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斯意在为人类的个体行为寻找社会的、集体的根源,他极力把巫术从个体心理探源引向社会事实研究(典型的社会学年鉴派研究方法)。
他的研究思路有特色:先区别宗教与巫术,给巫术下一个宽泛的定义“跟任何有组织的教派无关的仪式都是巫术仪式”,这种不以仪式结构,而以巫术环境来下定义的方式就暗示着社会分析倾向。就像译序中说的那样,莫斯托出一个大容器来放置纷杂的巫术现象,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分类、描述、分析。他把巫术分为巫师、行为、表征三类,每一类都带有集体性特质。巫师从事巫术活动是社会对其身份态度的结果,巫师对巫术的信仰背后是整个社会对巫术的信仰;行为仪式被一遍遍重复,形式优于内容,这也是集体力量预定的;表征被作为整体的社会在想象,是从其他社会生活领域借鉴来的。进而,莫斯借助集体概念将这三类要素的特性放回定义之瓶中,发现巫术本身受集体力量的支配。接下来将解释集体力量如何产生,莫斯用了排除法。他认为信仰情感只是集体意识的结果,不能产生集体力量。表征的三个方面也不足以生成集体力量:感应法则只是巫术力量传递的路径,自身不能生成巫术力量;品性观念只是仪式的一种表现形式;鬼的观念忽视了巫术不需精灵就能产生效果的情况。因此,莫斯引入了一个来自美拉尼西亚人的词语“玛纳”,它包容了巫术的一切特征,且具有集体意义,“不仅仅是一种力量、一种存在物,也是一个行为、一种性质、一种状态”。玛纳贴切地表达了巫术思维特征的核心:人类群体一种先入之见的整体性混融的思维特征,显然它来源于集体并强制人们以此认识外部世界。莫斯用他丰富的民族学知识证明玛纳观念普遍地存在于全球各民族中。因此,莫斯用玛纳观念构建了人类普适性的巫术性质论和发展观。但是,用观念建构理论并非令人信服的科学方法,这就是后来列维—施特劳斯所批判的。
并不很好读,好像和翻译有一定关系?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9:29:46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本文链接: http://www.w2mh.com/show/319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