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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定律《历史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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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10: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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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争执的时候,暴力可以压倒所有规则,反之则不然。在挑选规则的时候,拥有让对手得不偿失的伤害能力的一方,拥有否决权。暴力最强者拥有最高否决权。暴力最强者的选择,体现了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而不是对正义的追求。暴力最强者甚至可以选择并修改正义观念本身。在长时段上,平民的选择和对策,从热烈拥护到俯首帖耳到怠工偷懒到揭竿而起,可以决定暴力竞争胜利者的选择的成本和收益,决定选择者的兴亡荣辱,从而间接地影响统治者对法规的选择,间接地影响正义观念和统治者对正义观念的选择。

人的能力和意志力存在巨大的差异,即使是同一个人,能力和决心也在不断变化。

生活在北极的爱斯基摩人对白色有详细区分。他们所以有那些语言和命名,因为他们看到了我们没有留意的东西,这是一个相互促进的过程。语言和命名既是认知的成果,又是认知的工具。

血酬是对资本的酬报,暴力不直接参与价值创造,血酬的机制,决定于拼争目标的机制。人们核心计算的是:为了一定数量的生存资源,可以冒多大的伤亡风险,可以把自身这个资源需求者损害到什么程度。

土匪之所以不打扰农民耕种,是为了有的可抢。抢劫行为的前提是有可抢的东西。为了追求血酬的长期最大化,土匪愿意建立保护掠夺对象的秩序。当某种秩序带来的收益超过旧秩序时,立法者和执法者也应该愿意变法,提高或降低对掠夺对象的保护程度。为了追求短期血酬收入的最大化,合法的暴力集团也可以退化为土匪。随着血酬逐步降低,生产行为的报酬相对提高,土匪可以转化为农民。假定血酬不变,随着生产收益的减少以至消失,大量的生产者将转入暴力集团。

法酬=全部税费-公共产品价值(公共开支估算)=皇家或贵族工资外收入(股东收入)+通过潜规则攫取的收入(代理人的额外收益)

消除潜规则的最有效方式就是允许受害者监督控制官吏,而让羊群监督甚至控制牧羊犬是非常危险的。

从主体自我估量的角度看,生命无价似乎讲得通,一旦跳出了自我估量的视角,进入历史和社会实践的领域,生命的价格便显现出巨大的差异。

生存权还是自己用肉蛋奶和皮毛换来的,具体到某个品种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则是考比较高的生产力水平竞争来的。

以38%的死亡率,换取仅够维持温饱的生存资源,这便是土匪的生意。这条以性命博取命资的活路,其实是拿未来数年间的较低死亡率,替换目前旬月间较高的死亡率。这是对生存机会最大化的追求。

无业游民是土匪的最大来源,当时的无业游民大体是挣扎在血线之下的社会集团,立场最为坚定,他们是土匪团伙中永久性骨干。

同样是以命换钱,发展水平却有高低之分。低水平的马贼,拦路抢劫,打家劫舍,收入不稳定而且风险大,这是性命与钱财的直接交换,属于破坏性比较强的低级阶段。高阶段的马贼,发出通知,立下规矩,坐等人家纳贡交费,与官府收税类似。此时,性命换来的是一种制度,这是收入稳定而且破坏性较小的高级阶段。问题在于,要有许多人命和精神的投入,多年的苦心经营,拉好保护网,布下侦察网,铲***抗者,赶走竞争者,吃票制度才能有效建立。不过,一旦建立了这种制度,既得利益集团只需付出维护制度的成本就行了。那时,有能力抢劫但不必抢劫,甚至要禁止抢劫。海盗亦是如此。海盗首领对执行保护者和被保护者双方达成的协议十分严格认真。百姓服输认帐之后,海盗与执行高税率政策的官府到底有什么区别?一旦有了选择空间,民间选择了海盗。在血线失守的社会里,官与匪、土匪与良民的界限难以划分清楚。

士兵---血本家---民众

血本家挂钩两边,霸占了历史舞台的中心。血本家搜刮的财富则是官兵与民众双方的关键性重合点。其他条件相同,搜刮的钱财越多,他们招兵买马的数量越大,质量越高,决定了他们实力的强弱,决定了控制地盘的大小和民众的多少。而搜刮财富的多少,偏偏又受制于地盘的大小和民众的多少,受制于血本家与民众的共同利益。谁玩得高明,谁善于发挥儒家、兵家和法家的智慧治民、治军、治吏,在综合平衡中争取最大收益,谁就有希望攫取天下。

说官话还是不说官话,这是一个历史悠久的选择问题。话语之争其实是规则体系的选择之争,而规则之争,说到底又是利益之争。进入何种规则体系的决定因素,正是对不同规则背后的厉害得失的计算。计算并比较不同规则体系带来的成本风险和收益,便是过招的实质。而展示影响这种成本和收益的能力,便是威慑策略。暴力最强者拥有规则选择权或决定权,这是元规则。正式规则不能给当事的双方提供利益,私下说明的潜规则却能在交易中为双方创造财富。

