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不错,特别是第一到第八章,清晰的梳理了自然法(理念)的发展过程。值得一读再读,李日章先生代表的台湾学人治学态度令人敬佩。虽然也有一些小错误。
最离谱的是复旦的经济学博士梁捷!跨界而来,结果他翻译的内容基本上每一页都有错!并且不只一处!!【大错误明显】连最基本的理论常识都不具备就敢跨界来翻译,勇气可嘉!读者何辜!【小错误不断】例如:指代不明,它它它的看得人一头雾水,不知道在鬼扯什么;英文语法说中文。连最基本的词汇都可以翻译错,最基本的语序都不认真调整。
好意思啊!
错误实在太多,挑几个雷人离谱的!
【书读的不够,缺少基本理论常识】
P.226
康德提出法律的概念同时包含了定义和评估。法律是【先行条件】下的整体概念,...
是【先验条件】吧。
p.237
哈特的【“认识的规则”】
是【承认规则】吧
p.246
他就是罗斯先生,【斯堪的那维亚大学】的杰出代表。
没有什么【斯堪的那维亚大学】,是实证主义法理学的【斯堪的那维亚学派】吧。
【维基百科】说:Alf Niels Christian Ross (June 10 1899 – August 17 1979) was a Danish legal and moral philosopher and scholar of international law. He is best known as the leading exponent of Scandinavian Legal Realism....In 1935 he was appointed to teach at 【the University of Copenhagen on Constitutional Law. 】
【翻译内容明显前后不一致】
p.153
在讨论法律到底是一种“【理智】行为”还是“【合意】行为”的时候...自然法理论家总是不可避免地支持前者。
【但是全篇其他部分,涉及此内容时候,都是【意志】和【理性】相对应。】
p.166【纯粹法律理论】而p.209【法律的纯粹理论】
【明显翻译错误】
p.155
毕竟英国的法律处理【法律经验中眼前的事实】,看起来要好得多。
p.155
托克维尔在他的名著《旧制度和大革命》中对这个【程序】极为赞赏,他证明这些制度远在【法官】大革命宣布【人的教条】和【人民看不见的统治】出现之前就有了。
【程序】一词从上下文来看,应该翻译为【过程】,【法官】大革命应该是【法国大革命】。什么是【人的教条】和【人民看不见的统治】?
p.198
现在,在我看来,【我们区分的世界里】,接受托马斯自然法概念首要的也是最大的障碍就在于它的预设。
p.210
...我不得不引用一位【当代牛津】和【剑桥(最近)】的学者所说的话
p.211
刘易斯先生从一个广为人知的【科勒律治在瀑布前】的故事入手。
p.199
最近有一本书,名为【《法和多种法》(Law and the Laws)】......
p.222
...;【年迈母亲的良心】仍然使得她会把工作做好。
P.226
在这里我用【康德】来区分两种可能提出的关于法律的问题:...
是用【康德的理论】来区分吧。
p.260
他对有效性的论述,如同我们见到的那样,包含了两个标准,别无其他:【评判一种规则由另一种规则管理的法律资格的标准】;...
你在瞎扯什么?
p.263
如果所谓集体道德的暴力强制掌握了权力,那么它可能犯下的罪行不仅是压制群体还可能【是为了特别存在的法律秩序施加自然法的最少条件。】
你在瞎扯什么?
令人遗憾的是北大的博士后王利,翻译一般般,不过他翻译的内容比较少,现眼也少。
王利【北大博士后】翻译的导论部分
p.10
第一段第五行
因为处于自然法思想核心的是这样一个观点,【普遍力量的道德法则】能够被转化成确保人类法律活力的基础。
第一段第八行
大体上,被形式化解释的自然法能够批准任何法令,【只要它能够与保持人类联系相一致。】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8:14:51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本文链接: http://www.w2mh.com/show/265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