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国大陆,《圣经》是无法得到公开发行的,可是这仍然不能遏制其成为中国发行量最大的书籍之一,因此也不幸沦为最大的非法出版物(因为没有新闻出版署的发行刊号)。这个道理很吊诡,有点类似于偷情(我无意于将“宣扬上帝的荣光”和“肚脐下三寸”作对比),越是禁止、越是流行;又比如,美国20世纪20年代的禁酒运动,其结果除了让各级监督官吏钵满盘盈之外,更是让各种酒销售大增。
记得上半年看《纽约时报》一专栏作家介绍中国作家阎连科的新作《为人民服务》(禁书,大意讲一个老实巴交且壮实的青年军队厨子,为老年师长之***妻子服务的故事。)说道,如果你想让某本很普通的书销量大增,那就请(中宣部)将其列为禁书吧。
这就是人性!说实话,我几乎快要承认魔鬼的存在性概率远远大于上帝。(上帝原谅我这句异教徒般的话语!)
作为宗教的《圣经》无法正式出版,但是作为文学研究,却可以达到“曲线救国”的目的。冯象先生就这是这样曲线的,在2004年出版了那本《创世记传说与译注》(江苏人民版)之后又写了这本《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前者如今在各大实体和网络书店都难觅其踪(被“真理部”看穿了其文学为虚、传教为实的本质?!),已成绝响;后者在我翘首以待苦苦数月之后,终于购买到了,其欣喜程度仅次于购买到老鹤的书。
《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前三分之二是采用书信体的形式(好多作家都喜欢采取书信体,我看过的有深刻印象的就有孟德斯鸠《波斯人信札》和林达《近距离看美国•四部曲》)探讨旧汉译《圣经》中出现的舛误;后三分之一便是他翻译的《旧约•出埃及记》。
不知是何缘故,虽然冯象的叙事清晰和文笔美妙都较“和合本”为佳,但是我总觉其感染力仍不及“和合本”。或许这就是文学本的《圣经》和宗教本的《圣经》之本质区别吧。读前者,是审美、欣赏;读后者,是体认、感动!
作为一个慕道友,我大抵上可以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7:49:59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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