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别的自由主义,古典自由主义致力于恢复人固有的自由,而非实现人自己试图建构的自由
如果单论名字,《经济学家》(The Economist)可能会让人以为它是本跟公众没有什么直接联系的学术刊物。
但看过这本时事周刊的人也许都知道,杂志的名字跟杂志的内容没有什么关系,这很有些名不副实的嫌疑。奇怪的是,这样的名字竟没有阻挡世界各国数以百万计的读者对它的接受甚至是喜爱。
深一层的情况是,这只是表面上的名不副实。是“经济学家”词义的变迁给今日的读者带来了认识上的落差。
“如今,‘经济学家’是经济学这个学术领域的专家;在詹姆斯•威尔逊的世界,‘经济学家’这个词是指代任何一个以如此方式分析问题的人:将每一个观点和信条诉诸事实的检验。”
正如本系列前面文章中介绍的,詹姆斯•威尔逊是《经济学家》杂志的创办人。而这一段解释“经济学家”词义的文字来自讲述这本杂志历史的传记《追求理性:1843-1993》(The Pursuit of Reason: The Economist 1843-1993),作者是英国女作家路得•达德利•爱德华兹(Ruth Dudley Edwards)。
詹姆斯•威尔逊的世界不仅仅是1843年工业革命之下的伦敦,更是他继承的那个千百年来形成的自由文明的传统所塑造的英国社会,正是那个传统使得工业革命和《经济学家》的诞生成为可能。
表面上看,在威尔逊的世界中“经济学家”这个词所指的原则也能在其他的传统中找到,比如,无论是中国人熟悉的实事求是还是格物致知,都以事实作为判断是非的依据。
然而,这样的原则在不同的传统中实现出来的情形却差别很大,好的原则没有在社会生命中扎根的支撑力量做维护,很容易变成大而无当的空话。
问题是,在《经济学家》那里,什么样的力量使得这样容易流于形式的原则像血液一样流淌在一百多年来的文章中?
简单说来,就是威尔逊以及他的跟随者所继承的自由文明的传统给这样的原则提供了富于生命活力的营养。具体而言,这个传统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关于人如何实现真正自由生活的知识传统,这不是某些所谓优秀的头脑构想出来的,而是经历千百年的历练得到各个时代检验的知识传统,在《经济学家》主要关注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就是威尔逊给杂志订立的使命所体现的:“我们严肃地相信,自由贸易、自由交流会比任何其他可见的动因都更加促进文明和道德在全世界的扩展。”
这个直接的来源是中国人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熟知并学习的被称为“古典自由主义”(classical liberalism)的知识传统——不同于其他的自由主义,它致力于恢复不可随人意剥夺的人固有的自由,而不是实现人自己试图建构的自由。
基于自知之明的自由
在威尔逊的时代,这方面最著名的代表人物是亚当•斯密(Adam Smith),后来多为公众提及的还如法国人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英国人阿克顿勋爵(Lord Acton)、奥地利人米瑟斯(Ludwig von Mises)和哈耶克(Friedrich von Hayek)。
他们共同的特点是一直劝说人们不要太相信人类的头脑建构新世界的能力,因为世界不是由人类的头脑设计出来的,人类的头脑只是世界的一部分,而面对复杂的世界,哪怕再聪明的头脑都不可能清楚这个世界各个部分的具体情况,只有每个人自己才比较有可能知道什么是对自己最好的,由这样有自知之明、自由选择和自由交流的个人组成的社会互动产生的创造力比依靠任何优秀头脑来建构社会带来的影响要健康有益得多。
尽管提倡以事实作为判断是非依据的知识传统决不仅限于古典自由主义,但是在论及何为事实的问题上以指出人类头脑的有限为核心的知识传统却并不多见,这样的立场仿佛很软弱无力,看起来不仅缺乏鼓动性,而且似乎很容易打击人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很难说以如此立场为核心的知识传统能够在社会上吃得开。
