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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團圓《願她們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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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10: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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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送他離開的時候,九莉忽然被邵之雍吻上了,感覺到他袖裡的手臂很粗,心裡一個念頭閃過:「這個人是真愛我的」。王佳芝也曾忽然這樣想過:「這個人是真愛我的」。

因為易先生的側影?「目光下視,睫毛像米色的蛾翅,歇落在瘦瘦的面頰上」,「此刻的微笑也絲毫不帶諷刺性,不過有點悲哀」。九莉也愛之雍的半側面。「目光下視,凝住的微笑,卻有一絲淒然」,「我總是高興得像狂喜一樣,你倒像有點悲哀」。「她永遠看見他的半側面,背著亮坐在斜對面的沙發上,瘦削的面頰」,「他的眼睛在她面頰旁邊亮晶晶的像個鑽石耳墜子」,六克拉?「你的眼睛真好看」,「你像六朝的佛像」。

他吻著她,在洋台上。「空洞的紫黝黝微帶鐵銹氣的天上,高懸著大半個白月亮,裹著一團清光」,「她記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他吻她,像風吻上蠟燭的燄頭,「是真的嗎?」九莉問。「是真的,兩個人都是真的」。我聽見張愛玲在一旁悄聲歎息:「這是真的」、當時的確如此,「只是當時已惘然」,而我得忍住不伸手去碰碰那二十來歲女生的肩膀。

又想到那趙二寶被史三公子拋棄了,嚐盡苦頭,最後昏睡做了個夢,夢見三公子派人來接她。夢中向她母親說道:「姆媽,我們到了史三公子家裡,起先的事,不要去提起」。《海上花列傳》也就此結束了。胡適覺得單憑這一句,「這書也就不是一部謗書」。

九莉後來也做過類似的夢。「有一次夢見五彩片『寂寞的松林徑』的背景,身入其中,還是她小時候看的」,「青山上紅棕色的小木屋,映著碧藍的天,陽光下滿地樹影搖晃著,有好幾個小孩在松林中出沒,都是她的。之雍出現了,微笑著把她往木屋裡拉。非常可笑,她忽然羞澀起來,兩人的手臂拉成一條直線,就在這時候醒了。二十年前的影片,十年前的人。她醒來快樂了很久很久」。小團圓也就這樣結束了。

夢中的團圓,可謂小團圓。《小團圓》這書名絕不是宋淇說的有那麼多反諷的意思。

我讀小團圓是這樣的。像是傴僂著走在高山的稜線上,四面八方都是罡風煞氣,從無始處來,往無盡處吹,只有層層疊疊的灰雲後頭垂下一線陽光,像風箏的線。讀小團圓,我就只願朝向這一線溫暖,去尋繹那些幸福的回憶。萬轉千迴的愛情,在燈 [火也] 燭殘時的餘燼微光。沒有光的所在,一不小心就來到地獄。

而那些讓我追繹之處,其實在張愛玲生前發表過的文章裡都保藏著,有的比小團圓更愜心可貴。包括最後那本《對照記》。不是嗎?《小團圓》說:「她愛他們。他們不干涉她,只靜靜地躺在她血液裡,在她死的時候再死一次」。《對照記》則說:「我沒趕上看見他們,所以跟他們的關係僅只是屬於彼此,一 種 沉 默 的 無 條 件 的 支 持,看 似 無 用,無 效,卻 是 我 最 需 要 的。他們只是靜靜地躺在我的血液裡,等我死的時候再死一次。我愛他們」。至少就這部分的家族史書寫來說,《對照記》儼然是《小團圓》的定稿了,甚至是它的昇華、救贖與了悟。

或許,小團圓可說是早出版過了----張愛玲早決定了小團圓的話語應該如何出現或不出現在人間。這樣一部一揭開來都是張愛玲自己血肉的小說是不可能被她遺忘不處理的。小團圓其實沒有出版的理由,那些原沒計畫問世的部分,在她死的時候已確定安息,不該再被打擾。

章忠信先生的著作權筆記「張愛玲作品的著作權爭議」(http://www.copyrightnote.org/crnote/bbs.php?board=2&act=read&id=163)在2007年底已經寫成。依照台灣的著作權法,「要不要出版」、「以怎樣的面目出版」是作家的「著作人格權」。章先生說:「如果著作人已經過世,則只有民事責任,不會有刑事責任」。所謂民事責任,也只有「配偶、子女、父母、孫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可以「依順序」請求。

換句話說,「等到」這些人都成了鬼魂之後,出版社就確定可以讓讀者們擁有「得其詳情」的機會了。「等到」這個字眼多麼殘忍啊,但事實就是這樣呈現(「這人死的那天我們都歡欣鼓舞」)。

更讓人惶惑的是:小團圓不就是這些陳死吞聲的鬼魂的故事?縱使人死如燈滅,無鬼無魂,但倘若我們讀了對照記之後能有一點點這樣的感受:張愛玲已不再是六十年前寫「私語」時的她,而已經至少嘗試著與過去和解,----只要能有一點點這樣的感受,我讀小團圓就永遠不能心安理得,而不得不對它的出版抱著懷疑態度。真正的問題,不是手稿該不該銷毀,而是能不能 出 版 問 世。

也因此,「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可能還不夠。建議大家還可想想我們究竟是「如何可得而詳其情」(張子靜恐怕都沒這個機會?)。在那之後,我想能不能「哀矜而勿喜」根本不是問題。

一點叢殘雜碎,願與未來的讀者分享。此書看了令人萬分哀傷,不看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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