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8日。
像往常一样,陆劲迈着悠闲的步子走出了监狱的大门。他看见不远处,岳程的车已经在等他了。他知道对方的意图,也知道自己的处境,其实对他来说,做什么都无所谓,只要能出来透透气就行。
不管怎么样,每个月有两天可以出门,对他来说已经够好的了。
他想了想,上个月的这两天他在做什么?第一天,他为警方找到了一个毒贩的秘密藏身之处。第二天,他早晨在警方为他安排的小旅馆里醒来,出门转了转,他很想看场电影,但身边钱不多,只好在商场的电视机柜台前驻足了好久,他想喝杯久违的咖啡,但咖啡馆进不了,只能在便利店里买了杯速溶咖啡。他那天走了好多路,在回监狱前,他又到旧居旁对马路的花坛边坐了两个小时,吃了一个菜包。每次放风,他的最后一站总是那里。
虽然那地方早已经物是人非,但站在那里,他好像仍能听见她的声音,闻到她的气息。“如果我有机会出去,我会叫人打断你的四肢!挑断你的脚筋!戳瞎你的眼睛,再把你的肝脏挖出来炒菜吃!”被他用手铐铐在椅子上的她朝他咆哮。
“用京葱吧。”他回答。
“什么?”她没听懂。
“炒肝脏用京葱可以去腥。”他走到她跟前蹲下身子,笑眯眯地看着她。
“你干吗离我这么近?要杀就杀好了!啐!”她说完,朝他的脸吐了一口口水。
“你好脏啊!”他把自己的脸蹭到她脸上擦了擦,接着又“啵”一下亲了她的脸,轻声说,“我不会杀你的。”
她白了他一眼。
“我饿了。快去弄吃的!”她说。
他站起身问道:
“你想吃什么?”
“我想吃什么你都给吗?”她斜睨了他一眼,问道。
“你说。”
“我想吃你的致命器官!吃死你!”她瞪着他厉声道。
“你真的想吃?你敢吗?”
“你让吗?你让我就敢!”她回敬。
他看了她一会儿,笑了笑。
“好吧,既然你这么说,我就满足你。”他一边说,一边走到她面前开始解皮带。
她惊恐地看着他。
“你干吗?”
“你不是想吃吗?我给你我最致命的人体器官。”他朝她邪恶地一笑,“说话可不能不算数哦。”
她别过头去不说话了。
他把皮带束好,重新蹲到她面前,用手指戳了下她的手臂。
“我跟你开玩笑的。”他笑着说。
她用还自由的那只手回身就给了他一个耳光。
“你要是敢把它塞进我嘴里,我保证它会被连根咬断!不信你试试!”她恶狠狠地说。
他搂住她咯咯笑起来。
“那好吧,我去买个牛鞭给你,我们试试看你的咬力,等着啊。”他说完就起身走了出去,他听到她在他身后尖叫:
“我不要!我要吃虾!”
那时候她才十六岁,是一只被他囚禁的脾气暴躁的小鸟,喂食的时候只要他稍不留神,就会被她啄一口。
“喂,你在磨蹭什么?!”一个警察从车里走出来不耐烦地催促他。
他只不过想做几个深呼吸而已,每天生活在阳光下的人怎能体会到他的心情。
“你刚才在干吗?”上车之后,岳程问他。
他对这个警察的印象颇好,长得精神且说话也还算客气。
“发呆而已。”他道。
“知道你今天该做什么吗?”
“不知道。”
“你今天是嘉宾。”岳程说。
“什么嘉宾?”
“电台的嘉宾。你的笔友‘一号歹徒’先生是一位热心听众,是他点名要求让你做这期的嘉宾的,到时候,他应该会通过听众热线打电话进来。我们已经跟电台都说好了,他们会密切配合你。到时候,你再跟那个主持人沟通一下就行了。”
“你们查过钟明辉了吗?”他问道。
他话音刚落,旁边那个可能叫罗小兵的警察立刻呵斥道:
“喂,这是你该问的吗?你做好自己的事!”
