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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选择《“漠不关心”是个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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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10: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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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http://hutianyi.net/?p=339

吉尔斯·李波维斯基(Gilles Lipovetsky)的书《时尚帝国》(The Empire of Fashion)里提出一个很有趣的观点。我们知道,很多人认为,现代人太过追求消费,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完全忘记了公共生活的重要性。进而就提出,民主社会在未来会出现一个危机,就是大家都只关心自己,对别人,对公众事务越来越冷漠。而李波维斯基提出的看法却截然不同,他认为这可是一件好事情啊!他是从时装的角度来谈的,他认为大家只关心自己的穿着打扮,的确是让每一个人的关系更加疏离了。我们看人不再是关注他人的内涵,我们关心别人穿的是什么……但这样子对民主反而有好处!原因是,我们不会再关心别人的宗教信仰,不会再关心别人的想法,别人的生活方式,我们不想跟别人的生活发生太大的关系,因此免除了很多冲突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对别人关系的疏离反而让我们成为一个个有更多自由独立的个体。

可能很多读者会对这种观点感到诧异:“什么?社会上的人自己只顾自己反而是好事情?漠不关心反而会成为美德?”我想说:“恐怕真的是这样。”

如果你看了我下面要介绍的书后,相信你会对这种看法有所理解。这本书是著名经济学大师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的《自由选择》(Free to Choose)。

只要对经济学有些了解的人,不会对弗里德曼陌生的。他的很多著作一般人会觉得比较艰深,对数学不敏感的人看了会头痛,但是这本《自由选择》却十分“亲民”,每个人都能看懂。这本书是根据弗里德曼的一部同名电视片改编的,如果对看书没兴趣的朋友可以去Youtube上看看电视,前提是自己英语还过得去。

其实“漠不关心”的好处并不是难么难理解。我们国家的外交政策一直号称是“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不愿意过多干涉他国事务,可见国家与国家之间是希望保持独立的。当美国每年例行发布《***报告》时,广大爱国人士们也非常讨厌美国的这种做法。即使用心良好地认为美国等民主国家是真心为中国人民呼吁人权,爱国人士们也不喜欢,我们的人权观和你们的不一样,你干什么要管我们?我们选择自己的发展模式,你们有什么权力干涉?

可见从国家到个人,都对自由独立是非常向往的,即使别人对我们的干涉出发点真的是良好的,我们也有理由拒绝别人对我们的“好心”。

如果说以上是“A Country Statement”的话,那么弗里德曼的这本《自由选择》就是副标题写的“A Personal Statement”。很奇怪的是,很多人对前者表示赞同,而对后者表示反对。尤其是当自己在强迫别人不能自由选择的时候还觉得自己是出于善意,振振有辞地指责别人“自私自利”。

当然,我相信很多人这样做时的确是出于善意,而且出发点真的是“大公无私”的,但是,正如另一位伟大的经济学大师弗里德里希·哈耶克说的:“通往地狱的道路往往是善意铸成的。”

拿书中关于义务教育的例子来说吧。我们一般认为,义务教育制度能够让穷人的孩子和富人的孩子一样能得到受教育的机会,对不同阶层的人促进认同感,避免社会分裂,构建社会和谐有巨大作用。

然而事实却令人沮丧的表明这些目的并没有能实现。***在教育中扮演了过大的角色,就意味着削弱了家长自由选择的选择权利,学校的教学质量也因此下降。读者一定会问:“这两者有关系吗?”

“有!”在本书的第六章第二节中,弗里德曼给出了圣约翰·克里索托姆教会小学例子说明了尽管地处一个极其贫困的地区,一个通过慈善组织捐助和收取学费(注意,这个学费还远远低于公立学校的学费)的学校如何做到让学生的平均成绩高出公立学校两个等级的。另外还有一个例子是哈莱姆预备学校是如何从一个优秀的专门教育“问题少年”的私立学校因为***干涉而慢慢变得不佳的例子,读者可以自己阅读。

很多人喜欢说这是美国,中国有中国的“国情”。那么中国的国情是不是特殊呢?现在的中学教育我不清楚,我只能说我读中学的情况。我上的初中是一所民办中学,教育质量要远远高于公办中学。我一开始一直以为这是因为民办中学老师的工资高的原因。但后来才知道,其实民办中学和同等级的公办中学教师的收入差距极小,如果硬要找出一些区别的话,也就是公办学校老师如果上完课不能直接下班,而民办老师可以。那是不是教育设施的区别呢?也不是,论学校教育设施,公办的一些学校还要比民办的更好。那原因在哪里呢?原因在于家长对民办学校拥有自由选择权,学校之间竞争更加激烈。另外重要的一点是,在初中教育里,***对民办学校的制度管制比较小,不像高中教育,***会设立种种制度让民办教育不能自由发展起来。前一点让民办学校老师的压力更大,动力也更足,后一点让老师的流动相对更自由,好的老师也更愿意去民办学校,因为好学校的好老师更容易有成就感,也更容易“挣外快”。

有人会说:“义务教育让穷人的孩子也上得起学,如果没有义务教育很多人就不能上学了。”我想,刚刚例举的圣约翰·克里索托姆教会小学已经给出了反驳的实例。在中国,一样如此。据我所知,民办中学的孩子不是各个都是贵族的孩子,很多家境也和公办学校的孩子一样。毫无疑问,如果有能力让自己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大多数父母还是很愿意花钱的。

如果你对我前面的一堆话有所打动的话,一定会问:“那有什么解决办法吗?难不成要推翻义务教育?”弗里德曼知道推翻义务教育制度不太现实,他提出来一个精妙的“教育券”制度,它既能保证学生家长拥有较大的自由选择权,同时仍然可以保持目前教育资金的来源。具体内容读者可以去原书阅读,弗里德曼详细地叙述了整个制度的原理,并且对肯能出现的质疑进行了解答,当然,也对为什么这个制度很难全面推行进行了解释。相信看了这个解释的读者会对那些充满“善意”的人更加怀疑。

类似的问题弗里德曼还一一分析,比如***管制、福利制度、保护消费者、保护工人等问题。可能读者对书中关于食品安全问题,医疗体制问题的观点难以接受,但我相信你也不得不承认他的观点确实是“真知灼见”。

看完这本书,每个人都会怀疑,我们以前的一些“善意”最终真的是为别人好吗?

其实我觉得,不干涉别人的自由选择就是最大的善意。在《世界人权宣言》中例举了众多人权,但我们不要忘记,这些权利是与生俱来被赋予的,但不等于我们不能放弃这些权利,更不等于我们因此能被强制实施这种权利。

怎么来理解这一点呢?我们先来看看《世界人权宣言》中的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㈠ 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性质。技术和职业教育应普遍设立。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而对一切人平等开放。

那我想问一句:“如果孩子的父母不愿意接受国家提供的这种教育可不可以呢?如果他的父母不相信科学,他相信宗教,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学习宗教可以吗?如果他的父母不相信公立学校的老师,而相信自己的教学水平,他可以拒绝把孩子交给学校吗?”如果你心里的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很抱歉,你又一次“善意”地剥夺了别人的自由选择权。来看看《世界人权宣言》中的第二十六条第二,三款吧:

㈡ 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教育应促进各国、各种族或各宗教集团间的了解、容忍和友谊并应促进联合国维护和平的各项活动。

㈢ 父母对其子女所应受的教育的种类有优先选择的权利。

所以,不要对自己的道德感太过自信,也不要对***“善意行为”的结果太过相信。在做一个自己理想中的有“高尚道德”的人之前,还是做一个“漠不关心”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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