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袁越写的“《物种起源》的起源”,对达尔文的生平有了新的认识,纠正了一个头脑中的印象。
感觉上,达尔文一辈子似乎都在远洋,南美,非洲,到处考察,搜集标本,科学研究。其实不是,达尔文20岁左右的时候,根本还不算一个科学研究者,跟着一个船队出航。
不属于工作,所以也没有工资,旅行的费用全部由自己有钱的医生父亲资助。这一走就五年。
回来之后和自己的表妹结婚,也是父亲赞助的钱,在郊区买了一个大房子,后面的花园五六个足球场那么大。
接下来40年,达尔文都住在这里,除了几次短暂的全家旅行,他每天散步,遛狗,种花,养鸽子,感觉上自己有个理论,就是自然选择的进化。
那么多时间也没什么事好干,他生了10个小孩,有三个没养大,写了240多页的书稿,也没想着要发表。
20多岁时的那次长途旅行达尔文染了一个头痛病,他怕自己突然死了怎么办,于是把240页书稿和400英镑(约合现在20万人民币)交给老婆,说如果自己死了就用这钱把书出版了。
直到达尔文50岁,他收到了华莱士,另外一个职业标本采集师的信,提出跟他相似的理论,达尔文怀着残存的竞争心理和内疚反省(觉得自己是不是占了华莱士的便宜)的心理,才把自己的理论发表了出来。
最后点题,我觉得,有个有钱的爸爸,是达尔文获得成就最主要的原因。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0:37:52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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