看来“钟明辉“这个名字并没有给他们的侦破工作带来任何进展,要不然也不用在电台玩这种猫鼠游戏了,陆劲想。
“你们希望我跟他谈什么?”他问道,看着窗外一晃而过的树木和街道,他心里生出一股柔情,真想去抚摸那些绿油油的树叶。
岳程从口袋里拿出一封信来交给他。
“这是他寄给电台的,里面说了个案子,你看一下。”
陆劲把信粗粗看了一遍,又还了回去。
“什么感觉?”岳程问他。
“这案子我以前跟他说起过。”他冷漠地说,心里说不上来有什么感觉。
“什么意思?”岳程通过后视镜瞥了他一眼,“你说清楚点。”
“我说过我们经常会在信里讨论谋杀案。这个案子是我查资料找来的,发生在美国。”
“你是什么时候给他写的信?”
“大概十多年以前。他这么写,可能是想引起我的注意。他想找到我。”他望着窗外的风景,凉风从窗外吹进来,他觉得微微有点冷。
“他为什么要找你?”岳程问道。
“不知道。”
“你老实点!”罗小兵推了他一下。
他不说话。他知道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对待粗暴的人最好先不要跟他硬碰硬,自从他的三根肋骨在监狱被打断后,他就明白了这个道理。
“你再好好想想。”岳程说。
“等我今天跟他聊过之后再说吧。”他冷冷地说,觉得心里那团已经熄灭很久的火好像又被什么东西点着了,烧出一抹亮光来。
邱元元终于知道什么叫做祸不单行了。
其实所有的事都发生在昨天。首先是,妹妹赵依依和未婚夫两人吃了海鲜大餐后,因食物中毒被送进了医院,直到凌晨三点两人才各自回家;其次,她的妈妈在陪亲家逛商场时,不慎从自动扶梯上摔下来,造成左臂骨折,下巴、耳朵、四肢也都受了伤,现在还躺在医院里观察;最后,她父亲本来今天上午就回S市的,谁知道碰到了大雨……所有这些都注定,她今天下午没法去主持她那档固定的探案节目了。
“你要请假?你疯啦?你昨天还说就算天上下刀子也要赶过来的!”小菲一边吃水果,一边在电话那头大呼小叫。
“天上下刀子也没我妈生病重要。我爸上星期去香港了,本来今天早上就能回来,可偏偏那边在下大雨,飞机延误了,他明天才能回来,我妹妹又身体不好,除了我去照顾我妈,还有谁?”邱元元一想到自己不得不放弃跟凶手时空对话的机会,就觉得无比懊丧。
“好吧,知道了,我替你就是了,不过下周你要来我的‘心灵钥匙’做客。”小菲说。
“没问题。不过我的说话方式听众不一定能接受吧。”
“谁说的?大家都很喜欢你的风格。知道你最讨人喜欢的地方在哪儿吗?”小菲嘴里嚼着水果,口齿不清地问道。
“在哪儿?”
“你不说那些冠冕堂皇的套话,总是有话直说。”
“呵呵,可惜你不是我的上司。”邱元元笑道。
两人又在电话里聊了几分钟,邱元元简短地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小菲说了一遍,最后无比遗憾地挂上了电话。
她觉得上天对她真不公平,她上班这些日子以来,就属今天的节目最紧张刺激、激动人心了,可妈妈早不摔晚不摔,偏偏在这时候摔了跤……不过还好,她随身带了MP4,塞上耳机就可以收听到广播。
她看看腕上的手表,现在是五点十分,离节目开始还有二十分钟。
妈妈已经睡着了。
趁这机会,先来听段音乐吧。
她把广播调到音乐台,耳边传来一首久违的歌:
如果可以飞檐走壁找到你
爱的委屈 不必澄清
只要你将我抱紧
如果云知道
想你的夜慢慢熬
每个思念过一秒 每次呼喊过一秒
只觉得生命不停燃烧……
这是许茹云的《如果云知道》,很多年前有个人曾经对她说,这是他最喜欢听的歌。
有一次她生病发烧,半夜醒来发现他穿得整整齐齐坐在她身边,头靠在床架上,耳朵里塞着耳机,她听出耳机里正在播放的就是这首歌。
“你干吗老听这首歌?”她迷迷糊糊地问。
他没答话,双目紧闭,好像睡着了。
她坐起来想为他取下耳机,就在这时,她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双手竟然是自由的,他没有铐她!是不是该立刻逃走?一个念头像箭一样在她脑子里飞过,她真想立刻冲出这个笼子,跑到马路上去呼吸一下自由的空气,但是,她稍稍迟疑了一下还是冷静了下来。
她知道门是上了锁的,钥匙被放在最高的那个柜子上面,必须搬张凳子到柜子前面她才能够着,但这样必然会惊醒他。所以,如果想逃跑,就必须彻底除掉他这个障碍才行。她回头看着他熟睡的模样,又看看她自己难得自由的双手,心想,这也许是攻击他的好时机,只要一想起她洗澡时,他强迫她开着门,她就想立刻结果了这男人的性命。只要他在,她就别想跑;只要他活着,她就是他的囚徒。她恨他。
她想,她可以趁他睡着的时候,用床头柜上的那把剪刀刺破他的喉咙,还可以徒手戳瞎他的眼睛,眼睛本来就是人体中很脆弱的部分,当然对男人来说,最大的弱点不是眼睛,但是她不打算去碰他的那个地方,就算杀他,也不想被他占便宜。No!而且,实在很难说,瞎子和太监,哪个会让他更难受一些。总之,她准备杀了他,虽然她还在发烧,身子软绵绵的,但脑子却异常清醒。她拿起了床头柜上的剪刀,心情紧张得无以复加,这是她十六年来,生平第一次攻击别人,而且她明白,她并不是仅仅只想刺伤他,她是想要他死,她恨他,没错,她恨他!
