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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十二帝王传《以西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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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09: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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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写过考察材料,某某某同志,德能勤绩廉,最后来点不足。

本书也是这个套路,不过因为年代的关系,难免有出身论的影响,总要写某某某是谁谁谁的儿子,他爸是谁,当过什么级别的干部,他妈的家庭出身阶级成分等等。

一般来说,写优点可以举例子,写缺点一般泛泛而谈,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点期间,领导要求缺点也得举具体例子,要写准写透。

握了很多只手,谈了很多次话,听了很多八卦,要真能写准写透,出版了就这种书。

从本书中可以得到很多有趣的信息,罗马帝国的帝王跟中国的完全不是一回事,总的来说没有超出僭主的格局,西方人从自己的历史如何理解“帝王”(没查书的原名,似乎应为十二凯撒传;严格来说跟用dragon翻译“龙”一样,很容易误导群众),所有的罗马帝王都要跟元老院打交道,都要面对再造共和的压力。

曾经有过一段时期,一些眼界不广的同志,往本民族脸上抹黑,把整个人类的共同缺陷说成是某个民族的专有缺陷,民族虚无主义的错误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人类虚无主义呢?

《理想国》中色拉叙马霍斯与格老孔举了个极端的例子,关于隐身魔戒,如果可以做坏事而不受惩罚,WHY NOT?

苏格拉底的方法是讲道理,什么是人什么是城邦,最后还来点神话,神道设教,补王化之不足。

《罗马十二帝王传》提供另一种解答,让你知道不受约束的下场,跟那个捡到魔戒的牧羊人一样,夜路走多终遇鬼。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绝对导致腐败。这里的腐败译成堕落腐化更佳。

罗马人关于继承的规定(习惯)相当有意思,遗产并不必定赠与有血缘关系的人。书中常有将遗产一部分赠与帝王的叙述。

“只要有一个人证明,死者生前曾经说过他想让皇帝做他的继承人,那么这个哪怕是素不相识者的财产便被没收了。”(图密善)

根据现行继承法,我国公民也可以将财产之全部或一部分遗赠或赠与他人。那些钉子户完全可以将自己房产的一半或1/4遗赠国家元首。奈何那些有可能步阿扁后尘的律师既不读书也没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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