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山楂树之恋》、《至死不渝》持续热销后,被誉为“史上最干净的言情小说专家”艾米刚刚推出新作品《十年忽悠》就遭盗版书的侵袭,现如今又遭恶意诽谤,真可谓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
在新浪论坛上名为“《十年忽悠》忽悠谁?”的文章,以讽刺的口吻“披露”作家艾米的新书《十年忽悠》并非出自艾米手笔,而是另有写手“代劳”,并引用了业内人士路金波对《十年忽悠》的评论。为此,艾米在第一时间向路发出邮件求证,并在自己的博客里撰文,对造谣者进行反击。
网友恶意诽谤,艾米发贴反击
近日,某论坛发出了这样一篇帖子:“《十年忽悠》居然是书商伙同作者艾米一起忽悠老百姓的。”帖子指出业内人士路金波更添油加醋地笑谈:“这部标榜‘半自传体’的小说并不是出自艾米手笔,而是写手‘代劳’。”
对于网友的恶意诽谤,艾米很生气。她说:“评价我的写作水平,你可以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但请不要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名誉,这样做是有可能构成诽谤罪的。事实上,《十年忽悠》是我的作品,而且写成于《山楂树之恋》之前,并在文学城的海外原创首登、连载的,你可以在那里找到证据。路金波那里,我会去求证。话是他说的,我会告他;不是他说的,就该告你了。”可见,艾米对此事已经表明自己誓把此事追究到底的决心。
12月27日,艾米在自己的博客里贴出《打架打到我头上来了?》一文,贴出了路金波对此事的回复,路表示从未发表过相关评论,并严正声明此事与自己毫无关系。“有的人就是爱信口开河,无论自己知道不知道,确定不确定,都敢当成事实说出来,完全不知道中国也有诽谤法。”;“遇到这种事,很多国人都会劝你:别理他们,清者自清,我们大家心里都明白。正是这种‘别理他们,清者自清’的心态和处事方法纵容了那些不守法的人。对于违法乱纪的行为,对于错误的观点,就是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而不能为了显得“宽容洒脱”,就放任纵容这些人。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站出来,抵制批评违法乱纪的言行,都能有理有据地批评错误的观点,我们的生活环境会好得多。”
《十年忽悠》忽悠谁?
新浪论坛原帖声称:“08年《至死不渝》《十年忽悠》等姊妹篇也陆续粉墨登场,包装得和《山楂树之恋》一样(白色封面+大红腰封)。放在书堆里,乍一看,真挺像《山楂树之恋》的。”据记者查证《至死不渝》的封面跟《山楂树之恋》的封面风格完全不同,《至死不渝》的底色是米色加桃红色腰条,并配有精美花纹,并非像帖子中说的那样。试问,到底是那个所谓网络抄手的人在“忽悠”老百姓,还是网友在“忽悠”艾米?事实不容扭曲,大家尽可以去证实。
而《十年忽悠》在网络上也有媒体评论,其中一篇文章标题为“《十年忽悠》未上市,盗版现豆瓣”的评论,居然还跟“万榕”公司有关系。这不免让人怀疑,“万榕”公司是不是从中作梗的嫌疑呢!
那么“贝榕”和“万榕”两家公司到底有何关系?为何两家因艾米作品的版权问题一直争议不断?经过调查得知,路金波原任职于“贝榕”公司,后因某种原因组建了“万榕”公司,并且成为“万榕”公司的总经理离开原公司之前将一些没有到期的书稿统统带走了并且在万卷公司陆续出版包括艾米文集也曾非法向各地经销商征订过而贝塔斯曼旗下“贝榕”公司保留了法律诉讼的权力。
对于违法行为,就要坚决反对
在艾米博客的读者跟帖中,很多读者都表示会坚决支持艾米,也有读者劝艾米“不要太介意”,“别理这些无聊的人”。对此,艾米回复道:“对于违法行为,就要坚决反对,‘不介意’只能纵容违法行为。”“‘别理他们’的做法来对待侵权行为。对这样的人,只有坚决依据法律跟他斗争,才会打击他们的嚣张气焰,如果你真的采取‘别理他们’的对策,他们不会因此感动,也不会因此改邪归正,他们是欺软怕硬的人,只有当法律的铁拳砸到他们头上的时候,才知道厉害。”
据悉,美籍华人艾米并非职业作家,只是一个喜欢码字的人,她喜欢将朋友的故事编写成小说,自2005年开始在文学城连载纪实性长篇故事,著有《至死不渝》、《致命的温柔》、《十年忽悠》、《不懂说将来》、《三人行》、《同林鸟》等作品,而真正让她在华人世界名声大噪的则是《山楂树之恋》。而这本备受关注的《十年忽悠》则是艾米的“爱情半自传体”小说,讲述的是她与丈夫黄颜的真实感情经历。
敢问,自己的浪漫爱情故事又怎么可能让别人代笔创作、描绘呢?
声明《十年忽悠》等系列作品为群言出版社正式出版物
在百度贴吧里,艾米的丈夫黄颜为艾米的作品版权问题进行了说明:证实艾米现将《至死不渝》、《十年忽悠》、《不懂说将来》、《致命的温柔》、《同行鸟》、《三人行》等六本书以书面形式授权给了群言出版社。以上系列书版权均归群言出版社所有。
群言出版社:保护原创作家,严厉打击盗版
对于网络上出现的盗版书现象以及对旗下作家的诽谤行为,群言出版社非常重视,并已经报于新闻出版总署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群言出版社负责人表示,在这个盗版十分猖獗的社会,我们应保护原创作家权益,严厉打击盗版,并积极呼吁读者支持正版书。群言出版社将拨出专款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坚决维护知名作家的声誉,对不法分子的诽谤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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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7:51:25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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