“如果云知道,想你的夜慢慢熬……”
凄婉的歌声隐约从耳机里传出来。
她举起了剪刀,但就在这时,她想起了他两个小时前对她说的话。
“别老想着跟我作对,先喝点粥再说,喝完了再想。”他劝道。
她没力气跟他说话,不理他。
“不止你恨我,其实我也恨你。”他叹了口气。
“你为什么恨我?莫名其妙!”她骂道。
“因为你,我成了一个不称职的杀人犯。”
她回头轻蔑地瞄了他一眼,提起精神骂道:
“所以说,有的人注定一辈子就是个失败者!你以为杀人就能证明你的价值吗?错了,只能证明你是个大懦夫!你没能力在现实生活中获得成功,所以只好杀人泄愤!懦夫!笨蛋!蠢货!我最看不起你这种人!你做什么都做不好!哼!”
他望着她,过了会儿说:“好,我会给你机会让你证明你做得比我好。”
“哼!”
“我会给你机会杀了我,希望你到时候能向我证明你比我有勇气。”他的口气变得冷冰冰的。
“你要说话算话!”
“把粥喝了,我就给你机会。”他说。
机会!他说机会!她看了一眼手里的剪刀。难道他是故意把这东西放在她触手可及的地方的?他真的给她机会杀了他?他闭着眼睛在听音乐,这样,挥刀向他袭击时发出的轻微声响就会被掩盖,难道他是真的对她不设防?
她握着那把剪刀,注视着他的脸。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她忽然想多看看他这张脸,他的脸没什么明显的特征,他没有那种可以被大肆渲染的漂亮五官,锋利的眉毛、明亮的眼睛、高挺的鼻子,他一样也没有。以前,她总觉得对他的外貌难以描绘,现在他经常凑得很近跟她说话,看久了,她发现他的长相也并非毫无特色,他的眼睛虽然不够明亮,但却很深,像口井,是能叫人跌进去爬不出来的那种井。他的皮肤很好,很少出油,嘴唇棱角分明,头发干净,发型也潇洒,他在很好的理发店理发。他身材匀称,双臂很结实,穿衣服并不很时髦,但看着舒服,非常妥帖。
他曾经把他脱下来的衬衣丢在她头上戏弄她:“记住我的气味!傻瓜!”他说。
她看看他的脸,又看看手里的剪刀。
“我会给你机会,你喜欢杀就杀吧。”她喝完粥后,他说。
那天,她握着那把剪刀,犹豫了好久,最终还是没有下手,她一直认为自己是个绝对狠得下心来的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那天她最终还是失败了。她为他取下耳机的时候,他忽然紧紧抱住了她,他把整个脸埋在她的衣服里,好久好久不说一句话。她知道他的手并不干净,沾了很多人的血,但在那一刻,她却沉醉在他的怀抱里不能自拔,她觉得那是她生命中最热情最温暖也最有男子气的拥抱,蓦然之间,她说服了自己,没有动手,并非因为她缺乏勇气,而是因为她长大了,她终究是个女人,尽管只有十六岁。
她觉得身子软绵绵的,还在发烧,那时候,她耳边就传来这首歌。
“如果云知道,想你的夜慢慢熬……”
不行,不能再听这首歌了,再听就要哭了。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7:45:13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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