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记得以前看弗吉尼亚的小说时总觉得非常吃力,觉得其批评文体或是日记读起来很是顺畅。但终究下定决心该好好看看,选了本“虽算不上是伍尔夫的代表作,却是她最有魅力的作品之一”《奥兰多》。
想到《洛丽塔》那著名的开篇:“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我试着把奥兰多也这么分开音节慢慢读。如果说洛丽塔是从上至下的,那奥兰多则是从外到内的,口将气息从嘴边引向深喉。
记得之前好几次,看到十多页,就塞上书签放回书架。这回坐在书桌边,拿出铅笔和本子(防止看弗吉尼亚的小说时,因其描写过于详细冗长而看了后面忘了前面)翻开了页。这回倒是奇怪,很顺畅的一页页往下读。我想大约是以前我总是想记清她描写的每一个细节,反而对其整个故事的轮廓失去了概念。而这回,像以往一样用心,却放下了不安。看起来就比以往顺利了。
一口气,读了故事的三分之一。对这次阅读,涌上很大的成就感,忍不住便停下来,写下以上的文字。我会马上继续读下去,然后写些关于作品的文字。
二
前段时间看甄子丹的“叶问”里面甄打着咏春拳,有个动作就是双拳打着圈地不停捶在被攻击对象上。当时第一眼看上去,我是暗暗吃了一惊,这动作的确是没其他拳术那么大气磅礴,怎么看都有点奇怪。随后想起片里某位人物说过的:咏春拳是女人创的拳。不禁莞尔,的确这个动作看上去就像女人打架一样,扑扑地拍打着。但最终,咏春拳也被证明是很好的拳术,叶问也是位人格和拳术上都很伟大的人物。
弗吉尼亚的文字也给我同样的感受。絮絮叨叨地讲述故事。就拿《奥兰多》来说。打一开始,她就展示出这种风格。“他,这自然就表明了他的性别,虽说其时的风气对此有所掩饰,正朝着梁上悬下的一颗摩尔人的头颅劈刺过去。这骷髅,除了深陷的面颊和一两缕椰棕般干硬的头发,颜色很像只旧足球,形状也有几分相似。它是奥兰多的父亲,或许是他的祖父从一个魁梧的异教徒肩上砍下来的。当年在非洲的蛮荒之地,月光下他们不期而遇。现在,这骷髅正在微风中不住地轻摆,因为这所府邸属于那位夺命勋爵,在阁楼上的这些房间中,微风回环往复,从不停息。”这段描写,换了任何一个名家,都不会写的那么的细致,事物本身的细致。托尔斯泰可能将联想到气势恢宏的战争场面;DH劳伦斯写的肯定很晦涩;哈代笔下可能会将“他”塑造得鲜明突出;简奥斯丁大概根本不会想到这一画面。这并不是说其他作家的不足,而是展示弗吉尼亚的特别而已。没有一个人会像她这么写作,将一个事物,一位人物,一片风景,毫无巨细地完整描写,却没有罗嗦拖沓之嫌。她用相当大的篇幅讲述并不复杂的故事,将情绪和感官充斥其中,简单的故事在她的笔下反而相当的繁复了。
如果说奥斯丁,勃朗特姐妹是在用笔讲述自己的故事的话,那么弗吉尼亚则是用笔讲述女人的故事了。她用女人的视角,女人的叙述方式,女人对世界的感受,写作。
三
很好奇是怎样一个女子会有如此的想象。
“奥兰多三十岁以前是男子,后来变为女子,此后一直是女子。”也许在文学史上这本书最常被提起最瑰丽的想象也就是奥兰多的双性同体。但是读了此书后,你会发现书里有更多令人称奇的情节设置。比如说:奥兰多结识那位最后抛弃他的俄罗斯公主时的英伦大霜冻。“飞鸟在半空中冻住,像石头一样坠到地上。。。。。人的尸体冻得硬邦邦的,无法与床单分离。。。。。有的人手放在鼻子上,有的人瓶子举到唇边,还有的人举着石头,正要掷向一码远外树篱上的乌鸦,而那乌鸦也像是一只标本。。。。。”弗吉尼亚用讽刺的笔写土地拥有者把在自己土地上冻死的倒霉行路人“作地标,羊搔痒的柱子,如果形状合适,还拿来做牛的饮水槽。”而事实上,到处都有: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事情发生的。伦敦桥附近的河面结了二十英寸厚的冰,冰下有不知道冻死否的各种鱼,还有一条运苹果的船,船上还有个穿彩格呢上衣的老妇,坐在那,膝上都是苹果。这幅景象是詹姆斯王“格外喜爱的一幅图景”。这一篇幅的描写在我眼里,比奥兰多由男变女,号角赶走“纯洁”“贞操”“谦恭”三姊妹的描写动人许多。
当然,还有像跳兔一样的大公,为追求“他”男扮女装,在其变性后还大胆数次追求;还有描写爱情那一黑一白的脸;从某人的日记,某人的信件,一份报纸多个角度来描写一个场景。。。。真是想不清,她的大脑是如何运转的,怎么会有如此多的奇特想象呢?
看这本书,总觉得她不断地变换写作的手法,感觉有不同的,但又很深刻地打上了弗吉尼亚的烙印。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8:43:15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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