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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变-世纪大讲堂《恶之花:合理的虚荣感和合法的伤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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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07: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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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凤凰的世纪大讲堂汇编丛书中,看到两篇讲演文章印象深刻。

第一篇是香港中文大学教授,凤凰锵锵三人行常坐嘉宾许子东的,讲的是好像是作品的城市印记。以京派海派为例,提到如何划分这种地域作品。

其中拿了三篇文章对比,令我印象深刻。一篇是曹禺的《日出》,一篇是张恨水的《啼笑姻缘》,一篇是张爱玲的《第一炷香》。

三部都是讲的女性如何在城市中堕落。《日出》只写了陈白露堕落后,《啼笑姻缘》写了凤喜堕落的整个过程,《第一炷香》则完全描写的是葛薇龙如何一步步走向堕落,到堕落后的生活则戛然而止。

再分析葛薇龙堕落过程的时候,他用了一个词,叫作“合理的虚荣感”。

他问在场的男女学生,如果你们像葛薇龙那样,刚到旧金山留学,突然从天而降这么一个有钱的姑姑可资助你,但你知道这个姑姑是靠做交际花,接受男人馈赠过活,这时你接受她吗?没几个人举手。

好了,第二步,这个姑姑给你满柜子的漂亮名牌衣服,好吃好穿,司机接送,这时几个女孩子动摇了。好,男生就给你一辆宝马或奔驰,你接受吗?马上举手的男生多了。

第三步了,出现一个帅气又多金的少爷,拼命追求你,大概所有女生要举手了。

葛薇龙当时碰到的是乔其,后来却发现他和女佣不轨,本来她决定走了,离开姑姑的房子,离开这种生活,可是乔奇这种公子,开车跟着她,最后她回头看的时候,他却趴在方向盘上,低头不语。这一招之后,葛薇龙彻底陷入了这种生活。----“无非是和姑姑找男人,帮男人找姑姑。”

看到了吧,每个女人都可能在这种“合理的虚荣感”之下,一步一步,走向深渊。

亦舒的小说里面价值观是有趣的,女人不能跟洋人走,那是最丑的,和与大猩猩走在一起没什么区别。但是,被有钱又有风度的男人包养,却是可以犹豫的。最典型的喜宝,最初不过是为了下个月的学费,想着最后还是要干干净净的回去做律师的。可是,后来一步一步,被勖存姿的收养在金钱的城堡中,就这么行尸走肉一生。

最理智的大概是《红尘》里的那个卖古董的女子,她那句:对婚姻的期望,就是能在今后直至年老的日子,有这么一个人,能够话话家常。我印象至深。能说他期望低吗?她确实那个能把所谓“合理的虚荣”消灭于萌芽之中的女人。佛法中说的,人生好比在一艘漏水的船中行进,人却茫然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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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是吴思写的对于明清时期的衙门潜规则调查。原来潜规则古已有之。

如何呢?县上乡绅忽接衙门传票,说有盗贼说他们参与合伙窝赃。乡绅们摸不着头脑,但也知道大祸临头,这是找上门来讹你来了。

这种做法古已有之。县府利用抓到的小偷强盗,让他们在供词中诬陷一些富户入罪,这样在水落石出之前,这些富户不得不成为犯罪嫌疑人而被押入班房,就跟今天的陈水扁一样。吴思介绍到,这班房还跟正式监狱不同,因为监狱在法内,而班房在法外,本来是衙役们值班的地方,后来却演变为犯罪嫌疑人的看押地。富人们班房里面过的怎样,全仰仗衙役胃口和你把他们喂的如何。最后水落石出,大不了无罪释放。

这样做***机关的成本极低,但是却能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俗称灰色收入。当然,灰色收入下面还有灰色尸体。据史料,某年某地在班房里面死了两千多人,而当年明正典刑的才两百多人。十倍!

吴思取了个名,叫作合法伤害权。我认为这个名字取得好极了,而且是一切权力机关贪腐的最根源的恶之花。

这个案例最后以乡绅们找到当地举人为他们出头协商,最后按照每年上贡一定数量银两的形式了结,相当于保护费。这下好象两下欢喜,差人们不必在伤脑筋找人陷害富人就可以有固定的灰色收入,富人们也不用担心今后会被找茬。

好像天下太平了。但是,但是——一句话:请问,贪心是有极限的吗?

合法伤害权,一旦被广泛默认,只会带来更加大的胃口。最后,就像现在,大家几千个人去争几个公务员的职位,只为成为灰色收入阶层的一员。劣币淘汰良币,刁民淘汰良民。最后10个人里面,9个人公务员,一个人没关系而被剥削,这样走头无路之下,只有自己消灭自己,不然举竿而起。

历史其实一直在重演,所有我们经历的现实,其实人类早已经历过了,只是没什么记性和长进而已。

只要这个社会还有合法伤害权这个东西,贪官的消失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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