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
陈向明 著
教育科学出版社
ISBN978-7-5041-1926-1
变化流动的研究过程对研究者的决策以及研究结果的获得会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研究过程本身决定了研究的结果,因此需要对其进行细致的反省和报道。
他们承认自己的研究承载着个人的价值倾向,自己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对研究现象的一种理解和解释而已。
值得研究的重点是理解特定社会情境下的社会事件,而不是对与该事件类似的情形进行推论。研究的结果需要通过相关检验等方法进行证伪,其效度来自研究过程中各个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与特定的时空环境密切相关。
从总体上看,这些理论范式主要是在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三个方面对一些重要的问题进行探讨。比如,在本体论方面,它们要回答的是“真实性”问题:“现实的形式和本质是什么?事物到底是什么样子?它们是如何运作的?”在认识论的层面,这些范式探询的是“知者与被知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即“知者是如何认识被知者的?”而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又受到前面本体论方面的制约,即“知者和被知者之间相对分离的关系是否存在?”从方法论的角度看,这些范式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研究者是通过什么方法发现那些他们认为是可以被发现的事物的?”而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又受到前面本体论和认识论两个方面的制约,因为不同范式在这些方面的不同会导致对方法的不同看法和处理方式。
(建构主义)因此,用这种方式建构起来的“事实”不存在“真实”与否,而只存在“合适”与否的问题;因为我们只可能判断某一个行为或一种想法是否达到了自己的预期,而无法知道它们是否“真实”。
正如加达默尔(H.Gadamer1994)所指出的,“领会”不是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而是不同主体之间“视域的融合”。意义并不是客观地存在于被研究的对象那里,而是存在于研究者和被研究者的关系之中。
现象学认为理解之所以可能,是因为在人的意向活动中存在着一种内在的时间性。时间的三项(过去、现在、将来)由视域所连接,意识活动本身就是(或者总是)处于这个视域之中。人对过去的意识是通过回忆而实现的,对将来的意识是通过期待而获得的,而回忆和期待的机制都是通过人的想象来运作的。这种想象不是再现式的想象,而是产生性的想象,是为了使时间或现在本身呈现在人的意识之中所必然需要的一种想象。通过产生性想象而构成的东西是一种“纯构成”,一种在构成的东西还没出现之前就已经构成了的构成。
阐释学发源于对圣经的解释,其希腊文“hermeneutik”是从词根“Hermes”(赫尔墨斯)引申而来的。“赫尔墨斯”本是神的一个信使的名字,其使命是传达和解释神的指令,把神谕转换成人可理解的语言阐明出来,从而建立起人与神之间的关系。因此,“hermeneutik”最基本的含义就是通过翻译和解释把一种意义关系从一个陌生的世界转换到我们所熟悉的世界里来。
“理解”不是对某一个“客观实在”的事物的直接观察或即时辨认,而是通过研究者的“阐释”把该物“作为某物”的结果。
心灵通过交流而产生,而不是交流通过心灵而产生。……正如G.米德(1992:69,115)所言,“有机体的过程或反应构成了它们对之作出反应的对象。若没有能够消化食物的有机体,便不会有任何食物,不会有任何可吃的对象……以食物为例,当一种能消化草的动物,如牛,来到这个世界上时,草才成为食物。那个对象,即作为食物的草,以前并不存在。牛的到来带来了一种新的对象。”
在这个时期里,质的研究者进一步感到了语言表述中存在的危机,开始对语言中隐含的意识形态进行批判。
访谈问题不同于研究问题,后者表示的是研究者希望通过研究而获得答案的问题,而前者是为了获得对后者的答案而用来询问被访问者的问题。
资料整理的主要方式是归类,而归类的基础是建立类属(category)。类属的确定和建立必须通过登录(coding),即将有意义的词、短语、句子或段落用一定的码号(code)标示出来。码号是在认真阅读原始资料的基础上对反复出现的现象(pattern)中提升出来的,它们被赋以一定的标记符号。
