒謬了。

從事寫作,是我的幸運,從來不敢忝為作家之列。繼續寫下去,不是覺得自己高明,很簡單,就是不想去上班而已。

我知道自己人緣不錯,讓很多編輯恨鐵不成鋼地過度期待,希望我寫出曠世鉅作,拿個什麼什麼獎之類的,天哪! 這也太強人所難了,十年前,我剛寫第一本書,就被著名的總編輯這樣期待: 妳給我的書,要以拿獎的心情來寫,不要當自己是普通人,就算這本書沒市場,我也願意幫妳出版。我真的很感激獲得這樣的賞識,也很羞愧自己不識抬舉。但我就是我啊! 雖然不隨便,但總是很隨意,絕對沒辦法刻意呀!

就像我寫小說,寫得在廚房裡團團轉,麵粉被我捏了幾百斤,左鄰右舍諸親好友經常要接收我強迫送上門的糕餅,別人翻兩下就看完了,我可是要失眠好幾年呢!

之所以開始做吃力不討好的翻譯,寫些吃喝玩樂的旅遊書,也就是因為要熬著寫出那老是在腦子裡陰魂不散的小說。

自從看了[香水]與[玫瑰的名字],一開始忌妒得要命,寫得真好,既而想通了,有人已經把小說寫得這麼好,我寫不寫,都不要緊了(沒出息吧!) 好書,絕對會成為暢銷書,雖然暢銷書不一定是好書,但真正的好書,絕對不會寂寞。

帶一本書去巴黎,就是本好書。我要感謝林達,寫出一本這麼棒的書,我的書,出版與否,已經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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