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魔法石到火焰杯,罗琳和她的魔法风靡世界,也使之从一个因家中暖气不足在咖啡店内写作的单身母亲成为英国仅次于女皇的女富人。华纳公司慧眼识金,买下哈剧的电影版权,更使得“Harry Fever”持续高烧。
前四本小说,个人是爱不释手的。英国潮湿阴冷的气候是悬念推理小说的最佳催化剂,柯南道尔和阿加莎克里斯蒂各成就一段神话,后来在好莱坞呼风唤雨的希区柯克也深谙其中真味,赢得“悬念大师”的美誉。罗琳无疑很好地继承了这种传统。不知是否是资质愚钝之故,四本的结尾都出乎我意料之外,再看时才发现前面伏笔之处颇多,设置巧妙,叹服不已。
《魔法石》:虽然是目前六本书中最短的一本,但第一部的地位永远无法取代。是它第一次带我们走进了瑰丽奇幻的魔法世界,比比多味豆,巧克力跳蛙,马人,分院帽,还有世界第一运动的魔法版—魁地奇,让人为作者的天马行空的想像力所惊叹,如果说此刻还仅限于作者文笔的流畅,想像力的丰富,那么最后一章奇洛教授的转头可说是彻彻底底征服了我,从此死心踏地做哈迷了。
《密室》:个人认为第二本是前四本较弱的一部。说它较弱,也也许有人提出异议,日记本,蛇怪,凤凰涅磐,不是也相当精彩吗?不错,密室还是相当精彩的,那位连续N年蝉连《巫师周刊》最迷人微笑奖洛哈特也让人不禁莞尔。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和前一部相比,密室的写作手法与谋篇布局方面没有什么突破,所以屈居第四。然罗琳确实是一个一流的story-teller,依然有将读者从第一页绑到最后一页的力量。
《阿兹卡班的囚徒》:杰作。个人认为是六本(如果算上后两本的话)中结构最好的一部。毕竟还是打着还是童书的旗号,尽管当初看得心旷神怡,现在回过头看有些情节设置还是有些牵强,如第五本中伏地魔的无功而返,第四中门钥匙的设置也有待商榷。但第三本书的情节构造堪称完美,无懈可击。还有,最爱的小天狼星闪亮登场,呵呵,这可是大功一件。
《火焰杯》:又一高峰。魁地奇世界杯,三强争霸赛,伏地魔复活,最后的食死徒,哪一段不让人看得心情激荡,欲罢不能。媚娃,美人鱼,斯芬克斯,你方唱罢我登场,各种神奇生物让人应接不暇。行云流水的故事推进,层出不穷的精彩情节,少男少女的青春萌动,罗琳的想像力与编排能力在此书可说是发挥到了极致(是不是所以后两本才让人有些江郎才尽的感觉,与火焰杯的超凡不知有无关连),厚厚的一本书读下来,不仅一点不累,还有意犹未尽之感。三位勇士的形象塑造也很成功。
但写完哈四之后,各类应酬活动纷至沓来,其中更经历了结婚生子等大事件,使得哈五时隔三年之久才出来(我可是望眼欲穿),但这么长的时间与小说的质量并不成正比,创纪录的厚度有赚稿费之嫌。情节拖沓拥乱,让人不会有看第二遍的想法,不过这样对电影有好处,不用删去那么多精彩的情节让书迷批判了。前面偶尔头痛痛就算了,每章都这样让人一点新奇感都没有了。小小天狼星的出现才让我打起精神,但居然安排他毫无意义地死去。最后的预言简直莫名其妙,谁都知道两个只能活一个的道理。不明白,不明白。
《混血王子》的情况比第五本要好,但要想重现前四本的辉煌好像还有一定难度。毕竟人物出现太多,安排上就有些吃力了,但罗琳毕竟功力深厚,第六本还是有蛮多看点的,但后面的阴尸如此骇人,我怀疑小孩子受不受得了,
其实后两本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角色的性格前后不一,芙蓉在火焰杯中顶多就是有些傲慢而已,怎么就变成了“黏痰”;秋张也感觉是个蛮可爱的小姑娘,为什么到了后面那么不可理喻;金妮,按作者言是自身努力达到如此光鲜的一个境地姑且不论(但我着实对这部中的她没什么好感,为什么她对罗恩那么坏,说出那么伤人的话,是导致罗赫矛盾的罪魁,罗恩和拉文德布朗的那一段真的很让人不舒服);这些也就罢了,只是小角色而已……那那那…那个斯内普怎么在第六部一出场居然让人感觉有种气定神闲的洒脱,和前面油腻的黑发怎么也联系不到一块。更惊人的是他在魔药课本上所展示出的那种傲视天下的才气,按书中所描绘只能为伏地魔所有,怎么也看不出第五本被人“倒挂金钟”的斯内普会有如此出彩的表演。还是不明白,希望在第七本中全部问题都会圆满解决。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8:57:57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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