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了007的小说,差不多有10年没看了吧。大冬天的,对里面的冒险故事一带而过,但是对里面描写的生活细节很感兴趣。
首先是吃。吃是小说里面一个很重要的内容,作者总是不厌其烦地详细介绍邦德和他的伙伴的点的菜,喝的酒。总结一下,我发现邦德先生的早餐喜欢吃鸡蛋,火腿,考香肠,喝点酒。正餐的大菜正常喜欢吃鱼子酱,熏鲑鱼,蟹肉,然后再来点菲力牛排或者是烤嫩牛肉,最后甜点一般是涂着奶油的草莓,或者硬黄油汁浇成的冰激凌。饮料方面,007不喜欢喝茶或者咖啡,一般喝淡味的马提尼(MARTINI)鸡尾酒,而且邦德先生本人发明了自己的配方。在执行危险任务的前夕,也会来点白兰地,当然,伏特加也不错,而且一定要加上一点胡椒末才喝。饭后,邦德先生会来一到两支烟。
看完此书,很多人肯定会对在一个不错的英国餐馆要点什么菜有个大致的了解,当然,是五六十年代的英国。彬彬有礼的侍者,老式的电子管收音机,古典的装潢,保守的时尚。再加上一桌好菜,旁边再坐一个美女,可能是英国的,法国的,美国的,或者是苏联的,这取决于当前执行什么任务。和美女聊天一定要严肃,举止加到好处,外表冷酷优雅,透着一股绅士派头。开车也绝不开时髦的车,要开就开1930年的英国本特利轿车。美国车?大英帝国的头牌间谍怎么能开美国车?!
作者笔下的007就一个纯正的英国骑士,还带一点维多利亚时代的古典味,充斥着不列颠民族的自豪感,日不落的帝国的荣光。看看作者笔下如何描写其他国家:苏联作为反面角色,007的最大敌人当然是被贬损的对象,万恶的专制帝国,苏联情报部门的漂亮姑娘每餐只能吃蘑菇肉片汤加黑面包,所以要不远万里来自由世界投入007的怀抱,其他的苏联男特工都是杀人狂和犯罪分子;美国则是一个被奚落的盟友,书中邦德先生评论美国黑帮是只会穿花衬衫吃肉丸子和通心粉的小混混,作者又借苏联的情报人员之口在肉麻地赞美了英国情报部门的同时批判美国情报部门是一伙烧钱的傻瓜,总之,中央情报局和联邦调查局都是不照的,要请帝国情报部门大能的007詹姆斯·邦德先生出马搞定;法国乏善可陈,只出产一些仰慕007的美女;中国,很遗憾,没有,书中的华人主要以黑社会小混混的形象出现。
总之,在二战后大英帝国急剧衰落的时代,作者塑造了007这个超凡脱俗的英国间谍。这个间谍优雅,绅士,勇猛。既是铁血柔情的汉子,也是推销英国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最佳模特,一个情报界的贝克汉姆,大英帝国的头牌男模。可惜,大英帝国已是昨日黄花,“统治吧,不列颠”的歌声早已过去,政治,军事,外交,经济全要仰美利坚之鼻息,无非是一个美国的卫星国而已。看看现在好莱坞拍的电影,连伟大的纯英国爷们007,也被美国人偷梁换柱成一个美国味十足的英雄,这位从1938年开始为英国情报部门工作的帅哥,老骥伏枥,直到现在还在为美国的反恐事业做贡献。不列颠啊,邦德和贝克汉姆都离开你了,你还能依靠谁?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9:08:23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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