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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握红小札:小小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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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04: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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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了的刘作家,有人指斥他包起了“二奶”,其实是不对的。因为他写不出小说了,而《红楼梦》可以给他饭吃,也可以满足他“娱乐记者”的“意淫”。他只是《红楼梦》的二奶,甚至于N奶。

看到后院里啄了一辈子虫子的老母鸡没有?一辈子里,都不曾飞过低矮的院墙,它除了啄虫子,就只会“刮刮”地大叫。

不要以为它又生出了什么“夺目”和“别样”的蛋。叫对它来说,是一种身份,也是一种习惯。

因为它曾经是一只试图要下出什么蛋的母鸡。

何典,竟不知出于何典也。

序里面倒是有一段好的文字,“汉艺文志云: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为也。由是言之,何必引经据典而自诩为鬼之董狐哉?”好在《何典》还是一部寂寞的书,即使有迅翁捧场,但薄薄的,似乎还不够塞后人的牙缝。

但是自诩为红楼之董狐的妄人何其多也。有人说,他是一部历史,似乎每天每月每年都能对的上号。据此怪论繁衍开来,于是乎曹雪芹可以成为戕害雍正的凶手,亦可成为养心殿外等候着传唤的太监……因为他死了,所以后人尽管胡说。

即使他醒了过来,后人也准备好了十来顶纸糊的高帽,可以撑死人的冷猪肉。同样也开口不得。

“古来文字之累,大抵出于不自知而成于莫须有,若苏轼双桧之诗,而谮其求知于地下之蛰龙;蔡确车盖亭之十绝,而笺注其五篇,恶涉讥讽,小人机阱,深是可畏。然小人以陷人为事,其言无足怪。而词人学士品骘诗文于数百载之下,亦效为巧词曲解以拟议前人辞外之旨,不亦异乎?”

王琦的这番痛驳,又岂止于那些乱注乱解者呢?又岂止一部《李太白集》呢?而“红学”里的种种怪事,无不以巧词曲解为口舌,无不以机阱构陷为法宝,无不以大言题旨为亮点,而作者的匠心文意,在这样的删改斧削之下,还能余下一些什么呢?

最为痛苦的事,莫过于《红楼梦》的残缺了。

虽然好歹也有个四十回,其中或许还夹杂着曹雪芹的原稿。但某人就是不乐意了,要把它扔到“废纸篓”里。因为他要“正续”、“反续”,知道“续”的子子孙孙都有饭吃,都有花衣服穿,都有好房子住。如果还有余钱的话,到可以修一座“世界性”的小庙。

就算是蹬腿了,魂也有个歇脚的地方。

不过在一本《内外“续”红楼》的书里,我看见了一张颇为奇怪的照片。我很是佩服那位不知名姓的摄影师,在这个“神奇的仪式”下,按下了这极不自然的一幕。

一切都是不自然的,就连合十的双掌,都像极了他那一样不自然的书法。

就连那个已成为傀儡的曹雪芹像,也分明发出不自然的苦笑声。

对于一件事物热爱的程度,通常是与该事物被利用的程度,成正比。

如果曹雪芹活着,那些靠《红楼梦》吃饭的人,在恐慌之余,也会说《红楼梦》“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等等什么的,也会写信向那时的“中央”讨来一柄上方宝剑,“咔嚓”一阵了事。

总之,要让他尽快地死去,死得无从质证。

如果鲁迅活着……记得还有人这样问过主席。

伟大人物的命运,不同之处,往往却又是相同的。

活人是可以利用,死人自无从辩驳。

这是某老的长寿法则。所以即使是别人说了他的不是,他也很少回驳,最多躲在暗地里不出声地嘟囔两句。

而他,似乎比很多人活得长久。

看见他的另一面了吗?前序后跋里挤满了“名小说家”和“杰出红学家”之流的誉词。他就像他口里说的那个卖瓜的老王一样,靠着这些活着。渐渐地,高兴之余,连“我之拙稿”的笑话都闹出来了。

不能再往下说了,免得有人说我连年龄都要“嫉妒”,就像嫉妒某老那位固执地要把自己的名字放在曹雪芹前面的宝贝徒弟那样。

喜欢某个人,必得先讨她做了老婆。

如果这个人在画上,或许就较为直接一些吧;要是这个人在书里,那就必得让她和书里的第一号男主角对上号,才称得上是一件快事。而《红楼梦》的所有续书算起来,宝玉以及宝玉的后身一共娶了几十号老婆。

大家都忘了,宝玉的眼里只有一个林妹妹耶。就算是宝姐姐那样齐全的一个人儿放在旁边,他到底还是要舍了一切,出家去。

但书外的人可是很情愿的呢……

一部《红楼梦》,竟让脂砚斋哭得个天昏地暗。真让人怀疑,他是不是有些失心疯。

因为那么多“哭”,所以有人便认定他是女人;因为他流的是“解者之泪”,有人便认定“他”是作者的好老婆;虽然我们私下里到希望作者有这么好的一个老婆,其实还是陷入了“才子佳人”一样的老套。

同时,也并不曾真正了解女人的缘故。如果脂砚斋真是作者老婆的话,她大概也会同意作者泡戏子,娶姨太太,吃丫头嘴巴上的口红什么的。而东府里那位“瞎小心图贤良”的尤氏,也曾犯着胃疼,在床上躺了好几天。

所以我觉得脂砚斋,到底是男人,很像是作者小时候一起玩大的一位玩伴。他爱哭,是因为他有着和作者一样的境遇。

尔后更可笑的是,连自称为“一枚朽物”的“畸笏叟”也照样逃脱不了后人的“意淫”。如果她又是作者的某某老婆,那“姑命删去”的几个大字,怎不让人把肠子笑断了么?

难道批书的个个都是作者的好老婆么?可这样的好老婆,照样还是免不了作者的遗稿丢失。

叹叹。真可惜了百十年下来,那些满脑子“妾妇思想”作怪的“解人”。

读过《红楼梦》的,绝少有不喜欢史湘云的人。因为她“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

就是她自己的金麒麟,也还得让林妹妹留个小心。而众人都发觉那唱戏的小旦活像一个人时,王熙凤是引而不发,宝钗是明白了不愿说,宝玉是猜到了不敢说,独独地就她给口无遮拦地说出来了。

但如果给她一本《红楼梦》呢,从“红学”的“学”上来看,也是读不懂的。

记得还是去年,就有人曾好心地提醒,要我去“学”什么的。他的意思我知道,我写的东西岂止“不学”,连“研究”也算不上。

如果真要达到“学”的效果来,经过应试教育的人都知道,平时的死记硬背不说,考试时还得多来几瓶象“三勒浆”那样的药。最不济时考试也可以左顾右盼传递纸团什么的,这大可以称为“术”,也是一种方法。因为,最终还是由“分数”来决定一切。

所以,抄袭别人文章的某考生也高高兴兴地上大学了,很少有人说他不对,毕竟他有他的好记性。而周汝昌确实想用“学”的大棒抡出一片清平世界来,可是他还是忍不住抖出了他那么一点可怜的小私心。

于是,“学”与“不学”吵得个不亦乐乎!如果真要吵起来,永远也吵不完。如果要“索”和“证”的话,永远也索不完和证不完。

挣钱的法子也是一样。

所以我还是想读出一点自己的感受,写出一点什么“学”都不是的文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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