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买书并且去看,大概是因为同学的同学那句,很好看的。以及早些时候豆瓣上的很多好评,我也一直把它放在 想读的 那部分。
看了小小一部分的时候,还没有喜爱的感觉。又因为在期末才买到书,忙着复习,忙着考试。便搁下它了。
直到今天下午,才开始看剩下的大半部分。安安静静地看完。
是对着窗台看的。原先浮躁的心慢慢地就平静下来。看完了一两章,就抬起头看看窗外的天空。每一次都是不一样的云彩。就这样,越来越被吸引。
最后一句 “死神”的最后一句话是人类真让我捉摸不透。则让我同时想到:文字真让我捉摸不透。
而书中所写道
《偷书贼》最后一行
我厌恶过文字,也喜爱过文字。我希望我能把它们运用得恰到好处。
莉赛尔的这句,准确地表达出了我,或者很多人对文字的感情。
因为以死神为讲述者的叙述方式,因为这本书特殊的结构和方式,也因为我的粗心,记忆不好。总还是有一些迷糊。看着看着便有些搞不清楚起来。但并不妨碍我喜欢这本书,这个故事。将来一定还要将这个故事读上几遍,那时的自己想必会有不同的感觉,才能够更加体会故事,不那么迷糊吧。
我会记得那个头发闪闪发亮的男孩。他打动了死神,也总是打动我。这个小小的杰西·欧文斯,这个想着好朋友的亲吻的,跑到冰水里捡书而且感到胜利的,这个给轰炸机飞行员泰迪熊的。这个叫做鲁迪的男孩。最后终于得到了莉赛尔的吻。
我会记得那个素描写字送书给莉赛尔,与莉赛尔有着深切友谊的犹太人。
记得休伯曼夫妇。那能拉很动情的手风琴的爸爸——汉斯,那么善良的温柔的爸爸,那个有着美好的灵魂的爸爸。虽然总是显得凶巴巴叫她爱的人猪猡,实际上是善良的妈妈——罗莎。
记得那个经常穿着睡袍,有着书房,给偷书贼机会的镇长夫人伊尔莎。
记得那个让莉赛尔读书的太太以及她的儿子。记得那个听力不好总是脸抽搐的孩子。
记得那两个不同性格的偷东西的头头,还有欺负鲁迪的男孩还有其他孩子。
记得那个开着店的尊敬元首的太太。
不记得很多人的名字,但记得这样一条有着天堂解释的汉密尔街。那些人的事情。以及在看的过程中不断由文字脑海中所出现的各种画面。关于足球,关于偷窃,关于手风琴,关于上学,关于地下室,关于书房,关于战争,关于死亡以及其他的许多许多。那些画面不断变换,就像是在播放电影。会因为某些场景停顿久一些,也会迅速地快进一些画面。
当然记得亲爱的莉赛尔。这个小小偷书贼。这个也有着美好灵魂的孩子。这个在文字中成长,感悟,也因文字而存的孩子。
想说的仿佛太多太多,反而变得有些喑哑。如书中莉赛尔所感受到,文字是这么沉重。那么对于美妙的作品,就不该再那么啰嗦,让文字所带来的更多的感动与想法存于心间。
记得伊尔莎对莉赛尔说过,别惩罚自己。会有惩罚和痛苦,也会有欢乐,这就是写作。是的。文字真让我捉摸不透,但无论如何,是无法舍弃它的。不能像偷书贼那样偷书,但却应该向她一样对待文字。我也希望我能把它们运用的恰到好处,即使是不华丽,有些啰嗦的文字。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8:58:42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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