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的本体属性应该被看作是一个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而不断发生着变化的东西,并没有一成不变的所谓电视剧的本体属性。这一点我们从电影艺术的发展中可以得到很好的说明。电影在它刚刚诞生时,就假我们现在的孩子所玩儿的万花筒那样的玩具,人们只能透过两个小孔左看里面的东西,当时人们尽可以就此总结说,电影的本体属性之一是单独观赏,电影不是一种艺术,而是一件玩具。但是,电影很快就发展到可以供人们集体在—个剧场内进行欣赏。不过,当时的电影是黑白片,而且没有声音相伴。那时人们也可以总结说,电影是一种视觉艺术,
电视剧的本体属性还规定了电视剧的欣赏契约。制作者和观赏者既然以电视这种媒体为中介,制作者与观赏者之间也需要就电视剧的特殊叙事语言达成一种契约。我们知道,在戏曲中,存在着诸多假定与虚拟的成分,例如《三岔口》中,人们在黑暗中格斗,但舞台却是灯火辉煌,因为不这样,观众就无法看清格斗的双方。因而,戏曲的美学程式被制作者和赏各共同认可,达成一种默契,观众决不会提出诸如不真实等指责。而不了解戏曲的叙事程式的人就无论如何看不懂它。所以才有歇后语说:“洋鬼子看戏——傻眼了。”电视剧虽然与生活中的真实之间的差异不是很大,程式较少,但它也存在着这种默契。这些方面的探讨无疑是具有很大意义的。
叙事行为是在策种特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获得实现的,不同的环境制约着观众的接受心理和接受敏感点,社会文化环境因而也进入叙事研究的视野之中。
这种观念认为,电视剧的观赏环境是客厅:这是一种非仪式化的环境,它带来观赏的随意性和非专注件。作为审美主体的观众,一般是在现实、冷静的感情机制下观赏电视剧的。而作为审美客体的电视剧又是穿插在新闻、体育、教育等纪实性节日中播出的,电视剧只是电视整个节日小的一环。处在多信道传输夹缝中的电视剧必然而目必须受到电视整体节目日常化和平俗化的制约,文化口味和艺术价值因而大打折扣,只能是一种“低度的文化娱乐”。电影与戏剧是隔绝性欣赏,电视剧则是联系性欣赏。
事实上,电视是一种文化。人类的文化发展经历了一个正反合的过程。远古时期,文字尚没钉出现,人们记录自己的人生经验的方式是只象的图画,那岩壁上酌石刻、陶器上的彩
绘,无不构成原始人类的文化景观。它们讲述了原始人的生活和观念,展现了原始人对世界的认识和理解,表达了原始人的感悄和意绪,宣示了原始人的审美追求和艺术理想。文字正是在那些具象的图画的基础上发展、抽象的结果。有些民族的文字后来摆脱了象形的因素,完全抽象成了一种表音符号,而我们所使用的汉字却至今仍是象形宇。有了文字,有了纸张,人类文化进入了印刷文化阶段、人们的生活经验可以更好地得到记录和保存。文字是一种便于表达思想的符号,人们通过阅读抽象的文字符号,在白己的头脑中唤起想象和联想,接通自己的人生经验;但是,文字的表达力并不是很完满的,文字的写作和阅读是线性的,很多东西是难以较为精确地获得表现的,它至多只是众多符号中的一种较为理想的符号。
经过了具象——抽象两个阶段后,影视又把人类文化带人一个全新的“视像文化”阶段。这个阶段看似回复到了具象阶段,但它与原始的具象文化相比,发生厂质的飞跃。具象——
抽象——具象,是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以书籍文化为主的历史阶段终究要让位于以视像文化为主的新时期。
问题在于,电视究竟是本质上就属于一种低层次的文化,还是在现阶段文化含量低?如果答案是前者,我们将无所作为,如果答案是后者,则可以通过电视人的努力而使之发生改变。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7:38:31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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