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最后回味的就是一些看似可有可无的场景,如同大浪淘沙。最近在读《卡拉马佐夫兄弟》,德米特里哥哥拽住上尉的胡子拖到广场上,上尉的儿子在旁边哭着无能为力的请求饶恕,还有上尉接到由阿辽沙转交的卡捷琳娜200卢布,突然的心理变化透析,心理大师陀氏将人类内心的黑洞窥测无疑。这些要比有情节的单线小说精彩刺激,因为引起了我的痛感,当然,也转化成了***。有人说,小说并不是叙述一场冒险,而是一场叙述的冒险。写什么和怎么写一样重要,陀氏和曹雪芹做到了水到渠成,不生硬、不过节、完美融合,就像中国的古建筑,发生之事发生在当发生之时,就这样,初读者说是跑题,回味后方知是精华。
现在想起读过的《白痴》,这本书写了什么故事我不记得了,但是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其中的场景。这些场景入乎其内而又出乎其外,属于花边一种,它们是小说中的片段,它们不构成支撑小说框架的重任,往往是作者无意为之,一不小心就成了小说中的经典或者帮助小说成了经典。
比如,公爵反复讨论的死刑。死刑像个梦魇,挥之不去。
在《九三年》的最后,朗德纳克公爵突然间听到教堂的钟声、婴儿的哭声并看到一缕阳光穿透森林,人性被神和自然唤醒,然后把道德评判抛给郭文。郭文以人道主义为最终旨归,上演法国版华容道。郭文反复拷问自己,不断在内心论证,反复论证,几到神经质的地步。雨果这里隐约对死刑制度提出质疑,并在其他书中表示死刑是“法国大革命唯一没能解构的”。
陀思妥耶夫斯基有着个人独特的经历,这一经历使得他不做有深度的文豪都显得对不起上帝。陀氏比其他作家的富有之处在于他经历过死刑,不是目睹,而是亲身上过死刑台,就在其他犯人一批批断头之后,也许用不过一小时,也可能是几分钟,那时候胡子还不长的陀氏就西去了。戏剧性在于,突然之间,已经被绑好的陀氏被宣布为无罪。所以陀氏在后来的《白痴》(上海译文 荣如德译 2004.11)中借梅诗金公爵之口:“最主要、最剧烈的痛苦也许不是身体的创伤,而在于明明白白的知道:再过一小时,再过十分钟,再过半分钟,现在,马上,———灵魂就要飞出躯壳,你再也不是人了,而这是毫无疑问的,主要的是毫无疑问。当你把脑袋放到铡刀下面,听见铡刀从头上落下来时,这四分之一秒钟才是最可怕不过的。”后来,陀氏有用了一个比喻:夜里在树林里被强盗割脖子或用其他方法杀死的人,一定直到最后一刻还抱有得救的希望。可是对于被处决的人来说,这最后一点的希望却毫无疑问被剥夺了,抱着这点希望死去本来可以减轻十分之九的痛苦。死刑的痛苦就在于此,在于明明白白地知道没有得救的希望。
陀氏很有道理,一个犯人被拉到旷野,用大炮射击和在断头台上用铡刀结果生命的心理感受是不一样的。
陀氏从文学心理分析的角度阐释死刑,当然还有制度性的剖析。雨果纯是从宗教、技术、法制、人伦、社会的层面对死刑持怀疑性批判。
如果我没记错,斯皮尔伯格《辛德勒名单》里有这样一幕,一个冬日的清晨,天甚至有些暗,一排犹太人被反绑着趴在地上,目的是等待德国军官的子弹。军官很从容不迫地一个一个瞄准犹太人的后脑,一击毙命。犹太人连挣扎反应得机会都不会有。很快,一排犹太人就剩下一个了,军官走到他的后面,持枪、瞄准、射击一气呵成,但是手枪里没有子弹了。斯皮尔伯格这里用的是长镜头,没有特写,机位固定,无剪辑拍摄,军官很悠闲的看了看手枪,气定神闲的上了子弹。砰,就一枪,这个犹太人死了。这个画面处理的非常有意思,导演没有给双方任何一个特写,面部表情、手上细节什么的统统没有。最后那个犹太人一定会更痛苦,一定更为不幸,恰恰是因为他比同胞多活的几秒钟。
昨天晚上看上周的《南方周末》拿出一个版讲中国死刑宽批的问题,其中用了一个审判法官的一段话,这个法官在学生时代读民国上海特区大法官吴经熊(天主教)的日记里探讨自己究竟有没有权限杀人的时候,自己做批“伪善”。现在他自己身为生死判官,重读那段拷问,划掉了“伪善”,代之以“人性”。
十诫里说:不可杀人。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5:18:04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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