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卡勒斯是写“孤单”的天才,她小说中的主人公无一幸免的,都是孤独的猎手。《婚礼的成员》中12岁的“老弗兰淇”,在酷热、无聊的暑假里站在葡萄架下,一心一意念着在冬山举行的婚礼,没完没了地孤单。
弗兰淇总是邀请6岁的表弟约翰·亨利来与自己一同吃晚饭、过夜,理由是约翰·亨利看起来“又丑又孤单”。约翰·亨利用清脆的童音回应道:“怎么会呢,我一点儿都不孤单。”当然,孤单的是老弗兰淇。
弗兰淇有极大的抱负,想要走向世界,去遇见所有的人。外面在爆发战争,可是与她没有一丁点儿关系。仿佛只是一瞬间,在那个躁郁的春天和憋闷得让人发疯的夏天里,弗兰淇被遗弃了,被彻底排除在外。她只好终日无所事事,呆在厨房里,抠脚丫子和胳膊肘上粗厚的硬皮,坏得没治了。
直至那场婚礼到来。
“他们是我的我们。”这一句话轻轻袭击了我的心。“他们”指的是弗兰淇的表哥和未婚妻,他们将要在冬山举行婚礼。“我”指的是弗兰淇。“我们”指的是每个人都有的那一个【我们】——“当贝丽尼斯说【我们】,她是指哈尼和大妈妈,她的窝,或者她的教派。她父亲的【我们】就是那间小店。所有俱乐部的成员都有一个【我们】可参与、可讨论。军队里的士兵能说【我们】,就连犯人还能用链子栓成一队。只有老弗兰淇没有【我们】……”那么,我的“我们”又在哪里呢?
这大约是一个孩子所能承受的最大限度的孤单了吧。可是没有人听她说,没有人懂得。弗兰淇满心希望追随表哥和表嫂而去,参加完婚礼后再也不回来,表哥、表嫂,和她,三个人永远在一起,走遍外面的世界。假如他们不带上她,她就用爸爸的手枪自杀。弗兰淇这样决定了,乏味的暑假终于重现光芒,她再一次被周遭接纳了。她是一份子,极重要的成员。
显然,弗兰淇受到了巨大的伤害。她的计划连说都没有向表哥、表嫂说出口,婚礼就结束了。弗兰淇坐在返程的车上嚎啕大哭。她策划了一次小小的出走,提着行李箱,左手攥着爸爸的手枪,一路奔跑,可是并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最后,她被警察找到了,带回了家。
新的学期就要到来了,弗兰淇13岁了。
在弗兰淇的世界里,所有的孤单都是突如其来的。她走进黑人女佣贝丽尼斯的家,那里那股“相聚的热闹劲儿”就让她孤单,让她又爱又恨,让她小小的心脏突然地紧缩起来。可是弗兰淇并不明白自己是在孤单,哪怕“婚礼像一场梦,一切都发生在她无能为力的世界里。”她也不表现出伤感。弗兰淇不是个矫情的12岁孩子,她是疯癫为乐、闯祸不断的“老弗兰淇”。蓝眼睛、红头发的士兵邀请她去自己房间,欲图不轨,弗兰淇抄起玻璃水罐就朝他砸去,也不知道是不是把他砸死了。她多动,犯过盗窃罪,绝不是那种娇弱水灵的女孩子。可是老弗兰淇,哪怕是穿着肮脏的T恤,拖着鼻涕,都有着最为柔软的内心。
仅仅是因为所有人都不把她当回事,以对待孩子的方式对待她,她才如此孤单。这个世界难以把握,老弗兰淇尤为感到无力,什么都想要抓住,却什么都和她没有关系。她疯狂地想要有一个“我们”,可她的“我们”只能是贝丽尼斯和约翰·亨利,三人组成可憎的夏季组合,每晚在厨房打牌,说相同的话语。
贝丽尼斯是理智的女神,或许也是唯一一个不把弗兰淇当成孩子的人,她和弗兰淇一起抽烟,谈论爱情。理智的贝丽尼斯实际上最为疯狂,她结了四次婚,第一任丈夫堪称完美,却不幸去世了。后几任丈夫一个比一个糟糕,最后一个挖出了她的眼睛,以至于她只好安上了一只玻璃眼球。与后几任丈夫结婚的理由荒诞不经,其中一个男人长着一截与第一任丈夫一模一样的手指头,还有一位刚好买了她第一任丈夫当掉的衣服,穿起来的背影很像他。贝丽尼斯太爱她第一任丈夫了,耽误了一生在寻找那个人的影子。
约翰·亨利也没有什么好结局。冬山的婚礼结束后不久,便得了脑膜炎死去了。一个孩子,还没有到7岁,只剩下了阴郁、灰白,徘徊不去的影子。
他们都离开了弗兰淇。但弗兰淇最终会忘掉他们的,因为新学期已经开始,她结识了新的朋友。新朋友要来家里做客,“幸福像电流一刹那击中了她。”可怜的老弗兰淇啊,她所要的其实如此简单,不过就是一个能够陪伴她左右的朋友。只要有那样一个人,一个就够了,幸福就能像电流一般击中她。
我们又何尝不是呢?孤单总是突如其来的,又在你没有意识到的时候,悄悄地就走开了。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9:08:30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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