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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业《企业生存在社会,而非“市场”中 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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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07: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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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存在社会,而非“市场”中

http://book1.jrj.com.cn/news/20080815/000000209452.htm

贾晋京

世界上大多数企业都是家族企业,实际上绝大多数企业在创立之初,都是由所有者亲自经营的,这其实是一种符合“天然”的状态。问题在于,企业是否应该、什么情况下应该放弃“天然”状态,转为股份公司。

提起“家族企业”,在中国语境下,似乎马上就会跟“弊病”相联系,于是“改造”就几乎是唯一出路。不过家族企业是不是非改造不可呢?美国《商业周刊》给出过看待家族企业的另一个视角,根据该刊调查,在当前标准普尔500指数的成分股公司当中,有177家属于家族企业——创始人或其家庭成员在企业管理中扮演关键角色的企业。无论经营还是与管理,这些家族企业都比标准普尔500中那些非家族性的成分股公司更胜一筹:按10年平均值计算,美国家族企业的股票投资回报率为15.6%,而非家族企业的股票投资回报率则只有11.2%;在资产回报率、年度收入增幅两项重要指标当中,家族企业分别达到了5.4%和23.4%,非家族企业则为4.1%和10.8%。可见,家族企业必有值得探究的独特之处。

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哈罗德•詹宁斯在《家族企业》一书中,通过对分别来自法国、德国、意大利的三家历史悠久的著名家族企业的全方位历史考察发现,由于家族企业具有传统的诚信性,因此,在客户为有特定结构、高度依赖某种社会关系的、并存在稳定和忠实核心成员的群体时,家族企业更具优势,因而容易取得长期发展。书中选取的三个家族企业,不但都拥有长期的传统,都经历了从工业革命兴起到当今时代的各个经济发展阶段并在其国家具有代表性,并且三个家族企业都渗入社会甚深,在不同历史时期都介入了政治和社会的广泛领域,从而折射出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何以成长的真实脉络。

通过书中的考察,我们能够看到一部不同于模型化的经济增长理论的真实经济成长史。在模型化的经济学中,企业生存在“市场”的大海之中,通过劳动和资本两鳍富有技巧地划动在大海中奋泳前进,因而,高度专业化的经理人将比企业的创建者或其继承人更具经营管理能力。然而,《家族企业》却通过历史考察发现,真实的企业更像生活在森林,而不是大海中。大海的环境是处处相同的——都是水,只需要游泳这一种技巧就能前进,而森林的环境却是复杂多样的,要想前进就得具有攀、跑、爬、跳等多种技能。简言之,真实的企业生活在“社会”,而非“市场”之中。比如,书中考察的三个家族,虽然来自三个不同国家,但在整个19世纪直到20世纪70年代,都在从事同一个行业——钢铁。钢铁是工业社会支柱,为几乎所有行业所需要,但其产品销售却并不依赖在自由市场上“摆摊”,而是依靠与机械、汽车等大宗客户的传统关系,在19世纪,这种传统关系又更多地体现为不同家族间复杂的社会甚至政治联系。即便在法、德、意这样工业革命起步比较早的国家,以竞争和法制为基础的市场体系兴起也是20世纪之后的事情,而职业经理人阶层的兴起则更要晚到二战之后。

社会的传承,主要渠道就是家族的传承。具有深厚积淀的企业,同样需要传承其血脉。实际上,在主要工业国家,其工业体系的核心部门,总离不开著名家族企业的影子,比如意大利的菲亚特家族,美国的杜邦家族、洛克菲勒家族等,他们代表了把分散在社会各个角落的资源凝聚起来形成脉络的力量。而家族企业进行股份化改制,也往往并不意味着治理能力的提升,而只是意味着融资渠道的拓展。《家族企业》中考察的三个企业,都有过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但其中两家则在一段时间改回家族公司,其缘由耐人寻味。

家族企业如果进行经营权改造,是离不开一个良好的经理人阶层存在的。但这个前提却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存在。事实上,经理人阶层的存在,是离不开现代化的管理教育、法律体系、人才流动体系和电子通信基础的。但这些基础,尤其是法律体系和人才流动体系,其实是作为企业体系发达之后的结果,而非原因出现的。试想,假如没有基金会这种在发达的金融和法律体系之下才能存在的组织形式,洛克菲勒、卡内基等家族企业有可能完成股份化改造吗?

哈佛大学教授施莱弗(Andrei Shleifer)等人在关于家族企业最有影响的论文《Family Firms》中研究指出,法律体系是否发展出对投资者权利的完善保护方式,是决定家族企业是否进行股份化改造的主要因素。因为股份化改造意味着投资者来源和资产组织形式的复杂化,因此要求更高度的法律体系。在法律体系尚不够完备的情况下,家族制是更有效的投资者自我保护方式。

对于一个公司而言,最重要的是公司业绩,而非所有权结构;业绩来自于公司的管理能力,而不是管理者的背景。因此,在更需要社会资源的产业,尤其是依赖长期稳定客户的行业,家族企业反而比经理人企业更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其完善最终依赖于法律环境的完善,而不是企业所有者的主观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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