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十四世纪以前英国人,确切的说应该是十四世纪以前的法国人的语言表达能力稍微强一点的话,这部《亚瑟王之死》或许就不仅仅是有两本这么厚了。尽管马罗礼的语言简直可谓,怎么说呢,几乎不包括任何修饰,这部罗曼史依旧看得我晕头胀脑,整个阅读过程居然绵延了两个月之久!
正如书中介绍所说,《亚瑟王之死》堪称英国本土文学的开篇之作,就像我们的老祖宗北京人长得实在不怎么好看一样,从文学审美的角度来看,《亚瑟王之死》简直是太不堪入目了。我实在是佩服死这书的翻译了,不但要把古英语翻译成人话,还要忍受马罗礼如此原始的描写方式,当初我才上了一节古英语课就彻底崩溃了,这位仁兄实在是太猛了!
来说说这本书的特点吧,毕竟我硬着头皮把它读完了。
第一:故事性很强,基本是我国普通人民群众能够入手的最详尽的关于亚瑟王和圆桌骑士传说的图书了。其中对于朗斯洛、特里斯丹等著名骑士的冒险故事有非常详尽的记叙,但是对于亚瑟王本人却没有多少描写。
第二:语言很……只能说搞笑了,英勇的武士们步下作战基本只用一个句子形容——“他们像两只野猪”
第三:逻辑极其不严密,这倒是不能怪马罗礼,因为《亚瑟王之死》本身就是众多圆桌骑士传奇故事的大合集,版本之间有点差异那也是难免的,但是几乎所有的关于圆桌骑士传说中模棱两可的争论全都出自这部著名的《亚瑟王之死》,石中剑与艾克塞勒勃是否是同一把剑,凯姆莱特城堡的位置,朗斯洛的那个叫爱莲娜的露水之妻和那个叫艾莲娜的仰慕者是不是同一个人,以及那无数次出现的各种湖中仙女到底哪个是哪个……我实在是越看越晕。
第四:如果您没事儿闲的看书纯粹为了找乐子,《亚瑟王之死》中倒是八卦不断:比方说一旦故事中出现少女,十有八九会被描述成美丽,一旦少女美丽了,后面就难免一场圈圈叉叉;比如一位高贵的的骑士看上了哪家的有名有姓闺女,此后若有三角恋,也必然是与一位叫同样名字的女士;比如一位骑士或者淑女想找人帮忙什么的从来不会打发身边其他腿脚利索的骑士,每次必须叫一名美丽的少女去送信;比如英国人骑士名字里也会泛辈分,高文的几个兄弟分别就叫高海里斯、高雷斯(骑士还有一个也较高啥玩意儿的我忘了),巴林的兄弟叫巴兰等等。
第五:虽然这本书对于某些骑士的故事描述得十分详尽,但是对于某些比较耳熟能详的圆桌骑士传说却居然没有详细记叙:比如凯姆莱特城堡石壁上出现的关于圣杯的启示;诱惑了大法师梅林并导致其死亡的魔女是摩根皇后的亲信;摩根皇后是如何盗走艾克塞勒勃的剑鞘导致亚瑟王之死;朗斯洛是如何与奎娜薇皇后相恋的,以及著名的高文爵士和绿衣骑士耍流氓的段子……最后,如果你受了那部叫《梅林》的剧集误导,希望在书中看到国王和法师搅基,那你还是放弃吧,《亚瑟王之死》中法师即不美形也不年少,在故事的十分之一处就早早的死翘了,而且从马罗礼的行文中我们也可窥见,老先生很不待见这位著名法师。
对于文中的几个主要角色,亚瑟王基本上就是戴绿帽子一打酱油的;他的首席骑士朗斯洛也说不上高贵,一直在搞主子的老婆还死不承认;特里斯丹爵士的故事很凄凉,简直就是死面瓜张无忌的英国翻版;老高家的爵士们每一个是好东西除了老嘎达死得还特别傻缺;帕西维尔整天不务正业的追野兽;拉姆克莱还没等跟读者混个脸熟就英年早逝了;刨去那个朗斯洛那个早早的被上帝召回的完人儿子,整部书中能让我真正喜欢的角色居然只有衣衫褴褛的巴林(哥们儿你死得太早啊!)
如果说《亚瑟王之死》集中体现了欧洲的骑士文化,那么,我没生在那个狗屎年代简直是太幸福了,在见识了中世纪的古怪价值观和骑士习俗以及通过这部浪漫传奇所体现的当时英国最高水准的文学之后,我不禁想大发感慨——时代在进步啊,这***的太好了。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0:13:36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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