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读这本书时,更关注的是《蒂凡尼的早餐》。然而这几天,《夏日十字路口》始终回旋脑际,我隐约觉得它有一个初次阅读时并未重视的内涵,于是今天重新细读一遍,发现果然有趣。
按照书中线索推测,故事背景应当在二战结束后不久,即1946年左右。17岁的叛逆少女格蕾迪出身富裕家庭,父亲是著名金融家,母亲正为她策划隆重的在社交界亮相的仪式,而她却对这一切极为不屑,拒绝与父母去巴黎度假,独个留在纽约,与在修车厂认识的打工仔克莱德谈恋爱。克莱德与格蕾迪分属两个截然不同的阶层,他是犹太人,家里穷,工作差,为人粗俗,交往的朋友也很差劲,这种明显的界分可以从以下一些比较中体会出来:
格蕾迪家的豪宅位于纽约中心曼哈顿,“在一座摩天大楼的高处,它的窗户横贯半个楼层”,特大规格的房间,“大厅大到你在这一头说话,另一头的人不会听到”,“从阳台可以俯瞰整个中央公园”。而克莱德的家住在布鲁克林,“房子里陈腐的气味和破旧的家具”, 陈旧、简陋、俗丽。格蕾迪开“亮闪闪的蓝色折篷别克汽车”,而克莱德的生活无非通向有轨电车和地铁。格蕾迪的母亲发海底电报奢侈地占满两页纸,用航空邮寄就餐礼服和鬈发棒,克莱德的母亲则“擅长制造持久的哀怨气氛”,“疲惫、忧愁”,他的家人放肆、粗俗。然而,与同阶层的青梅竹马、颇有风度的男性朋友相比,格蕾迪就爱他的粗俗,当他“显露粗鲁的一面,那是格蕾迪抵挡不住的,这种粗鲁极具魅力,能彻底缴了她的械,她只有妥协这一条路好走了”。
最后,他们私自结婚,她怀上了他的孩子,躲到姐姐家里。他以丈夫的身份去找她,姐姐问她“你都干了些什么?”格蕾迪也自问“我都干了些什么?”
对我来说,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寓言式故事。我们看到的是女孩对自己所属阶级的谋反,拼尽全力投奔另一个阶层,而对结果却无法承受。这就相当于“娜拉在出走以后怎么办”的追问,也是对“生活在别处”的延展,把镜头再往前推进一步,看看别处的日子究竟如何继续。女孩抛却了自己熟而生厌的富裕生活(此地),进入完全陌生的社会底层(他方),与之接触(谈恋爱),并且获得一个结果(怀孕)。她可以选择生下孩子,彻底融入他方的生活(可想而知,除非有此地的资助,否则她过得不会很好),也可以选择放弃孩子,重新回归(就像她独自乘地铁探询克莱德居住的布鲁克林,被“鬼城似的荒凉街道”吓得逃了回去),这是她面临的十字路口。
在他方因为陌生和新鲜被理想化的阶段,她感受到强烈的吸引力,喜欢“他整天在露天工作,比大多数人都显得更饱经风霜”,喜欢“他透着红光的粗俗的脸、夸张的男子气概”,喜欢他对她发脾气,甚至崇拜他懂得“如何逃,如何藏,如何不花钱乘地铁、看电影和打收费电话”。然而,一旦真正深入他方的生活,她却认识到此地的意义:“我富有,钱是我站立的岛屿”,而对克莱德一家“抚恤金至关重要”,“人都有所归属——连翱翔的猎鹰都得回到主人的手腕上。”
在发现怀上身孕,自问“我都干了什么?”的时候,她思索道:“大部分的生活都乏味得不值一提,根本就没有不乏味的时候。换另一种牌子的香烟也好,搬到一个新地方去住也好,订阅别的报纸也好,坠入爱河又脱身出来也好,我们一直在以或轻浮或深沉的方式,来对抗日常生活那无法消释的乏味成分。不幸的是,所有的镜子都一样,总在跟人作对,不管你如何去冒险,镜子只是从不同的角度映现同一张空虚、得不到满足的脸。”
此地和他方,只是两面呈不同角度的镜子,陌生终将变为熟悉,新鲜终将被稀释,神秘和模糊终将被现实内容取代。当他方显露出更多的麻烦,或变得更贫乏、更日常,它的魅力遁往何处?它还有没有意义?
如此的十字路口是人生的窘境,除了迷狂、麻痹、自行了结以外,人还有如何的选择?
从这个意义上理解,《夏日十字路口》比初读时更让我喜欢。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8:01:49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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