然而在过去的千百年间,以这个前提出发,却陆续产生出各个具体的知识领域,比如古典自由主义的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甚至科学哲学,它们对世界的影响很难让人视而不见,特别是每逢热闹一时的以建构新社会为目标的运动冷却下来之后。
《经济学家》虽然不是学术刊物,但一百多年来,那里的编辑记者在不同程度上领受过古典自由主义知识传统的训练,反过来,他们通过《经济学家》在各自的领域帮助公众认清社会变迁的事实真相。
除了创办人威尔逊之外,《经济学家》历史上最有影响的编辑是威尔逊的女婿沃尔特•白哲特(Walter Bagehot),自1861年35岁就任主编之后的17年间,他将报道的地区从英国本土扩大到当时经历内战的美国,而且政治成为跟经济同样重要的关注领域,这两方面恰恰为一百多年后《经济学家》在美国的广受欢迎打下了基础。
而从白哲特撰写的著作更加看出《经济学家》对古典自由主义知识传统的继承,他的《英国宪法》(The English Constitution)和《伦巴第街:货币市场记述》(Lombard Street: A Desc
这个传统一直延续至今,现任主编约翰•米克尔斯维特(John Micklethwait)的代表作《右派国家:美国的保守力量》》(The Right Nation: Conservative Power in America)以及《公司:一个划时代观念之简史》(The Company: A Short History of a Revolutionary Idea)——两本都是跟他在华盛顿的同事艾德里安•伍德里奇(Adrian Wooldridge)合著——也无不体现了《经济学家》的优势所在:他们不被一时一地某个人或某些人的头脑所遮蔽,而是能够看得更加深远,帮助读者既不被琐碎的日常见闻也不被貌似要根本改变世界的突发事件所左右,透视出自由文明的动力和轨迹。
对于进一步学习这个知识传统的人,古典自由主义决不是自由文明传统的全部。威尔逊通过《经济学家》所宣扬的价值立场和分析方法以及他看重的亚当•斯密的思想都不过是这个传统中的一部分,指出“承认自己无知乃智慧开端”的古希腊人苏格拉底也只是一部分,因为正如古典自由主义者一再提醒的,世界并非人类所造,人类只是世界的一部分,就像哈耶克所说:“人对于文明运行所赖以为基础的诸多因素往往处于不可避免的无知状态,”也如曾经在初期《经济学家》做过编辑的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承认的:“在科学中,我们所知越多,感触到的无知也就越广泛”。
一个让人也许感到意外的现象是,承认人无知并没有让人永远在无知面前茫然不知所措,虽然有时也会如此。像斯密、哈耶克这样的人恰恰相信,只有承认人类头脑在世界面前的有限和无知,才使得自由文明的创造力会最少地不受人类自以为是、自不量力的野心的干预而发挥它本来的作用,这个力量被斯密称为“看不见的手”。
换言之,接受人是有限的这个事实却不一定意味着人类的无助和悲观。尽管人是有限的和不可避免的无知,只要尽力确保人固有的自由——古典自由主义者会说,这包括那些与生俱来的不可随人意剥夺的良知、生存权、发表言论和种种追求幸福的权利,人类依然可以在有章可循的世界中实现自己的价值、获得让自己的身体和灵魂得到满足的幸福。
这种对“看不见的手”的信心可能会让处于信奉自由文明传统之外的人难以理解,就像在世界的很多地方,自由本身很难成为一个受到社会普遍肯定的正当价值,因为在这些社会中,自由给人的印象是不受限制的为所欲为,而这样的状态如果在社会上得到任何程度的实现就意味着混乱和失序,任何统治者都很难去主动鼓励社会成员追求这样的价值。
而在像斯密所处的社会中,自由不是到了近代才兴起的价值观,无论在斯密和后来《经济学家》创办的时代,还是之前基本确立现代立宪君主制的1688年,或是如《大***》那样的自由***在西欧和中欧盛行的12到14世纪,那时人对自由价值的追求普遍不是要实现新的自由,而是恢复“古时的自由”(ancient freedom),是***权力的扩大带来的对贵族和民间社会权利的侵蚀使得人们不得不跟当局斗争以恢复原有的自由。
