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零零碎碎看过几十页。这个阴雨绵绵的周六,窝在寝室里冻得要死,于是坚定地当寝室留守儿童。花了整个下午的时间终于一口气看完了整本书。之后发了半个小时呆。随着故事中的人物一路走来仿佛自己也把这些曲折都经历了一遍,很疲惫,也有很多感慨。
翻译毕竟不能展现全貌,有些地方难免生硬。于是很想看看英文原著。
全书开篇的两句话,平淡至极冷漠至极的语调,却重重地撞击了心脏——
"我在寻找一个清静的地方去死。有人建议布鲁克林。"
当初看到这两句话时一怔,便断定这将不会是一个平凡的故事。这样的开头太高明也太强大了。
接下来一个让我动容的地方,是在汤姆对他开出租车时的奇妙体验的描述。
“凌晨三点半缓缓驶过时报广场,没有一辆车,你突然独自一人处于世界中心,霓虹灯光从空中各个角落如雨点一般洒在你身上。或者拂晓前驰骋在环形公园大道,让速度计超过七十英里,一边闻着从那打开的车窗吹进来的海洋的气息。或者是正当满月升入拱门之际,你穿越布鲁克林大桥,你所能看见的就是明亮的黄色月晕,那光圈大得甚至使你害怕。你忘记了你是生活在地球上,想象自己在飞翔,出租车上长了翅膀,你竟遨游在太空之中。”
这让我想起坐夜车。我最大爱好之一。透过车窗,迷幻的夜色总能将人带入奇想的世界。
生活中也常常会有觉得自己突然成为世界中心的感觉。仿佛某一刻全世界都是自己的。很奇妙。而保罗奥斯特用这样优美自然的句子完美地表达出了这样的感觉,把开出租车都写成了这样令人神往的职业。
然后是哈里的疯女儿弗洛拉,一个颇具象征意味的人物。
每四十一秒生下十人,每五十八秒死去十人,她说,这是世界的真实状况,为了抓住实情,她决定一整天坐在她房间里的摇椅上,每四十一秒喊一下“高兴”这个词,每五十八秒喊一下“悲哀”这个词,以此纪念十个辞世者的离去,庆祝十个新生者的到来。
书中这样写道——
床头柜上有一台闹钟,它随着钟面上秒针持续移动画出来的弧形喊着。“高兴!”她喊道,“为正在诞生、即将诞生、每四十一秒诞生的十个人高兴。为他们高兴,不要停止。不断地高兴,为这非常肯定、非常真实、毫无疑问的事实:十个以前没有活过的人现在活着。高兴吧!”
接着,她紧紧把住扶手,加快摇速,盯着他父亲的眼睛喊道:“悲哀!为十个消失的人悲哀。为不再生存、踏上通往浩瀚陌生世界之路的十个人悲哀。为死者无休止地悲哀。为十个好男人、好女人悲哀。为十个坏男人、坏女人悲哀。为十个身体不行了的老人悲哀。为提前早逝的年轻人悲哀。为一个允许死亡把我们从世界上带走的世界悲哀。悲哀吧!”
