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名扬一座村庄,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屈指可数的也就那么几个人,美国的威廉·福克纳,国内的大胖子莫言,还有刘亮程——这个秃顶的中年农民总让我想起老子。
黄沙梁是戈壁滩边的一个土窝子,人畜共居的村庄。地图上找不到,皇帝老儿管不着,就像中国当下千千万万破败荒芜的村庄一样,没有人理会它的兴盛、腐朽与消亡,除了刘亮程。把这本书看三遍以后,我还在惊讶,是怎样的一种使命敦促着他把黄沙梁的点点滴滴搬到了纸上。一朵微笑的花,一匹逃跑的马,被人住矮了的房子,风吹朽的院墙。总之,他书写着应当被正常人忽视遗忘的一切。像一只蚂蚁不厌其烦地拉着过冬的米粒,似乎离了它就不能活。
我今年二十二岁了,离开农村八年,也从未打算过为故乡写下一个字。今年回家的时候,在杂草丛生的旧居前驻足片刻便落荒而逃。来大城市不过四年,骨子里竟浸透了都市轻浮的繁华,在村庄的厚重与历史之前刹那就没了底气。我关心我年轻漂亮的女友多过养病在家的老父亲,熟悉一座城市的街道多过家门前的那条土路。我与故乡就像有了代沟的两代人,纵使相逢仍不识,尽管它的空气、水土滋养了我的血脉、筋骨。每一个读完《一个人的村庄》的新城市人总会略感羞愧,人世间能有比渐于承认故土更令人耻辱的事么?一本书的力量其过于让人泪流满面,脊柱间涌动的悲伤令人欲掩卷嚎啕大哭,我不得不承认,刘亮程不疾不徐的句子击中了我的隐秘,我开始怀念一些景象,一些人。在记忆里荒芜已久的故乡逐渐活络,那年冬天敲窗户的鸟、屋后屋檐下滴滴答答的水声、我上学绕不过的野草葱郁的堤坝,在刘亮程的记忆里一一为我显现生气。
一些本到五六十岁才能明白的事,碰上一本好书,便豁然开朗了。“一个人走过一些年月后就发现,所谓的道路不过是一种摆设,供那些在大地上瞎兜圈子的人们玩耍的游戏”,“那些永远匆匆忙忙走在路上的人,他们走到自己的归宿了吗,没有。否则他们不会没完没了地在路上转悠”。读多了这样意蕴悠长的句子,便不由得停下脚步看看自己的路和双手。总是渴望远方,在路上,鼓足了劲闭眼瞎撞,最终兜来兜去的却回到原点,又是何其愚蠢与悲哀的事。倒不如悠悠地呼吸同一窗子空气以至把它们变成自己的气息,年复一年地用尿水渗透墙角的岩石。这样的生命“上抵高天,下达深地”,又岂不是一件伟大的事?
要修养身性的人,读这样的书是再适合不过了。每一个句子拉得比道路还长,每一件事物比蚂蚁粒还细碎。他关心狗的一辈子,把一捆梭梭柴放了二十年,同情一只吸自己血撑死的蚊子,对这些野物的兴趣似乎比对人更多。这样敏锐的视觉让我惭愧自己的眼睛。世间妙事那么多,我竟然以为自己看够了活饱了。在乡村野草般旺盛的生命中,蛰居的原始的美与力量瞬间就洪水般席卷了城市苍白的文明。我甚至开始怀疑人的微不足道与渺小,亘古的时间的荒野里,一棵不会走动的树经历得比一个村庄的人还多。一个村庄的羊的数目是人口的三倍,马的嘶叫声盖过了小孩的喧闹,一头憨笑的驴(我甚至认为它堪比斯多噶派哲学家)的隐忍赢得了对人无声的胜利。在刘亮程的眼中,没有什么离了人不能活,牲口们是从人的灵魂里跑出的,让人从它们身上看清自己。“卑微的人养些牲畜在身旁方能安心活下去,高贵的人从不养牲畜而饲一群卑微的人在脚下。”目光短浅的人的生活看来并不比动物高尚多少。
刘亮程用一把铁锨,为远离乡村的人们翻掘出故土的滋养,但他也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二十年前他就把家挪到了县城,如今更是搬到了省城。这种空间的距离感促使他拼凑出一个精神家园恰如他第一部小说的名字,黄沙梁是一片没有根的《虚土》,更多的是漂浮在他的文字与寄托里。正因如此,惊叹洗净铅华的文字的厚重,也不时会走失在他散乱的思维迷宫里。书的第三辑题为《家园荒芜》,黄沙梁失落的院落于他埋着太多的往事,以至于不能过早的触动,“一旦我的脚踩上那条土路,我会越来越深地陷入以往的年月里,在没有机会扭头看一眼我未来的日子。”这样的矛盾使他克制着自己叙述,也使每一个在未来与过去中挣扎的人压抑着自己的泪水。
尽管叹息被现代化裹挟着前进的灵魂的扭曲,但我仍然想以一种愉悦的态度去阅读这本书。我像一只书虫在那些缓慢的句子中爬行,惊艳于他鲜花般盛开的想象力。在图书馆浩荡的书海中,《一个人的村庄》对我招手,我抚摸了它,拥有了它,掩卷后面带心满意足的微笑。
黄沙梁,《一个人的村庄》,一代迷路了的人的故乡
远方或许没有天堂,只有故土。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4:33:10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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