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就跟演义一样,人物辈出,有人建功立业,有人半路折戟。
我们的制度,恐怕就是在不断地‘以身试法’的过程中一点一点在进步。有些胆大且走运的,就发了横财。那些胆大但倒霉的,就招来横祸。到底到什么时候,相关的法律才能真正健全起来?恐怕哪怕现在还没到火候。又或者,当现有法律制度存在明显的不合理的地方,大家都在灰色地带打擦边球的时候,执法机关能够采取宽容的态度引导,而不是为了舆论导向问题,随便树个靶子给毙了了事。
***本身,就应该在‘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上有最清醒的自律。比如上海最近出台的大学生毕业创业零首付的计划,本意是好的,是为了促进大学毕业生跳出传统的就业框架,为开拓自主创业的可能性降低门槛。但是这个计划本身,是否有与‘公司法’的相关条例相抵触?如果有,那***本身就在带头违规操作。那也意味着,公司法在制定的过程中,有着明显的漏洞,没能够考虑到一部分法人面临的特殊局限。
***牵头,可以over rule制度上的缺陷。但最最根本的问题所在,是在制定法律条文的过程中,能够前瞻性地考虑到种种可能。如果,在现阶段,处于摸索过程中的立法机关没有能力制定完全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法律条文,那么,就请在执法机构在执法过程中,考虑到这些局限,而采用柔性的措施。
讲得离书本身远了一点,但是是在看得过程中想到的。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9:58:48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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