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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关于《美学》,一篇匆忙写就的课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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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04: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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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大二上学期学《文学概论》的时候,就知道还有这么一本〈美学〉,作者都是杨春时老师,而“文学理论——美学——哲学”正是一条追本溯源的道路,当时便觉得这《美学》对文概想必有更加根本的、奠基性的意义。直到一年后,三年级之初才好好看了这本书,比照当年的学习,原来有些疑问得以澄清,而对有些始终不能解决的问题,似乎也略略窥见症结所在,疑问也更清楚了。

《美学》最明显的特点和文概一样,都是一个“三”字,当年老师告诉我们把握这个“三三制”的规律,记忆起来就容易了,至于为什么,那是当时所不能理解的。三种生存方式,三种体验方式,三种意识类型,三种审美符号……顺着“三”往上找,可以建构出许多东西,但是往下挖,地基在哪里呢?每个理论体系都必须有一个逻辑起点,一个不可再追溯、不可再还原的基点,而在我看来,〈美学〉所代表的“后实践美学”的逻辑起点是现象学意义上的“存在”。作者吸取了现代西方哲学这一理论资源,本体不再是一个与人分离的、需要人去认识和把握的客体对象,不再是有待我们去寻找的某个终极本体、终极意义。在海德格尔看来,长久以来“存在”被遗忘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被当作本体的“存在物”,存在不是某物,而是一个过程,一种状态,一个不到“不存在”之时就不能盖棺定论的运动变化,万事万物都时刻处于存在的状态中,人作为“此在”可以感知到这种存在,但也不可能跳脱出存在之外。所以,存在是在体验之中的而不是在人之外的,存在是动态变化的而不是静止可掌握的,意义不是一直存在的而是体验中生成的。正如存在要通过此在来获得意义,美也要由人的活动——审美来理解、来获得意义,这“活动”又不是现实意义上的劳动、改造、征服——这仍然是一种主客对立的模式——而是“体验—理解”的模式。

在生存(即人的存在)、体验、理解的基础上,作者论述了审美的本质。从体验、理解和反思中,作者认为,审美的体验多种多样,但一言以蔽之,就是自由,它高于现实,因此也是超越。如果说“存在”是《美学》的哲学基础,是理论的地基,那么“自由”和“超越”就是由哲学进入美学的一个起点,是大厦的第一层。至此我们就可以划分出“现实的”和“超越的”两个层面了,再考虑到20世纪以来不可忽视的精神分析学派,考虑到幽深不可测的无意识因素,所以还要有一个“原始的”层面才能把人的生存和体验概括完全。这样,“三三制”的来源便可以解释了:人有原始的、现实的和自由的三种生存方式,相应地,也有原始的、现实的和超越的三种体验方式,有原始意识、现实意识和审美意识三种意识层次。需要注意的是,单纯以时间性来看待三个层面是不全面的,会有逻辑问题:从原始到现实,这是有先后顺序的时间发展,是历时性的;而超越性与前两者关系就不好说了,也许原始人和文明人都有超越的追求和体验,所以三者并不是随时间发展相继出现、灭亡的阶段。这三者都要放到共时层面来理解,原始、现实、超越不是过去、现在和将来,而是作为一个现代人,原始的生存方式和体验方式沉淀为无意识的内容,而超越的生存方式和体验方式则是他在审美活动中间或能够进入的世界。在这样的划分中,审美的本质得到了证明:审美是自由的生存方式和超越的体验方式。而“美”借由审美得到定义:美是自由的对象和超越的意义。

以上便是我对《美学》最核心理论的“庸俗化”概括,以后的内容全部是在此之上合乎逻辑的推演,以及每一本美学教科书都不得不介绍的某些东西,因此也没有必要赘述。如果你承认了现象学的“存在”的逻辑起点,又对原始的、现实的、超越的三个层面的划分没有异议,那么文学的三种类型、审美的三种功能、语言的三种形态等等等等,全都可以合理地推演出来。另一方面,划分了这三个层面,确实也可以对已有的一些问题有个不错的交代,比如我印象中的一个亮点——对文学史悖论的解释就很精彩,作者从现实层面和审美超越层面两个层次来分析,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在现实层面上文学是时间性的、连续的、发展的、有规律的,而在审美超越层面上则是超时间的、非连续的、超越的、偶然的,文学是这两个层面的统一。这解决了我长久以来学习文学史的一个困惑,我想对如今“重写文学史”的热潮或许也有借鉴意义吧。

