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烂千阳》是我和女儿都心心挂念的书。她去上大学,从家里一大堆书中,只挑走了三四本书。因为实在带不动。走前,还在说,《灿烂千阳》如果到了,务必给她寄去。
这本书的中文本,月前才问世。这之前,出版社寄来一本他们的社讯,其中一篇介绍的就是《灿烂千阳》。当然,书评,我是不太关注的,有很多号称畅销书的书,到了手里,一翻,竟然很难看下去。所以我只关注文本,不太注意评论。那本薄薄的书讯里,刊登了此书的前五章,我们一看,全呆了,这书写得太棒了!小说一出手,就把你给带了进去,然后欲罢不能。
五岁那年,玛丽雅姆第一次听到“哈拉米”这个词。
那天是星期四。肯定是的,因为玛丽雅姆记得那天她坐立不安、心不在焉;她只有在星期四才会这样,星期四是扎里勒到泥屋来看望她的日子。等到终于见到扎里勒的时候,玛丽雅姆将会挥舞着手臂,跑过空地上那片齐腰高的杂草;而这一刻到来之前,为了消磨时间,她爬上一张椅子,搬出她母亲的中国茶具,……
这就是小说的开头。“哈拉米”在当地语中,是私生子的意思。
玛丽雅姆是个私生子。她住在泥屋里。她的那个父亲扎里勒是个富商,拥有电影院、地产、服装店和其他产业。他有3个妻子和9个合法的子女。玛丽雅姆的母亲娜娜原是他家的佣人。他们偷偷好上并生下玛丽雅姆后,便被逐出城里,扎里勒把这对母女安置到了远郊的一座山上,给她们盖了一间泥屋,让她们居住。玛丽雅姆就在这间泥屋里长大。她不知道山下的世界。每个星期四,扎里勒会偷偷过来看望这对母女。玛丽雅姆因此对这一天的父女相会充满了无限向往。因为父亲会带来很多城里的消息,还会带来一些小小的礼物。穿着西装的父亲算是她的启蒙老师,让她知道,山外的世界里有什么。虽然父亲开有电影院,也跟她说过电影,但玛丽雅姆的悲剧一生,却没看过一部电影。玛丽雅姆的母亲娜娜,悲愤一生,整天牢骚满腹,活在对社会对扎里勒对男人的极度不满中。这样的环境氛围下,让玛丽雅姆对母亲,怎么也喜欢不起来。倒是每周才来一次的父亲,让她非常非常地喜欢,以致她,只活在对每个星期四的想往和思念中。
小说就这样,充满悬念地把你带了进去。
时间久了,玛丽雅姆便渴望了解父亲城里那个家的另一种生活,想去看她父亲开的电影院,想着天天和父亲生活在一起,那将是多么幸福的事。她曾恳求父亲把她带了去,可父亲不敢带她,只是哄着她,许诺说,会有那一天的。十五岁时,在父亲中断一周没来泥屋后,玛丽雅姆终于下定决心,偷偷下山去找父亲。
悲剧,就这样诞生了。
父亲豪华的家却拒绝她进那个家。父亲也躲避着不见她。而母亲娜娜却在山上自杀了。
后来,玛丽雅姆被扎里勒的三个妻子逼着,嫁给了比她大几十岁的喀布尔的鞋匠拉希德。婚后,她不断地流产,最终不育,在粗暴的拉希德看来,女人混成这样,只配当猪当狗。被呵斥被毒打,小心翼翼,苟且偷生,成了她的日常生活。
在小说的中场,另一个主人公莱拉出场了。
莱拉生在一个开明的家庭中。父亲是个知识分子,她从小很受父亲的宠爱。他们一家的历史和阿富汗近三十年的重大事件交织在一起。先是两个哥哥参加圣战组织死去。从此,她那原先非常欢乐外向的母亲就变了个人样,整天抑郁着躺在床上,思念着一双儿子,对女儿却不管不问。这时候,莱拉的小伙伴塔里克,成了她的最大安慰。这对青梅竹马长大的少年,在国家内战不断硝烟雾弥漫的岁月里,爱情之树,却生长得异常茂盛。喀布尔不断迎来各派武装,整个城区枪声不断,居民大量外逃,塔里克一家也准备逃难了,莱拉的母亲却坚持不走,想用她的眼睛为她两个遇难的儿子,看着这个国家的最终演变。在逃离前一天,塔里克和莱拉终于激情走火。半个月后,就在莱拉母亲终于同意逃难,正在搬动东西时,一颗炮弹飞来,她的一对父母就此丧生,而昏迷中的莱拉,却被邻居拉希德救了出来。
两个女人终于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她们年龄相差二十几岁。此时的玛丽雅姆才40出头,却被苦难折磨成了一个老妇。而鲜活的14岁少女莱拉,却成了粗暴的拉希德的口中食。此时莱拉已怀上塔里克的女儿阿兹莎。又一个“哈拉米”出现了。她无路可去,只好同意。
下半部展现的主要是莱拉的苦难,和玛丽雅姆的最终命运。两个女人如何从情敌转变成战友,然后一致对外——拉希德。她们的友情一步步滋生,而命运带给她们的永远是揪心的苦难。国家和个人的命运交织在一起。
作家以其高超的叙事能力,对生活本质的高度洞察力,及对个人和国家悲剧的敏锐感受力,和对女性情感细致入微的刻画力,让小说充满了生动性,把我看得泪水盈盈,为这个国家为这两个女主公,揪心不已。小说一波三折,叙事生动,细节丰满,语言简练,故事线索清晰,让读者宛如走进故事主角的生命之中,感同身受,颇有震撼力。当时我几乎同时看着另一本书,尼芬格的《时间旅行者的妻子》,这也是一本好书,还是先打开看的,看一半再换成《灿烂千阳》,换着看着,居然把后来的《灿烂千阳》先一气看完,直看到这夜的1点结束。
华盛顿邮报,有书评家曾预言,“不管书评怎么写,《灿烂千阳》肯定会大为畅销。”
作者卡勒德·胡赛尼,1965年出生于喀布尔,后随父亲逃往美国。毕业于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医学系,现居加州执业。他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问世后大获成功,蝉联亚马逊排行榜上131周之久,全球热销600万册。作为一个无名作家,第一本小说便创下如此奇迹,让人惊为天人。有评论家因此认为,作家再要超越《追风筝的人》,已不可能。然而,没想到,《灿烂千阳》甫一问世,便被很多读者认为,这本书比《追风筝的人》更胜一筹。作家从两位女性的视角着手,叙述阿富汗这个当前在国际新闻中频频出镜的国家,三十来年的苦难史。通过小说的生动渲染,以全新的方式,震撼着读者:渗淡的人生中,个人的命运和国家的命运是无法分割的,而人性的光辉却在绝望而卑微的生活中,熠熠生辉。
书名《灿烂千阳》,取自于阿富汗17世纪的名诗“喀布尔”:
人们数不清她的屋顶上有多少轮皎洁的明月,也数不清她的墙壁之后那一千个灿烂的太阳。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4:26:06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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