祖先私下办事,总以潜规则的标准揣度人,并不信赖仁义道德。

过客权力的真实边界。过客的权益不仅可以直接表现为他们的要求和勒索,还可以表现为同级或同事的讨好竞争,还可以表现为上级机关的财政提取,表现为兄弟单位的协助申请,表现为部下挨打犯难,甚至可以表现为关于儒家经典的哲学理论。在这些一对一的具体关系中,任何一点不合作,任何一点冷淡和逃避,任何一点冒犯,都可能得罪某个权势者,都可能招致记恨和报复。

灰帮身份虽然不是钦定的,却是势定的,是政局中互动各方仪仗各自实力局定的,个人道德的优劣已经无关大局。更何况,厚待过客不用自己掏钱,完全是取之百姓。明朝政权的灰帮化或黑帮化,走过了一个和平演变的历程。朱元璋创建的明朝和朱元璋推翻的元朝一样,其统治集团最后都被老百姓看作黑帮。

灰牢就是非正式监狱的意思。班房原来是官衙或私人府第里的差役们值班或休息的地方,后来这地方用来临时关押人了,便逐渐发展出灰牢的意思。灰牢制度中获利最多的似乎是衙役。衙役们很善于利用在押人犯谋取利益。关押的需要从额外征收的税费中来,又产生了超标准的办公楼和小轿车,严重超编的人员。灰牢一直没有遭遇真正的反抗,甚至没有遭到质疑。不过这已经是底线了,更深入的侵犯就难免遭遇抵抗。

如果没有危险,老百姓还不妨保持对昔日英雄的尊敬,如果英雄只能给百姓招致官府的报复,或者利用这种尊敬出格越轨,他就成了多余的祸害。英雄这种东西,本来就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之物,稳定的常规秩序中不需要英雄,也没有英雄的位置。

大家都愿意搭便车,最多不过出力拉拉边套,谁也不肯驾辕。驾辕者必须是一个不计较物质利益、不怕或不知风险、同时又有号召力的人。民众尽管没有固定的脸谱,却始终是理性的趋利避害集团,他们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自己的利益是永恒的。而这个利益的安排和变动又可以在社会制度的特征中得到解释。英雄是顺民转化为所谓暴民的催化剂,是将扭曲的秩序拉回原位或部分拉回原位的发动者和组织者,而缴出催化剂和主使者是暴民回归顺民的象征和保证。

明明是没有毒的蝴蝶,偏要长成有毒蝴蝶的模样,有毒的昆虫往往色彩张扬,不但不肯伪装,反而生怕捕食者认不出自己。在自然界的拟态关系中,模拟者是占便宜的,它们无须自己制造毒素,节省了资源,又获得了近似毒物的安全度。在人类社会中,模拟者要占这个便宜,就必须分肥。这种私下的二次分配在名义上不应存在,但实际上却很流行,因为欺负人的人通常是官府的人,或者是官府支持的人。

洋旗是抵御军阀的保护伞,有则兴,无则亡。从清末开始,欧美国家的公民开始向中国船商出售自己的公民权力,后来发展成一项产业。

曹八失算,是因为他光想到自己的损失,没有算清楚人家的损失。任何损害都是有价格的,在历史事实中,甚至人命都是有价格的,其价格取决于被害者对损害的估价,取决于他实际支付多少钱避害,取决于受害者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决定损害价格的另外一个因素是避害的其他方式的成本,即避害选择是有机会成本的。官方解决问题的效率和成功率未必理想。人们通常会依照潜规则的标准估算官家出场的价格和出场后的态度,这种货色质次价高,但毕竟是一种替代选择,可以视为避害产品的价格竞争。受害方将选择风险和成本最低的避害方式,避害的价码由此确定。“抄手拿佣”也好,代理费也好,从受害方的角度看,都是消灾避害的费用,都是对破坏力量的赎买。从加害的角度看,都是平地抠饼,无中生有,强横加害,挣的是破坏钱。这笔钱不是对生产要素的报酬,而是破坏要素参与资源分配所得的份额。考虑到暴力和流血的必然关系,考虑到生命于生存资源的互换关系,不妨称之为血酬,它的价值决定于所能损害的证明价值。

人无混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

生存资源是分层次的,所谓身外之物,只能用以称呼那些生存必须品之外的金钱货物,这条界线之内的则是等身之物,那是养身活命之物,甚至是命根子。这条界线是一条“命-物等价线”。突破了这条命,博命换物就可以视为等价交换。此线之下的人类行为特征,就是追求生存机会的最大化。突破越深,交换之利越大,突破越广,博命之人越多。庞大的博命集团的存在,不断制造这个集团的社会机制的存在,乃是理解中国历史,理解中国社会的核心要素。

