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环珮空归
1蕾丝已乘黄鹤去。 (2009-02-19 09:59:07)
作为一个“蕾丝控”属下成员,我对这物件儿也算小有涉猎。比如,十八世纪出现时,它也被用于贵族男性的衣领袖口袜沿上。试想那阵势,大蓬卷发+络腮胡子+泡泡袖子+风情蕾丝,整套下来对比鲜明,很有野兽美女味儿哦。再比如在机械化生产前,加工非常复杂,一个简单图案都需要熟练女工用近百只小梭花上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来编织,辛苦度和我们的绣花女工也不相上下——只是不知是否也有“唾绒”在墙角,好让文人墨客来抒发下怜香惜玉却用处不大的情怀。
但时至今日,蕾丝已被女人霸占甚至垄断了,它出现在她们的裙边袖角桌布床罩人偶玩具内衣鞋袜上。总之,只要有女人,必定会有蕾丝。今儿,咱单另说下服饰蕾丝。根据使用人群的内穿外穿不同,“控”们又可划为两种:裙边袖角的属于“蕾丝外控”,走的是浪漫公主范儿;内衣吊带袜上的属于“蕾丝内控”,走的是性感女王范儿。
公主范儿的极致是一淑女服饰品牌设计者,据说她已人到中年尚气质出众,不论居家出游,还是爬坡上山,都坚持穿以长裙立领蕾丝花边为特征的淑女衣裙。这般特立独行,把自己融为一贵族风景线,当为我辈所景仰。至于女王范儿,其代表该是埃及艳后克丽奥佩特拉之类人物了,而诸君百度到的蕾丝艳后们却多是内衣秀了,黑花边雪白肌肤摆出的姿势煞是诱人,真让人瞠目结舌也。
可放眼中外,但凡有战斗力的男子多喜女王的聪慧霸气,而宁可撅弃公主的温顺无助了。细数,有好莱坞的封面摄影女王莱博维茨,银屏铂金女王张曼玉,时尚新贵女王彼伏瓦洛娃……她们用各自的魅力与能力勇往直前,时间雕刻了她们,也成就了她们。在女人们争先恐后向她们靠拢的同时,我们终于觉察到“蕾丝外控”越来越少了,这让有蕾丝搜寻症的在下少看多少花边啊。
咳咳,莫愁前路无知己。感慨刚完,一窈窕女子就在我前面扭搭扭搭地走着,低腰牛仔裤裤腰处现身说法了一段大好蕾丝,貌似几双蝴蝶在上下舞动。我色心大起,尾随而去,想打听下这内衣何处购得。待到咫尺,才发现,人家那是纹身……这让人不由得扼腕道“蕾丝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环珮恨”。名角儿大仙更有言在先:蕾丝璀璨,最后一道风景若隐不现,在蕾丝面前杜蕾丝显得真怨。可见蕾丝真的是前戏,不论是在从公主到女王的成长蜕变中,还是在make love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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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柳暗花明又一鞋。 (2009-02-26 15:10:05)
在某个世纪,中国男人除了忙着替女人定三从四德七出之条外,还顺便将她们的脚下狠手缠成了三寸。天下乌鸦一般黑,外国男人也不闲着,只不过他们稍微人道点,将缠脚变成了制鞋。他们鼓吹,尖细的高跟儿,让女人行走姿势袅娜,更容易激起男人的爱欲。
多数女人便信以为真。在《七年之痒》中,玛丽莲梦露那个被地铁排气口的风掀起了裙摆,直引得无数英雄竞折腰的著名镜头,功劳之一就包括那双由 Salvatore Ferragamo 设计的镶金属细跟高跟鞋,而她自己也声称高跟鞋对她的事业有极大帮助。在《Sex and City》中凯丽的经典台词是“站在高跟鞋上我可以看到全世界”“爱情可以逝去,但鞋子永远都在”。
好一群痴情鞋女,生生儿将高跟鞋和爱情事业双挂钩了。
事实上她们是中了男权主义的小阴谋:从思想到行动上束缚起女人。高跟鞋有什么好?夹脚、走不快、使人行动不便。还记得《野蛮女友》的女主角崴了脚,鞋一高一低不能穿了,幸而有一良善男友,才换得他臭球鞋扬长而去的情节吧。若你命不好,月黑风高夜遇一劫匪,你觉得脱下高跟鞋敲歹徒脑袋胜算,还是穿一平底鞋狂奔胜算呢。同理,当你穿着高跟鞋奔波在“普白”(普通白领)的岗位上时,只会腰酸背痛腿抽筋。
因此,即便T型台上的高跟鞋,扭落了一地男人的眼球,也不要被——它能吸引他们的心,能让爱情在“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鞋”中重生——的谎言击中,去受这份儿罪。它能吸引住的只是他们赏玩的目光,时限为短暂。
至于讨好男人,根本不用拿服饰细节来说话。在他们眼里,女人只有穿衣服和不穿衣服之别。所以,梦露虽是好莱坞性感女神,但她却两次婚姻失败,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亦弃她而去,间接造成了她的香消玉殒。而凯丽赢回爱人的心,靠的也不是那几百双高跟鞋,而是她的人格魅力。
说到底,如果没有特殊场合比如去领奥斯卡金像奖啦,鞋跟还是以低和舒坦为上罢。而灰姑娘俩姐姐的削足适履,打死也不要做。在此推荐女人们,居家行走必备一后跟小于3cm的鞋。或者就像安妮宝贝和她文中的女主角那样,干脆以脏兮兮的球鞋示人,一样让人不胜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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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0:42:25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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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我有点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