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品牌和广告:
品牌形象还不如说是品牌印象,任何一个品牌或服务,只要它被购买就会在公众心目中产生一个印象,这个印象是杂乱的模糊的不可控的。 品牌就必须通过有意识的沟通行为(可以是改变产品外观设计也可以是公关活动最重要的是广告)使这个印象鲜明化、规范化、形象化,便于记忆传播并且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通过品牌形象的传播,品牌力真正具备了攻陷人心的力量。
品牌形象有如下两个特点:1、它是品牌力(也就是与众不同的质)的客观反映,不可能凭空创造。2、它最中由社会公众来定义——绝不是由企业或广告公司说了算。 因此,品牌印象不是被创造出来的,而是被修正、概括、引导和翻译出来的,广告就让它去负担产品推广的任务就行了,在真正具有品牌力之前,所谓形象广告纯粹是浪费钱。
品牌形象来自消费者,品牌主张针对消费者的大脑,苹果电脑的think different;台湾开喜乌龙茶对准新新人类。 广告不是品牌的大法师,而是从没有炼出过金字的三流炼金士。
广告与销售:
广告不可能直接导致购买行为的发生。广告是号角和战鼓,我遍读历史,却没有找到任何一支军队,任何一场战争,是靠军乐队去夺取胜利的。 时间短、空间小、干扰多,受众抵制心理强,即缺乏新闻的信任度,又没有电视剧的娱乐性,更不可能有专栏充裕的时间或空间,你如何指望这样一种传播方式能够一呼百应,导致什么行动?
广告是大众传播活动,它的任务仅仅是传达信息。而对于销售,广告的功能只能是 提示知名和引起消费的兴趣。 从广告操作的角度讲,它不能受制于销售,或者说它首先必须考虑传播效果,其次才是销售。但是从宏观的市场营销角度来讲,广告在很大程度上确实是为销售服务的,这不矛盾——广告惟有先完成其在传播上的任务,才谈得为销售加分。(销售靠的是卖点,很多卖点从传播的角度讲往往毫无价值)
产品力(就是产品特点)被转化为消费者利益的时候,就有可能成为卖点。但是卖点也完全来自别的地方,卖点具有传播价值三个标准:独特的、直观的、单纯的。
逆向思维法——逆反 销售手册式的广告。台湾意识形态 口香糖广告 直接切入年轻人的心理“我有话要说”。 从广告的传播效果而非销售导向作为广告的指导准则,这是用广告创造销售力的先决条件。
广告的诞生:
一条广告通常是这样诞生的,我们领到任务,和客户进行前期的必要讨论,比如广告该说些什么,大致往哪个路子上走。然后我们做出数个方案的草稿,由客户挑选,如果都不满意,就重新提案,如此循环,周而复始。
广告的效用:
广告的力量在于重复,持续不断地说一句清楚明白的话,就是广告最本质最决定性的力量所在。广告是反反复复来来去去的一把锯。脑白金“单纯,所以有效”——持续不断地说一句清楚明白的话。
从消费者找到一点新鲜的东西来做广告主张。广告主张必须(直指人心)清楚的代表一种立场、态度,单纯唯有单纯才能做到这一点。NIKE "Just do it" 。中华时报“知识使你更有魅力”。北京某写字楼“左岸公社,少数人的写字楼”。
在你拿出一个广告主张的时候,请更多地依靠自己的想象力、经验和对人性的了解,对生活的观察,而绝对不应该是——那些抽象的数字。 创意就是娱乐观众。 所谓广告根本就不存在理性和感性之分,从创意的角度看,广告必须是感性的。
消费者会阅读一则广告,纯粹是因为这则广告让他感到有趣。奥格威的劳斯莱斯:“最大的噪声是电子钟”
广告人的首要任务不是有效的策略和精彩的创意,而是专业上赢得客户的尊重和信任。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4:33:39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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