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此一发展的确仅见之于西方,那么我们就应该从西方所特有的、一般文化演变的特色中去寻找原因。只有在西方,始有具备专业行政、职业化官吏阶层以及基于市民权观念之法律的近代国家。此一制度在西洋上古及东方虽曾萌芽,始终未能有成熟之发展。只在西方,始有法学家所制定、经理性理解与运用的合理的法律。只在西方,始有市民的概念,这是因为也只有在西方,才有那种特定意义的城市存在。此外,只在西方,始有现代意义的科学。神学、哲学以及关于人生问题的思考,中国人与印度人亦有之,甚至可能比欧洲人所有者更为深刻;然而其文化中仍缺乏合理的科学及与之相结合的合理的技术。最后,西方文化所以与其他一切文化不同之处在于,它出现一种具有理性生活伦理的人。巫术与宗教到处皆有,但只在西方,是有这样一种奠基于宗教的生活秩序,而这种态度,只要能坚持贯彻到底,就必然会导向明确的理性主义。
1,本迪克斯和施路赫特关于韦伯对理性化的理解的不同,似乎在这里有了明显的交锋。
2,就此,如果把本段话从后面往前面读的话,先读到的应该是《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新教伦理》以及《儒教与道教》,关于达人宗教与大众宗教的区别问题,理论和经验研究都已经提供了相当好的范例。
3,实际上,前半段话也可以从宗教社会学去理解,这是有人认为韦伯的核心在于宗教社会学的一个重要支撑点;但是这种理解应该是有边界的。这个论据和在李猛那里读到的,已经有不小的距离了。
4,若分开再读一次前半段的话,韦伯关于支配社会学,经济与历史,以及法律社会学的论述凸显了出来。但是它的核心,想来是不能简单脱离宗教社会学的痕迹的。甚至是内核,已经定在那里了。我感觉,韦伯的宗教社会学,讲的就是文化差异。
一些突然的想法,,
4,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9:04:35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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