不问男女不问好坏,纯粹地为生快乐为死悲哀。生之快乐是生者最大的希望。弗洛拉让我想起革命之路里的那个疯子。两个疯子有异曲同工之妙。理智与癫狂终究是难以界定的两个精神状态。或许癫狂之人远比常人看得清楚,然而也因他们看得清楚,所以愈加癫狂。
书中穿插了卡夫卡的玩偶的故事。在生命的最后几个月,卡夫卡冒充玩偶写了整整三周的信,而这一切只是为了安慰一个偶遇的小女孩。卡夫卡伏案斟字酌句地,甚至认真而紧张地模仿一个玩偶的口气写作,这该是何等美丽的场景。这个故事本身几乎就是一个童话了。
印象深刻的还有“生存饭店的良辰美景”这一章开篇的一段话——
“我想说一说睡眠的益处,说一说进餐和饮酒的乐趣,说一说你在下午两点钟走入阳光、感到你四周的空气热情拥抱你时你心里有何感受。
……
我想记住那蔚蓝色的黄昏,那慵困的玫瑰色黎明,还有那深夜林中熊的嗥叫。
我想记住一切。如果一切太多的话,那就记住一些。不,比一些要多。几乎是一切吧。几乎一切,连同那些为遗漏部分所保留的空白处。”
可怜的玩世不恭的哈里在“天鹅般纵身一跃进入永恒的伟大境界”的死之后,人们发现其实他依旧是那个幻想从被炸毁的欧洲城市里抢救孤儿的十岁小孩子。“他照顾了他的男孩们。”
而拉弗斯在哈里丧礼上的表演,看得我心都碎了。这一幕可以说是本书最经典的片段。想到那样一个场景就不禁眼眶湿润。就在第二十二章的最后两页。反复看了五六遍。可惜在这里没有办法全部打出来。
哈里的死,是全书的高潮和转折点。拉弗斯最后的表演是一个句号。此后所有的故事都开始进入收尾的阶段。谜团慢慢解开。误会渐渐化解。
与开头的剑拔弩张相对应,最后主人公内森与女儿蕾切尔的和解以及内森劝女儿挽回婚姻所说的一番感人至深的话是全书最为温情的部分。汤姆和哈尼的结合预示了接下来一系列柳暗花明。内森和乔伊斯的有趣的黄昏恋令人莞尔。然后哈尼和蕾切尔先后怀孕,新生命即将到来,内森的两次感动到落泪,都让全书的基调变得异常温馨。即使是后来奥罗拉和南希这两个绝望的女人相互安慰性质的恋爱也显得很和谐。
故事的最后,内森因一次意外与死神擦肩而过。病床上的他对生存与死亡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
“如果说从这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中我学到了一些东西的话,那就是我的生命从最狭隘的意义上来说,不再属于我自己。我只需记住在炎症恶狠狠地袭击时我所感到的撕肝裂肺般的剧痛,从而懂得每一次充实我肺脏的呼吸都是那些率性任意的诸神给予的礼物,从今以后,我心脏的每一次搏动都是诸神随心所欲赐予我的恩惠。”
于是内森萌生了成立“传记无限公司”的念头。
“让死者在文字中死而复生,一旦一页一页地印了出来,故事被装订在了封面与封底之间,他们的余生就有物在手。不仅仅如此,这东西会比他们活得更长久,比我们所有人都活得更长久。永远不要低估书本的力量。”
而全书的最后两段,赋予了这本书更为厚重的现实意义。
内森出院。“我是八点钟走上街头的,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一日早晨八点——也即第一架飞机撞上世界贸易中心北楼之前仅四十六分钟。仅两小时之后,三千具尸体火化产生的烟雾将渐渐向布鲁克林飘移过来,把我们笼罩在骨灰和死亡的白色烟雾之中。
但现在还只是八点,我在明亮的湛蓝天空下沿着大街漫步,我很快乐,我的朋友们,就像任何活着的人一样快乐。”
这或许就是保罗奥斯特通过这本书所要表达的东西。
保罗说,他是在对美国政治和国际问题感到失望的情况下构思这部作品的。小布什当选总统,恐怖分子袭击纽约等一系列事件使他感到心情郁闷,悲伤,他希望在当时黑暗的悲剧状态中看到一些明亮的光,于是用一种喜剧风格来写这部小说。
于是,尽管书中写到了那么多现实中的黑暗,作者却始终没有放弃“一些明亮的光”。为了追寻这“明亮的光”,故事里布鲁克林的这些形形***的人在黑暗中不断挣扎,不断徘徊,不断思索。或许现实不甚完满,但总会有那样的一刻,我们能够在明亮的湛蓝天空下沿着大街漫步,我们会说“我很快乐”,就像任何活着的人一样快乐。因为无论怎样,我们依旧是最幸运的孩子,我们的的确确还活在这个世界上,这已是诸神最大的恩赐。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0:40:40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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