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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乱《狂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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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08: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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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的时候我以为我再也没办法喜欢上谁。

是那种推心置腹义无反顾什么都不怕的喜欢。

在那之前我一直被宠坏。

最惨是,并不知道自己被宠坏。

肆无忌惮歇斯底里张牙舞爪。

一不顺心立即不开心,脸沉下来爱搭不理。

就好像《我的前半生》里的子君,“司机不把车开到正前方立刻骂”那么夸张。

自己还浑然不觉。

很傻很天真。

就是苦了伴在我身边的人。

后来。

后来就还是伤了心。

我一直以为是自己爱得太过用力的缘故,后来发现是因为我的漫不经心我的满不在乎我的懒洋洋我的无所谓。

我根本不知道如何去做女朋友。

自顾自惯了。自私惯了自我惯了。

顾影自怜也很病态。

一直到2年之后,即将24岁的时候,我才突然明白过来。

这样后知后觉简直哭笑不得。

更惨是,似乎并没有学乖。

我一直在找一个陪我一起这样懒洋洋舒展开来吃了睡睡了吃看看书看看电影高兴起来喝点酒豁出去不管不顾在一起说说笑笑或者什么都不说也可以微笑大笑狂笑的人。

我想生活可以放慢速度。

慢一点再慢一点。

以一种炽热的温度但是懒洋洋的姿态去相爱。

在北京我也是一个孤独精。喝酒吃饭看电影做着做着就意兴阑珊。

最重要的事情应该是谈恋爱。其他什么都是顺带。

这样的话写出来要被一堆人拍。

然而实际上我就是这么想的。懒洋洋的但是热烈挚诚地一直恋爱到80岁。

石兔子小姐的blog里最近一直出现这么一段话:

“该恋爱时恋爱,该结婚时结婚,该生孩子就生孩子。人生在对的时候做对的事,这样就什么都有了。”

我似乎永远处于第一个阶段。

扯远了。

其实我东拉西扯这么些只是想写《狂乱》的评论。

我2个礼拜前才开始读萨冈。

3天前读《狂乱》。

人文社这个版本排版排的密密麻麻,字间距很小行间距很小,五号字看起来也很吃力——或许其实并没有五号字。

在机场读,在飞机上读,在巴黎贝甜读,在北京床上读。

终于读完了。

吕茜尔。安托万。

他俩是相爱的吧。

爱比死更冷酷。事如春梦了无痕。

在那个夏天结束的时候,那一场温柔的雨下起来,他俩生命中最美的夏天也已经过去了。

大家都无能为力。

要不然你把物质妥协掉要不然你把爱情妥协掉。他们挣扎过尝试过,和所有人一样,还是把最柔软的给牺牲了。

一点也不冰冷一点也不残酷。是我这篇字里一直说的,懒洋洋的漫不经心地相爱着。然后再这样懒洋洋漫不经心地牺牲掉。

想要些什么呢。(温柔或是永恒。多么疯狂的幻想。)

恋爱真实的面目,原来还是那么孤独。

萨冈式的孤独,也是最美的孤独。

PS

完全不知道自己写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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