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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杀人事件《红楼梦杀人事件》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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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0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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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一个晚上,边看电视边聊QQ边把《红楼梦杀人事件》看完了,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随手找出一大堆的BUG,再看到结尾的时候,才幡然醒悟,我是以红迷的角度去看这本小说的。

先以红迷的身份来说说这本小说——这就是个漏洞百出的同人文。请推友们耐心看完以下内容,因为,不一定有人会为了这本推理小说去看《红楼梦》有些地方务必要明白,以免以讹传讹。

1、硬伤(绝对说不通的地方):

在红迷看来,说“芦边拓喜爱中国古典文学,熟读《红楼梦》。”简直是个大笑话。且不说那些“哟,XX”的打招呼用语;“美少女”“美少年”的出现和“迎春小姐”“赖尚荣先生”的奇怪称呼,作者连基本人物关系都弄的不大清楚:

P65:贾政说“宝玉,你妹妹迎春……”——迎春是宝玉二姐姐。

P165:刘姥姥叫周瑞家的为“周少奶奶”——应该是“周嫂子”,也无所谓了,反正前面都乱叫了。——说应该是翻译的问题吧。

P175:晴雯没有踩坏扇子,是跌坏的。

P236:“另一个就是可卿姐”——此话出自宝玉之口,寒了,秦可卿是宝玉侄儿媳妇。

虽说红楼是虚构,红楼的情节有时候有些也有出现时间上的矛盾,但是以上所举例之处,都是绝对没有任何争议的地方也与情节安排无关。

2、其他(可以勉强说的通但是不能这样写的地方):

P8:“她的名字叫……颦儿”

颦颦的来历是:“……黛玉便说了名,宝玉又道:‘表字?’黛玉道:‘无字。’宝玉笑道:‘我送妹妹一字:莫若‘颦颦’二字极妙。’探春便道:‘何处出典?’宝玉道:‘《古今人物通考》上说:‘西方有石名黛,可代画眉之墨。’况这妹妹眉尖若蹙,取这个字岂不美?’”

P9:“而见了肢体丰满……胖了?”

天,谁敢这样跟宝姐姐说呢,“第三十回 宝钗借扇机带双敲 龄官划蔷痴及局外”宝玉说宝钗“体丰怯热”,宝钗发怒冷笑……这个段子还是很经典的。

P44:“湘云家境不是很富裕”——“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

P44:“又能为养父母”湘云从小就失去父母,是由叔父抚养,没有过继的事情吧。(P75也是)

P47:焦大骂街(第七回)是在结社(第三十七回)之前,也许是写作需要,但还是指出一下。

P73:平儿的描写。

通房丫头不是妾,地位在妾之下,又与其他丫头不同,还有通房和陪房也不一样,通房丫头只要生了孩子就可以成为妾,也叫姨娘,陪房只是陪嫁的丫头,没有与主子发生关系的。

P77:“小脚”作者想当然耳。

P78、P104:晴雯是买的没错,金钏是家生丫鬟。

P95:“但是就在人们发愁……”那个,宝钗当家,她还是个“外人”吧。红楼逻辑错误。

P166:刘姥姥不是77,这个红楼上本来就有争议(主要是和贾母的年龄对比上的争议),但是75是 三十九回她自己说的。刘姥姥一进荣国府,刘姥姥二进荣国府,弄混了,一进的时候是拉赞助没错。二进的时候是送东西维持关系,巧在被贾母知道,才提出见面的。

P187:那个没有哪个小姐做姨娘的做法,常识性错误。

P109、P152:这些有点离谱,十二钗陪酒……

P8、P12-13、P57、P61、P167、P176:抄袭,六处抄袭,原原本本照抄红楼,其中宝玉的造型(P12-13、P67)就重复抄了两次,一模一样一字不改的出现两次啊,我的天那……

3、特别:

男女之大防,闲杂人等不得随意进出大观园。

P52-53:“难道你喜欢看的《洗冤集录》里边写着怎么用骸骨验尸吗?”“你还指望像《洗冤集录》这种愚民读物里写的那样,有幸得到神仙或亡灵的帮助,最终查明真像啊?”

开始以为这书作者的谬误,再看一下,原来是雨村口中所说,这种描写应该是为了突出贾雨村是个不学无术溜须拍马的人,这里为贾雨村喊冤一下,其实贾雨村身为黛玉的老师(作者也承认他是黛玉老师了),不学无术是不大可能的事情……所以说出这种话的可能性也小。当然,不排除他信口说说。

4、称赞:

P47:焦大骂街,改的不错,要是全篇文章有这种感觉少,再少些抄袭就好了。照抄红楼的地方让人感觉让人感觉特不是滋味,破坏了文章的整体性不说,还显得不伦不类的,但是焦大骂街这段有部分抄部分作者的语言,结合起来颇有意思。

P139:尚荣骂雨村,骂得好!香菱是个可怜人,特别还在高鹗笔下是的那种结局,看到这里有为香菱大大的出了一口气的感觉,不吐不快。

5、总结:

被雷了好几次,最雷的地方:“雨村讲解护官符”。

最想说的话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此“言”为芦边拓之言,此“泪”为曹先生所流。

以下是以推理迷+红迷身份对《红楼迷杀人事件》的评论

“宝黛读公案”也属于很雷的地方,但是联系后文来看还是算是伏笔的一种吧。不过,第一眼看到的感觉是:不这样写,如何跟推理小说沾上边?

但是在刘姥姥的那个诡计安排上,如果让推理迷+红迷来看,一下子就识破了,原著刘姥姥醉倒怡红院,而且也能看出袭人不是黛玉的丫鬟,不可能出现在“潇湘馆”。(另:《红楼里》刘姥姥是喝了那个黄杨根大套杯的酒才醉的,情节需要,可以体谅。)

前面部分介绍太长了,不过,考虑到情节的完整性,还是需要的,BUG少一些解释的清楚点会更好。到了第四章迎春遇害,才让人提起兴趣。整篇文章看下来最有看点的就是结尾了,它完全符合推理小说和红楼的感觉,特别是那幅分崩离析的画,它的背后是多少的悲哀和叹息……看到这里仿佛看见了《好了歌》

虽然作者对红楼似乎不像导读里面吹嘘的那样了解,但是红楼的精髓他可能比很多中国人更了解。可能是由于文化背景和红楼翻译版本的问题才产生这些BUG。

总结:红楼对我影响还是比推理深的啊……

P.S:那个杀人预告诗实在不敢恭维,在以红楼为背景写出那种诗句,真有点班门弄斧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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