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起盲人摸象的故事,四个盲人分别摸到大象的一部分,就以自己的判断来推测大象的实际形态。众说纷纭,各执一词。这则故事本意是告诫人们不要把自己看到的部分当成整体,以偏概全要不得。我在这里引用这个故事,当然不是说这本书不好,我只是用这则故事来开个头罢了。
土屋的作品虽被称为文学派本格推理,但这本书文学的成分还是少了些,本格推理的味道倒是十分浓厚,光是靠这个诡计就足以值回票值。虽说是本格推理,但土屋并不想在这本书中与读者公平竞赛,反而采用了引导式的写法,让读者一步步随着刑侦人员的视线进入到案件中,最终揭开谜底。破案的过程却带有很浓郁的社会派风格:警察到处走访,不断询问证人……当然,新的情况也会不断出现,会使案件变得清晰,也会使案件变得更加波折。而为什么说这本书是本格推理小说呢?因为每一步侦查,都伴随着大量逻辑辨证的要素。
推理小说并非只有一种模式可写,就算是本格推理小说,也绝不只有一种模式。黄金时代很多推理小说喜欢把所有线索都摆在读者面前,在解谜之前也让读者享受一下思考的乐趣,聪明的读者可以根据小说提供的线索自行得出解答。但也有这样的读者,阅读推理小说的目的并不是想与作者斗智(我就是这种懒人),而只是想享受一下思考的过程,了解故事中的侦探是如何推理出结果的。《红的组曲》就是这样的小说,线索是一步一步展开的,不到最后一刻,读者都不能完全自行解答出所有的前因后果,但我们要享受的,就是这样的过程。
毋庸置疑,这本小说有一个优质的诡计,如果仅仅是用一般的写法来写这个诡计,小说也定能写成水准之作。但此时我终于明白土屋的可怕之处了,花费多年的心血才写成一部小说,当中要做的工作,绝不仅仅是构思诡计。构思诡计是写成推理小说的一个方面,但诡计该用怎样的方式展现在读者面前?这点似乎更难把握。一开始让读者看到的,是大象的腿好,还是大象的耳朵好?案件的开端,难道不就是盲人摸象吗?经过了不少的波折之后,视线才会渐渐清晰起来,才能看清楚大象的全貌。在诡计的展现方式上,这本小说无疑是很优秀的,故事情节可谓是一波三折。比起那种展现谜面后就直捣黄龙的短篇,长篇推理小说除了trick可供发挥,还有plot可以大做文章,所以我很怀疑土屋的大部分精力,不是放在trick上,而是放在plot上。阅读的过程,既是跟随侦探解开谜团的过程,也是享受作者精巧设计的过程,更是解构plot和trick关系的过程。而土屋的妙笔,不仅仅存在于阅读中,阅读完后反而有一种回味无穷的感觉,不强烈,但醇香。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0:17:14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本文链接: http://www.w2mh.com/show/353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