生存风险与生存资源的换算已经在动物的心中完成,这是动物界最古老的计算之一。

硬股是血酬在股份制中的存在,这种东西的存在,勾勒出中国成事要素的常规范围,反衬出官府提供的公共安全的欠缺。

横规矩(建立在以暴力损害对方基础上)一直肩负着资源分配的重担,据此分来的资源便是不断改头换面、与时俱进、因地制宜的血酬。为了追求长期利益的最大化,狼群也要调整自己与羊群的关系,培养税基,确定最佳屠宰率,保护草场,维护羊群生存繁殖的有力条件,打退其他肉食动物的入侵。在这种情况下,血酬与报酬、掠夺与皇粮正税、横规矩与天经地义之间,确实存在相当大的重合部分。

明清两代依靠运河南粮北调,供应京师和边防,围绕着漕粮的征收和运输,生长出一套盘根错节的潜规则体系,曰漕规。漕规是对法定利益分配方式的私下修改。首先修改与农民的关系,通过浮收多刮农民几刀,然后调整内部关系,根据各自的利害分肥。

漕口由刁衿劣监组成。漕口熟悉信息,拥有信息优势,他们是一张可以伤害漕规的嘴。意识到这些,就可以领会漕口二字的贴切和传神。正是算准了让步是漕规利益集团最终的合理策略,漕口才敢铤而走险。漕粮的陋规滋养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如同牛样类食草动物滋养了虎狼之类的食肉动物。

刁劣绅衿,挾制官吏,索取白规。白规可以理解为白食漕规,也可以理解为没有官吏身份的白丁分享漕规。潜规则是暗中进行的,而白规以曝光相威胁,这正是抓住了潜规则体系的致命弱点的一击。白规依靠公开打官司的威胁而扩大分肥的数额。漕口敲诈官吏,从百姓的角度,漕口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呢?如何评价漕口取决于百姓被敲诈的总额是否可以压下来,但这又不是漕口所能决定的。漕规的总量取决于百姓与官家的总体关系。

古语把多余的公家人称作冗员。非官身而做官事,不领工资而做官事,就是白役。白员是白役和编制外官吏的统称。中国历代兴衰,与这个未曾命名的社会集团有密切关系,白员兴则社稷衰。白员收益的源头正是民脂民膏。白员的胜局意味着淘汰良民定律。良民或死于沟壑,或挤入白员队伍,或沦为盗贼。这也是明清随有那么多的资本主义萌芽,却没有长出资本主义的原因。合法伤害权是官家安身立命的本钱,官家的繁荣与商家的繁荣直接呈现反向关系,官本繁盛之处,良民简单再生产的本钱都被吞噬了,哪里还能长出别的主义?

潜规则,即隐藏在正式规则之下,却在实际上支配着中国社会运行的规矩。

《万历十五年》没有说透 即便百姓利益受损,只要利益分配方式上有利于控制信息渠道的***,传上去的就是好话,反之则是坏话。因为事实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信息筛选者的偏好。合法地制造麻烦或危害他人的权力是值钱的,也确实不断地卖大价钱,这个权力叫合法伤害权。这个词是一个可以让我们洞悉隐秘和真相的词。它威力巨大,成本低廉,人们几乎可以无中生有、凭空攫取利益;相比之下,造福的权力却很有限,离不开实际资源的支撑。合法伤害权对社会和历史的实际运行影响深远,也是潜规则性成的根据。应该说,对暴力的掌控才是最终的根据。合法伤害权是对合法暴力的合法应用。各个社会集团,以及各集团内部,就是根据加害能力分肥的。施恩能不能得到回报,取决于受益者的良心,而施恩者无法控制受益者的良心,加害者则可以单方面控制局面,因为加害只须依赖对方的恐惧。任何人都有恐惧,但不是任何人都有良心。当冤大头是老百姓最合算的选择,而当贪官污吏则是官吏最合算的选择。这不是道德问题,而是利害格局决定的。这种利害格局又进一步决定了挤进官场的利润很高,于是我们看到无法遏止的官僚集团的膨胀,如朱元璋时代。合法伤害权的最大受益者是整个官僚集团,连皇帝都算不上,而最大的受害者是农民集团。运用到现在,那么最大的受益者不是老板而是经理层,而最大的受害者则是消费者群体。

处于潜规则的制度格局中,数字不过体现了数字需要者和提供者的意愿和利益,它们掩盖的东西比揭示的还要多。

在潜规则生成过程中,当事人实际并不是两方,而是三方:交易双方再加上更高层次的制度代表。隐蔽本身是一种策略,这种策略的存在,反映了更高层次的正式制度代表的存在。

人们的悲欢离合,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一笔又一笔枯燥无味的家庭收支帐目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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