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所有事情都有兴趣,所以我经常上当,在一个冷漠的社会里,你的热情在他们眼睛里就是不成熟。他们为面子活,你为兴趣活,你觉得你这样很开心,他们觉得你很无聊;你觉得你很真诚,他们觉得你在标榜自己。所以,我现在即使有兴趣也会装做“平常心”的样子,只是为了满足大多数人的思维方式,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觉得我这个人比较可靠。激情永远不能放在口头上,放在口头上就是闷骚——马上就给你扣帽子。你必须“一个巴掌上去,给人看到五根手指头”,他们才觉得你和他们一样。一样了,接下去才可以交流。不一样就要培养,培养不出,就是你领不清——人生除了物欲和强迫之外,几乎一无所有。即便如此,还要相互误读、有时夹带了各种自嘲与挖苦。难怪当我读过《百年孤独》这样的小说之后,竟会流泪。我的生命接下去的一切似乎只剩下白描了。我不会缝殓衣,也不会做小金鱼,更不会升天。杀掉三千多人对我来说也只是一个数字而已,我是多么渴望生活呀,但生活却连看也不看我一眼,我被禁锢在羊皮纸里,因为我很孤独;因为我很孤独,所以我只能去那个地方……
这本书有些章节很变态。比如猪尾巴、便盆房、“失眠热”等等,但语言却很质朴,而且直接涉及到了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所以,它才有如此震撼人心的力量。人,这种卑劣的东西大多数情况下就是这样的。他们除了孤独,一无所有。甚至连哭泣的时候,也没有眼泪。心里想的还是最实际、最可靠、也最无聊的鸡零狗碎。能在马尔克斯字里行间中读到乖戾、愤怒(而不是魔幻)的人才是真正读懂了这本小说。然而读懂之后又能怎样呢?什么也做不了,一切都是注定的悲剧,再往后人们会称呼这样作品叫“伟大”——仅此而已。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0:49:19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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