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爵士乐看村上随笔,盼施译本的倒掉
下午天气很好,天空敞亮,空气洁净,窗外不知何处传来造船厂空而悠扬的敲打声,当然,这声音在我心境不好的时候,则是要被归为彻彻底底的噪音的——这么说,算是比较诚实来着。
坐在阳光能够照到的窗子前,一把椅子,一张爵士乐——《当铺爵士》——虽然没有村上喜欢的“温郁”感,但热闹和热情是很充足的——几本村上的随笔,这就是我认为最好的消遣。
这么一个开头,想来是要写点情绪啊、美好啊之类的东西的,只是,很不幸的,居然是要写个半不拉搭的书评——关于施小炜译的,村上的新书《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老实说,这个书名就不太恰当,似乎应该改成《当我谈跑步时,我在谈些什么》来着。说是半不拉搭,主要是基于以下的原因:一嘛,我不懂日文,要是从语言的本义入手,那是写不了的。二嘛,施译本我实在看不下去,多多少少看了几十页罢了,要说能做到全面细致的对比,那也就是说瞎话蒙人。不过,一会儿写着写着,我会对有兴趣关注到的那些段落,做比较仔细的阅读的——也算是负责任的态度。
在进入书评之前,再写几句村上对于我的意义,或者说林少华译本的村上之于我的意义——从来没有一个作家的作品能如此地打动我,因为,对我来说,村上,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作家,而是一个在远处过着我想过的生活的和我在很多想法、取向上息息相通的知己;村上的作品,于我来说,不是用来消遣的,不是用来磨时光或者受教育的,而是用来“观照”自己的。如此的重要性,是任何人都代替不了的。但是,因为本人不懂日文,看的都是林译本,所以,这里多多少少有林少华的功劳。
好了,开始说一下。
施小炜对自己译本最自豪的地方,估计就是“准确”二字,该同志在答记者问的时候,曾说过:我的译本要比林译准确。OK,我们承认,准确是翻译最基本的东西,是“信、达、雅”标准的第一环节,他传达的意思应该是这样的:林少华的译本是不够准确的,所以我译得比他好,大家都应该看施译本。然后,他还举了一个什么“66号公路”被林译成“66号航线”,诸如此类的所谓硬伤。
一些读者可能就会因为他的这一句话而鄙视林少华——嘿,连这么基本的东西都翻译不准确,还翻个什么劲儿。其实呢,施同志的这个话,根本就是屁话——请原谅我的粗鲁。一个译作,要是一个译错的地方都没有,那才是见鬼了呢。为什么呢?因为翻译这东西可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直白了事的东西,要是这样的话,这世上早没翻译家这行当了——大家都买个翻译软件不就结了。(补充,这世上流行的各式翻译软件之所以译文不忍卒读,就是因为语言的多义性、情景性。)一部作品,其语言运用往高里讲,就是一整个文化体系的体现,而根据作者的复杂的文化背景、生活经历、表达欲望,该作品又实际成为了一个比“一个体系”更复杂的东西。就像村上吧,他是一个日本人,有日本文化背景,但他又从小读英语原著,经常地、长期地从美国到英国到希腊地到处乱窜,他的语言里有很多的异国情怀,很多的它语种词,很多的非日本专用词。要翻译他的作品,光了解日本还不够,还得对英语世界、近现代英语作家、流行思潮之类的东西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包括爵士乐。这样纷繁的背景下,你要做到每个词的准确,你这个译者,起码得是村上肚子里的那条蛔虫——还得是会讲中文的蛔虫。你说这是可能实现的吗?——林译本不可能,你施译本也不可能。(如果有网友能帮我找出施译本的几处错译,增加我的论据,本人不胜感激!)所以,你施小炜拿一两个所谓的“硬伤”来指责林译本,硬说其是“花拳绣腿的翻译”(老实说,这个词倒是有点村上味道来着)那就像小孩子打架要硬在老师那里分辩“我才打了他两拳,他可是打了我结结实实的三拳”一样,属于毫无意义的狡辩,根本没劲!
加点我认为施同志翻译错误的地方:比如第九十八页(因为随手翻到),第一段第七行“听着随身听或是IPOD”,这就是翻译不当的,所谓随身听,在中国,所指的是所有便携的音频设备,包括什么卡带机啊,CD啊,MD啊,MP3啊等等。而IPOD,只是一个品牌中的一个系列的产品,也是随身听的一种,怎么可以如此表述呢?估计原文的意思应该是“听着WALKMAN或是IPOD”,而实际上,这个WALKMAN之所以被施译成随身听了事,极大的可能是他的望文生意,不知道WALKMAN实际上是SONY公司的随声音频产品,只不过是因为这个品牌影响太大,所以在中国,它的译名就成为了一种产品的代名词。施译不了解这个因素,所以翻译不当,这个把“66号公路”译成“66号航线”,完全是一回事吧?