提到后实践美学,恐怕也就绕不开新实践美学,篇幅所限,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两者都是对李泽厚为代表的实践美学一派的批判和超越,新实践美学对实践美学对于“实践”的理解有异议,认为其理解仍然过于机械、僵化,仍然局限在物质层面,而不是从人的角度、从主观的、能动的角度来理解;后实践美学的口号是“超越实践美学”,干脆要超越整个实践层面,美的问题只能在超越层面解决。然而,两个颠覆者没能与他们要颠覆的对象进行多少正面交锋,反而这两个之间展开了不少争论。新实践对“超越层面”、“超理性”、“超……”一类的话语持怀疑态度,认为美在于作为主体的人与人之间的传情,是人的本质的确证;而后实践坚持在现实层面不可能解释审美活动,“人怎么能越干活越快乐呢”。我不敢评论这场争论,只是说一下自己发现的两个问题。

一是两派的争论集中在现实层面和审美超越层面(当然,新实践是不承认这种层面的划分的),无论“新的实践”还是“超越实践”,他们都从实践论的鼻祖马克思那里抓住了不同的资源。如果我没概括错,新实践抓住了《手稿》中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这一部分内容,而后实践的起点——审美的本质是自由,在论述“自由”时则引用了马克思的“物质生产的彼岸”,将审美描绘成一个存在于彼岸世界的乌托邦。

二是两者的逻辑起点不同。新实践美学的逻辑起点是“实践”,是人的有意识的劳动,而最终推出的结论“审美本质传情说”则是人与人的传情,是人与人的“互证”,是人与人的“主体间性”(或许可以说是一种不完全的主体间性);而后实践美学的逻辑起点是“生存”,是人的存在,最终在审美世界里达到目标是要弥合主客分裂对立,是人与世界的“主体间性”。我想,在纷繁热闹的论争中,表面看来是现实与超越之争,但是会不会因为逻辑起点的不同而导致了对话的错位?

曾经有一位老师问我,学了文学概论,又读了一些哲学美学书,能不能说说这本教材包含了哪些理论资源?当时对这个问题回答的不好。现在谈谈,当作这篇读书札记的总结:

首先是西方现代哲学之海德格尔现象学的逻辑起点,从生存、体验、理解、反思出发来探讨美学和文学,从审美来把握美,特别是运用了“主体间性”的概念。第二是马克思主义,后实践美学在超越实践时也借鉴了实践,其中最重要的命题“审美的本质是自由性和超越性”,如何理解自由?《美学》中的自由观之一就是马克思的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第三是康德,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康德的美的四个契机,尤其是无功利性这一点,在涉及各种“三”、涉及自由超越的时候都会谈到;二是借鉴了康德提出和解决二律背反的方法,即矛盾的原因在于将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混为一谈,解决的方法则是把他们各自分开。康德区分的是现象界和物自体,而《美学》在解决如文学史悖论的问题时则区分现实层面和审美超越层面,这种“划界”的方法着实好用。第四种其实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理论来源——前面总结的三者,我认为是关乎《美学》理论体系的构造的,而在这本教材中还包含了各种理论,比如精神分析学、符号美学、人类学等等,其实这些理论都是在“三”的框架的前提下,被妥善地按分门别类置于其中的。“划界”法的优点除了解决二律背反,再有就是使《美学》作为一本教材尽可能多地涵盖各家理论而不发生冲突。但是,我认为,现象学、马克思、康德是搭建框架的材料,是真正的理论资源,而最后一类只是框架里的物件罢了,它与前三者的地位是不可等量齐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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