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即使是在量的研究中,能够反复出现的现象也不一定就是准确的(Wolcott1995:167)。如果测量的工具有问题,那么这个工具无论用到什么地方都可能得出错误的结果。虽然用这个工具获得的研究结果的信度可能很高,但是并不可靠。
所谓的“把某物作为某物而看见了”(seeing-as)这类活动本身就是一个既在“看”又在“想”的过程(Wittgenstein1953)。……就人对事物的认知而言,世界是由各种关系而非事物本身构成的,事物的真正本质不在于事物本身,而在于观察者在各种事物之间构造、然后又在它们中间感觉到的那种关系(霍克斯,1987:8)。
研究者使用的文字不仅可以对所观察到的“事实”进行概念化,而且为概念的“编码”和“解码”提供了物质形态。任何文字对“事实”的构型都会产生影响(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决定了对“事实”的构型),因此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研究者(以及读者)对这些“事实”的解释。
“命名”至少涉及如下几个方面:命名的语言、命名的角度、命名在不同语言中的翻译、命名所指向的读者类型。
“命名”在表面上看是将一个名称放到一个与其相应的事物上面,但它实际上反映的是观察者通过自己的语言对观察到的事物进行选择的过程。通常,在观察时我们只可能对那些自己可以概念化和符号化的事物进行选择,那些非概念的、非符号的东西很难进入我们的观察笔记。
任何实物都具有“合同”的性质,即表现了社会上某些人相互之间或者人与环境之间的一种“契约”。它们之所以被生产出来,是因为它们满足了社会上某类人的需要。作为特定时代特定文化环境下的产物,实物不应该被看成“实在的”(actual)、自足的(self-contained)、不以人的主观意识而转移的客观“现实”(Hammersley & Atkinson1983:141)。
对实物的分析与对语言的分析是很不一样的,遵循的是一种十分不同的逻辑。语言主要依赖于概念的使用,而实物更加依赖于形象的召唤和联想以及物品本身的使用方式。语言分析受到语言规则的制约,是一种以规则为基础的认知方式,依靠的是人们对语言本身的理性认识;而物品分析依赖的是一种联想模式,其意义主要来自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实践理性”。这些物品通过自身的被使用,不仅具有意义解释的作用,而且具有改变特定社会规范的潜能。
正如克拉克洪(C.Kluckhohn)和默雷(H.Murray)五十年前曾经说过的(1948:35),“在某些方面,每个人都:1)像所有其他的人;2)像其他一些人;3)谁也不像。”
十分有趣的是,虽然对大样本进行调查可以了解该样本的“共性”,但其前提却是建立在对“个性”的人可之上的。当有人认为“质的研究样本太小,没有推论性”时,他们的意思是:“人都是不同的(即有个性的),对小样本进行调查无法找到人的共同之处(即人的共性)”。但由于条件的限制,大样本的调查所获得的共性必然是表面的。
……伽利略要理解落体现象,也不是非得一再重复斜面实验不可。一个特殊的案例,只要构建得完美,就不再是特殊的了……
皮亚杰的图式理论最初主要是用来解释儿童的认知发展阶段,但后来也被用来解释成人获得“知识”的方式。“图式”指的是人的认知结构,与人的知觉、意识以及外部的环境有关。在这个理论中,皮亚杰使用了四个重要的概念:同化、顺应、整合和分化。“同化”指的是个体把新的知识纳入自己已有认知结构中的过程;“顺应”指的人个体原有的认知结构已不能同化新的知识,因而自身发生变化,促进调整原有认知结构或创立新的认知结构的过程;“整合”指的是一个特定的认知结构可以容纳更多知识的能力;“分化”指的是一个特定的认知结构具有细分出更多的下属分支的功能。“同化”和“顺应”是个体认识新鲜事物的两种功能,它们相互作用,是个体的认知结构不断达到更高层次的“整合”和“分化”,从而使个体的认知结构得到不断的扩展、丰富和创新。
“图式理论”对质的研究中的推论这一问题的启示在于:它揭示了一般人认识新知识(即新知识被“推论”到人身上)的方式和途径。
当然,目的的正确性不应该使任何工具都自然而然地获得合法性,……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9:33:54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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