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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水准《【读品•专题:中国问题】李华芳:改革三十年:评价标准的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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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04: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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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三十年,回头一望,成绩不小,问题不少。针对改革的反思多半出于一种直觉的感受,即个人的生活是不是比改革之前更好。这是一个关于“生活水准”(the standard of living)问题的争论,其问题可以一直追溯到斯密关于“体面生活”的论述。这两个概念之间具有明显的继承性。斯密提到在18世纪晚期的格拉斯哥,如果不能在公众场合穿上一件亚麻衬衫,那就是不体面的。如此一来,穿着亚麻衬衫体面出现在公众面前,就成为这一区域的人的“生活水准”的衡量标准之一,当然这也是对于什么是体面生活的例证。那么生活是不是比以前更好呢?

首先,生活标准的改善表现在人均收入的增长上,从这一点上来看,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使得大部分国人受益,收入较改革之前有较大的增长。但针对中国改革的反思,大多数立足于分配问题。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的改革是一种“卡尔多-希克斯”改进,即改革是大部分人得益,而少部分人受损,并且得益超过损失,如果进行补偿的话,总体上看还是一个增量改革。这一路的后续研究是探究各种补偿方案,尤其是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的公共政策讨论。

另一种与此相似但稍有不同的观点认为,中国的改革实际上是一种帕累托改善,因为所有人的收入相比于改革之前,都有了提高,只是有些人提高快一点,而有些人提高慢一点,改革中没有人受损。这种观点看似过于理想化。但也有不少证据表明,***提出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达到共同富裕”可能已经是一个“事实”,问题在于不同人群收入增长的速度悬殊,进而造成贫富差距“没有缩小、反有拉大”的趋势。分配不公是下一步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

这意味着即使纵向的历史比较角度或能得出所有人收入增加结论,也不能由此就推断改革已经获得了成功。这也为反思改革提供了契机。现有的反思除了研究如何从事后角度进行公平补偿或者再分配外,并没有触及改革的评价标准的问题。实际上,首先应该问的问题是,体面生活或者说“好的生活”仅仅是说收入增加吗?或者问,收入增加与好生活的关系如何?

傅瑞(Bruno Frey)和司徒策(Alois Stutzer)在《幸福与经济学:经济和制度对人类福祉的影响》以及布鲁尼等在《经济学与幸福》这两本书中,都提到了一项关于幸福的研究,即伊斯特林悖论。伊斯特林悖论是说收入增加并不一定导致幸福增加。雷亚德(Layard)后来做了一个区分,人均收入低于一万五千美金一年的国家,收入与幸福正相关;而人均收入高于这一数字,收入与幸福就没有什么关系了。生活蕴含着很多方面,正如阿马蒂亚•森反复强调的一样。但幸福的视角无疑比收入的视角更贴近现实生活。这也意味着当一个国家比较穷的时候,收入增加对好生活有一个正面的促进作用,但当这个国家普遍富裕的时候,收入增加对于生活的促进作用就下降了,而生活的其他方面反而更为重要。这或许也可以解释中国目前的GDP导向的增长,何以面临诸多的批评,尤其是来自环保方面的质疑。甚至有观点指出中国必须采用“绿色GDP”指标来替代单纯的GDP,以体现改革中折损的环境成本。

梁捷在最近的一本新书《幸福指数:中国人幸福吗?》中,从金钱、健康、工作、家庭等各个方面,探讨了这些因素对中国人幸福与否的影响,从现实的角度揭示出中国不同人群的幸福感受。尽管没有得出统一的结论,但梁捷的研究却显示中国人对改革的评价标准已经不单纯是从收入的角度加以衡量,而是变得更为多元化。这一信号表明,对于改革的评价,也可以从不同于收入的角度作出。

而不平等或者说不公平是影响“体面生活”的一个重要因素。无论是森对饥荒的研究,还是哈耶克对经济周期的探索,都表明了一件事情:在一项公共政策或者社会变革中,富人规避风险的手段要多于穷人,因此受政策影响较大的是穷人。在经济危机时,穷人受到的损失要高于富人。如此一来,穷人会对超过其心理适应性的收入差距感到不满。桑塔菲学派的鲍尔斯和金迪斯在《走向统一的社会科学》一书中,通过最后通牒博弈实验证明公平感是人们在分配中的确会考虑到的一个问题。也就是说,不公平会对“体面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与主张依靠***来进行再分配以促进公平的观点不同,有两种不同的思路可能影响到中国的改革。第一种是对第三部门和公民社会发展的乐观姿态,认为这些部门的成长将会对公平问题的解决有所助益,从而使得中国人生活得更加体面。其主要代表是王名为首的清华学者对中国NGO的一系列研究。第二种是跳出既往的桎梏,采用阿马蒂亚•森的“以自由看待发展”的视角,来切入对体面生活的解释。这涉及阿马蒂亚•森的一系列著作,包括《以自由看待发展》、《贫困与饥荒》、《生活水准》、《论经济不平等/不平等之再考察》等。上述两种思路,需要依靠政治体制改革上的突破,而在现阶段主要是基层民主的落实。

森的研究证实GDP或GNP增长的画面经不起深究。1982年的时候中国人均GNP比印度高出19%,但要让印度与中国的人均GNP的内在信息一致,1960年的时候必须使印度人均GNP比中国高54%。这当然是胡说八道。对那个时期的GNP估计都表明,两国处于相似水平。由此看来,森总结道GNP计算的表面精确性只不过产生了一副混乱的画卷。森认为在生活水准问题上应该撇开GDP或GNP的视角,转而用功能活动的视角,就会好得多。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人的生活水准显然要高于印度人。根据世界银行1984年的估计,中国人均预期寿命为67岁,而印度只有55岁。中国2/3以上的人扫除了文盲,而印度只有1/3。尽管在其他方面,例如中国未能避免1959~1961年期间的大灾荒,也未能避免1966~1976年的十年文化大革命,直到今天中国公民在更广泛接触各种新闻和信息来源方面依旧存在限制,而印度则要幸运得多。上述论述的关键在于,生活水准上的成功或失败是生活状况的问题,而不是用一个数字去把握相对富裕程度的问题。

从森的角度来看,评价中国改革的标准无疑需要转换到“自由”上来。但自由是一个过于抽象的词汇,落到实处,采用“可行能力”或者说“基本能力”是一个更有意义的做法。在某种意义上,功能活动与生活水准有着更为直接的关系,功能活动是生活状况的各个不同方面,或者说不同方面的成就,而可行能力就是实现成就的能力。相对而言,可行能力与以赛亚•伯林关于积极自由的概念相关:你有哪些真正的机会去过你可以过的生活?

森显然认为之前的物质富裕评价与效用评价标准都不是看待“生活水准”的最好评价标准,而利用功能活动和可行能力的说法,可能是更为合适的。有意思的是,在判断一个人的生活时,马克思非常强调自由的重要性。在其设想的人类得到解放的未来社会中,马克思写道:“我能今天做一件事而明天做另外一件事,能上午打猎,下午钓鱼,傍晚喂牛,晚饭后进行批判,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又无须成为猎人、渔民、牧民或批判者。”

评价中国改革三十年来的成就,在看到GDP高速增长的同时,也应该看到,从自由-基本能力拓展的角度来衡量,改革亟待进一步深化。而争论改革是不是“卡尔多-希克斯改善”还是“帕累托改善”或许并不是最重要的。从各个层面对改革的反思也表明,评价改革的标准应避免单一化,应该更多从改革是不是增进了中国人的幸福、是不是推动了人的自由的角度来看待改革的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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