比法律更高的法律
然而,那个“古时的自由”又是怎样确立的呢?近代以来的古典自由主义者在追根溯源的时候常常只回溯到1215年由英格兰贵族迫使约翰王签订的《大***》,就像哈耶克在他的著作《自由***》(或有译为《自由秩序原理》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中所做的那样。这其中的缘由可能有多种,比如他们认为虽然中世纪已经有自由***,自由社会基本形态的确立却是近代以来的事情,或者,他们不但自己身处西方,写作的对象大多也是西方的读者,对于许多背景,他们已经浑然不觉或不以为然了。
即使如此,从逻辑的纵深看,古典自由主义者们通常仍然会不可避免地推及自由的依据,比如,到底如何确定什么是不可随人意剥夺的人固有的自由,什么是人自己试图建构的自由。这同样是以事实作为检验是非的尺度,因为如果自由只是某些人的喜好或者“看不见的手”根本就是人自己子虚乌有的杜撰,这一切仍是徒劳。
在他们看来,那些不可随人意剥夺的人原本的自由,乃是由“更高一级的法”(higher law)所决定,如同古典自由主义者承认世界不是人创造的一样,规范世界包括人自由的法也非人所创立,就像哈耶克所说的:“在18世纪,此一更高级的法律通常被认为是上帝之法、或自然法、或理性法。”
问题是,这“更高一级的法”的依据又是什么?至于“上帝之法”、“自然法”、“理性法”之类的,由于人们对于上帝、自然、理性的理解很可能各不相同,什么是真正由上帝、自然、理性制定的法呢?如果单凭人们对此的争论,这个依据恐怕永远也不能确定下来。正像“看不见的手”,既然看不见,怎么证明是存在的呢?
然而,近两千年来欧洲以及之后北美的历史却显现出跟以上的想象不尽相同的景象来。无休止的争论尽管是事实,却不是全部。
一部被称为《圣经》的书在相当程度上渗透到欧美社会的方方面面,逐渐有许多人相信这本经历几千年而成的书所传达的乃是创造人和万物的上帝给人启示的话语,人之所以有自由和尊严乃是因为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所造,而上帝的话语是人生活的最高准则和生命的真正源泉。
如此信奉《圣经》的人对掌管世界的创造主抱有恒久的信心,无论有多少苦难波折,因为他们相信爱世人的上帝给人永恒生命的应许不会落空。对于他们,那“看不见的手”好像看不见,人的心中却明明可知。
原本在地理上跟欧美人没什么关系的信仰到如今早已被很多人习惯地归为西方文化的重要部分。就连最近一次的美国总统就职典礼,是《圣经》而非美国宪法继续成为新总统宣誓时手按的唯一一本书,象征着誓言有效的终极依据。而加州马鞍峰教会的华里克牧师(Rick Warren)——他的《标杆人生》(The Purpose-driven Life)是美国历史上最畅销的硬皮书——在奥巴马总统就职前带领与会者们的祷告同样显示了美国政治仍然充满了浓厚的“更高一级的法”的背景。
如果说古典自由主义者对人类的有限和无知所予以的承认以及对“看不见的手”在产生物质财富方面发挥巨大作用的解释到如今已经比较容易为中国人所理解,那些崇尚自由的西方人对《圣经》的普遍接受和信奉就不那么容易让外人明白了。
在中国,近二十年来古典自由主义的思想已经透过很多方面进入到公共和私人领域中,市场经济在中国的不断推广和由此产生的也许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是最直接的明证。
然而,市场经济只是自由传统的一个方面,物质上的满足显然不足以构成实现真正自由生活的全部,那么,余下需要学习的关于自由的知识跟《圣经》到底能有什么不可避免的关系?这是接下来的文章中要说的事情。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9:50:36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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