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运用了一万个比喻的书,纸页翻动时这些比喻就张着密密麻麻的口子一翕一合,使你神经紧张害怕哪怕漏掉一个细微的字眼就体会不到其中真味。当然,那些比喻其实也还是很美的,但正因为这些绮丽想象对思维的牵扯,看着颤颤巍巍。这是我首先要说的。
书的前三分之一基本是纳兹奈恩对前期生活的倒叙。这部分章节因为没有太多情节而显得进展很慢。数着文字你会错意自己是一只进食的蚕,一点点铺开战线,密密匝匝一口口咬下来,最后转身一看咬食的痕迹才这么丁点,真怕这肚子没有填满的那天。
拉吉卜的夭折是分水岭,接下来的三分之二就快了。以哈西娜在孟加拉的生活拉开时间线,一转眼纳兹奈恩的两个女儿都十几岁了,活脱脱她和妹妹哈西娜小时候的翻版。还好的是,只是性格的翻版,人生将是崭新的——因为她们决定留下来。
查努是个悲剧性的人物,虽然有食果腹也不缺衣暖身,但他浑浑噩噩,种族歧视文化冲突历史教训是他长挂嘴边的话题,只有在对着纳兹奈恩滔滔不绝这些时才有一丝满足,在升职事情上对白人上司却敢怒不敢言。回孟加拉是他最好的选择,因为一味抵触只能更封闭,他始终无法融入生活了三十多年的英国社会。
孟加拉移民的砖巷生活与伦敦这个国际大都市格格不入。他们自成一统,有自己的宗教团体、购物路线、甚至孩子们打架斗殴和吸毒,都始终在他们自己的环境里,好像一锅粥倒腾来倒腾去还是同一个味道,而且这个味道还会因为彼此间相互伤害而更加混浊。它从这个英语国家得到的东西是趋分化的,一种是在面对强势的白人社会时的自卑心理(强势一词也只是他们自觉处于心理弱势时的词汇而已),另一种是这种心理之下导致的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当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成为伦敦公民时,假如不融入其中这股自尊心只有试图依赖宗教情绪表达出来,于是“孟加拉虎”组织这时候出现了。
卡拉姆甚至没有踩过孟加拉的土地,这个以孟加拉名义进行的“进军”何其可笑啊。
对纳兹奈恩而言砖巷的生活和妹妹在孟加拉的生活是没有多大差别的,但万里迢迢从一个地方逃离(以婚姻的形式)到另一个地方生活无差别也就算了两人还始终无法见面。她牵挂妹妹,还不如说是牵挂她的勇气呢。以恋爱名义选择的婚姻,婚姻失败之后的逃离,逃离后生存的不堪,但哈西娜不是一直在努力么。纳兹奈恩平静的生活之下有多少挣脱呢,她走出家门是曲折的砖巷到处孟加拉人的面庞,进了家门则是家务活和丈夫永远空空而谈的言论。
但这是在伦敦。
哈西娜是逃不出那种生活了,因为孟加拉没有给她机会。但在这里,她是没有机会还是等待机会错失?
所以她选择了留下来。
拉齐娅说,这是伦敦,你得进行伦敦的生活。你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看书时我不爱看前言,因为大凡译者都喜欢给你下结论,诸如移民在融入新环境时的一些冲突(和查努说的一样)以及社会变革对主人公心路历程的影响等等,都是这些高度抽象的简短几句。我承认自己对这样大部头的结论还不具备思考能力。
而我始终认为一部好的作品,它首先应该让人有阅读的欲望,用高深的字眼去玩尽你的思维是没意思的,你展示给的是大众,是面向所有人类。即使没能使所有人从中感受到作者的思想层面,但起码能让人从优美文字中感受到吉光片羽的喜悦。
昨天看《死亡诗社》,基丁老师让孩子们把序言撕去时说,重要的不是别人说了什么,而是你想到了什么。作者的意图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你自己从中的感受。
喏,看这书后我的感受就是,比喻很优美,但情节很枯燥。社会变革话题太可怕,不说也罢。只要你看进去了,书还是本好书的。怎么个好法呢,不知道,那只我的感受而已,您得自个体会啦。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9:09:39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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