下面,再说一下,达和雅这两个方面。达嘛,就是通畅;雅嘛,就是优雅、美好。读林译本这么多年(大凡国内能买得到的,我都有),到目前为止,还没觉得“达”上面有什么问题的,倒是施译本,随手一翻就能翻到——“令人萌生想诅咒一切的念头的日子”,诸如此类,要说有多“达”,实在是说不过去的——也别说你施小炜是在追求村上独特的语言韵味。
至于说“雅”嘛,其实不是指什么优雅美好之类的,实际上是一种表达上的境界,比如对原作者所表现出来的语言特色的再次呈现,这方面,我很同意林少华的意见(也是大多数翻译家的意见)——给人以文字、文学特有的审美愉悦。而这里所谓的文字、文学特有的审美愉悦,我认为则是对作者原有风格的传达。这一点,不可否认,我觉得林少华是做得极其到位的,就像《二十世纪中国的日本文学翻译史》(2001年北师大版)中的一段话:“村上春树作品的翻译难度,不在原文字句本身,而在于原文风格的传达。……林少华的译文,体现了在现代汉语上的良好修养及译者的文学悟性,准确到位地再现了原文的独特风格。可以说,村上春树在我国的影响,很大程度依赖于林少华译文的精彩。”
看到这里,很多人也许会说,你不是说你自己不懂日文嘛,那么,你怎么知道村上自己的风格是怎么样的呢?我是从作品本身的感觉来推断的,这样说不知道可不可以?
这么说吧,村上所有的作品,无论是小说还是随笔,传达给我的是这样一个人:自故自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对事物有自己的理解,对生活有自己的原则,既不希望别人打扰,又不好意思打扰别人,安静,沉默地过好自己的生活,在困难面前既不胆怯更不逃跑,反正不管输赢,都用自己的方式,勇敢地迎上去!这样的一个人,当然绝不可能假模假样地用“纤云也无”、“追求孤绝”、“重开步伐”、“这样的事情鲜少见到,偶尔有之。我驻足与她简短地交谈几句” 之类假模假式的词语或句子。我觉得,村上的随笔,就只会用“阳光射进屋子也会猛然睁眼醒来”、“因为揣度不出,也就上不来同情心”、“气不打一处来”(随手摘录,也许不是太具有典型意义,但,这就是村上的风格)——这样的调调,随意,有些单纯的口语感在里面,就像爵士乐——动听那是肯定的,也说随便,那也真是够随便的。
好了,差不多就算是讲完了,最后,把施译和林译的几个对比放在下面,供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当然,此文的最后一句应该是这样的:鉴于施译的不堪,我想,他的译本终究是会不为人所爱的,当它被人遗忘的时候,我想会我高兴的——就像鲁迅对雷峰塔的倒掉所怀的喜悦一样。
1、关于《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什么》的起始段:
施译如下:“今天是二○○五年的八月五日,星期五。夏威夷的考爱岛。北部海岸。晴空万里,爽朗得令人瞠目。纤云也无。此时甚至连云彩这一概念的暗示都不存在。七月底我来到此地,一如以往,租了一套公寓,早晨趁着凉快的时候伏案工作,比如说此刻便在写这篇文章,关于跑步的、自由的文章。”
林译如下:今天是2005年8月5日,星期五。夏威夷考爱岛。北岸晴得令人吃惊,响晴响晴,一丝云絮也没有,近来就连云这一概念的暗示也没有。我是七月末来这里的。像以往那样租个公寓套间,趁早上清凉的时候伏案工作,比如此刻在写这篇文章——关于跑步的信马由缰的文章。”
补充一下:最后一句,施译的“关于跑步的、自由的文章”绝对是翻译错误的。因为此译文的意思是“这本书是关于跑步和自由的”,而本书并不是讲“跑步”和“自由”的。而林译的“关于跑步的信马由缰的文章”不得不说应该是最准确的了。
2、关于开始写小说的原因:
施译:那一天,在神宫球场的外场观众席上,我一个人一边喝着啤酒,一边观看棒球比赛。
林译:……歪在外场上喝啤酒看希尔顿打二垒时……
补充一下:原文应该是不同的,但是意思应该是相近的,而这两个译文的风格,实在是差得太多了,比如这个“歪”字……
3、关于跑步的一句话:
施译:难道就那么盼望长命百岁?
林译:难道你们就那么想长命百岁?
解读:一个“想”字,一个“盼望”,高低立现。人家写的可是随笔,这句话可是一句口语,你丫的把它正正经经地译成“盼望长命百岁”干嘛哦……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0:12:47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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