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10年前,张three介绍给我一本书,是她从地摊上花几元钱买的,错字百出、印刷粗糙,她跟我说这本书非常好看。我借来认真地、费劲地看了一遍,里面冗长拗口的名字对于当时还没有多少阅读经验的我来说,简直跟天书一般难读,然而它奇幻的故事还是吸引我啃了下去。这一啃就落下了病根:我从此着了“魔幻”的魔。现在让我列出最爱,《哈利波特》和《指环王》系列一定位置靠前,这并不代表我没有被其他文艺片打动,而是我太难抗拒魔幻的魔力。这就是《百年孤独》带给我的永恒的记忆。
一个家族来到一块陌生的土地,用智慧和勤劳建立起一个小镇,人们在这里开始繁衍生息。吉普赛人流浪到这里,带来了崭新的文化,家族的人从中看到了异想天开的梦想,像中了咒语一般,纷纷沉浸于各自的梦想中。于是这个家族出了大富翁、革命家、旅行家等杰出人物,也出了一些稀奇古怪的人,如吃土为生的养女、世界最美丽的姑娘,她却乘着飞毯飘走了、有预言能力的男孩……几代人都轮番使用先辈的名字,命运就像这些名字一样,以出奇的相似不断轮回。上帝不愿眷顾这块土地,百年中,人们经历了很多苦难,战争、4年多未停的雨水,最后,一阵飓风把这块土地上的一切带走,它又回归了百年前的荒芜。
阅读《百年孤独》就像乘坐了一趟时光之旅,你惊恐地张大眼睛,看着两边飞逝而去的奇异景象,时间以90迈的速度匀速前进着,你还来不及为他们***却真挚的爱情落一滴泪、来不及安慰一下那位孤寂到死的伟大的革命家,列车就已驶进下一站。我由衷地倾佩加西亚·马尔克斯,他真的是跨世纪最伟大的作家。这样的叙事,不仅需要精密的构思、熟练的写作技巧,还有一点决定性要素:天分。你可以模范他的比喻、他的笔法、他的叙事,但是你无法模仿他惊人的想象力,这个就是称之为天分的东西。
这不仅仅是一部天花乱坠的情节小说,它高颂爱情,称爱情是世界上唯一永恒的、珍贵的、不受时间局限的东西;它歌颂梦想,哪怕它们有多么荒谬;它歌颂和平,那位切·格瓦拉的附身的革命家发动了32次不成功的起义,马尔克斯让他最终陷入了迷惘,昏昏终老,而不是像格瓦拉那样英勇就义;它歌颂勤劳、正义,歌颂一切美好的事物。这让这本小说也变得美好起来。
百年孤独,孤独是这个家族人的通病,每个人都可以找一个自己的角落,安静地从事自己的事情。这种孤独是要命的、不可战胜的,就像我们每个人的内心。
ps.从第一次看到《百年孤独》,我就开始寻找它,从家乡到天津,再到北京,每次逛书店都要找寻它的身影,然而至今一无所获。只好下载了一个电子版,错误很多。原因是马尔克斯没有授权中国出版他的作品,只有上海译文1989年出版过一次,可以算是国内唯一的正版,但很可惜,也没有版权,所以《百年孤独》从中国正规书店绝迹了。最近新买了一本《马尔克斯传》,发现老头已经82岁了,我第一次有一种很不好的心愿:盼望这个老头快点驾鹤西去,这样50年之后,我们就能享受到0版税的《百年孤独》了。呵呵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9:55:50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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