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神学阶段---从希腊神话的叙事中可看出当时希腊民族的深层文化-心理结构:所有事件的前因后果,最终都可还原到神的意志与欲望之上,人的欲望与意志都可被通约为对神义的执行与实现,人只是神的仆人,对神义只能遵守而不可违逆。这个阶段,确实如孔德所说的,是很典型的“神学阶段”。与之相反,在中国主流思想中,“天”与 “神”或被解释为自然之“天”,或被解释为“德性之天”,人格化的趋势越来越弱,也就是说,在传统思想尤其是儒家学说里,个人的道德主体性一直被强调,由“内圣”开出“外王”,王道的实现,最终要取决于作为基础的“内圣”---个人道德主体性的自觉升腾。
2,欲望的泛滥及其道德节制。在希腊神话中,欲望与需要被视为正当的自然法则,因此武力作为欲望实现的最终凭借手段,也就具备了相应的正当性———连神都是情欲旺盛、躁动不安、争夺血腥的神,更何况人?因此,神话--史诗的叙述体系中,战争是实现个人价值的最直接最高途径,武力以及凭借武力所获得财物,成为评判个人价值的标准:所以,阿喀琉斯、奥德修斯、阿伽门农等被视为最大的英雄。所谓战争的正义性,是历史发展多年后的一个近代概念。而在中国,欲望本身是被鄙视的、需要克服的,欲望是人同于禽兽的统一性基础,需要道德的克服才能成其为人。“克己复礼”,至诚通天同天,方可实现普遍和谐的长治久安。在“生生之爱”的价值体系里,战争往往被视为一种非常态的恶。
2003年06月12日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9:14:47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本文链接: http://www.w2mh.com/show/308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