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VI 2008
昨天在书虫咖啡馆听了清华讲师Daniel A. Bell讲儒学。他认为儒学作为一伦理学—政治尺度来说对中国有益,可以把一种家庭式的关爱扩展到社会的各个成面上。贝尔说他的儒学观和甘阳的比较相似,是一种“左翼的儒学观”,但同时又说明了儒学本质上来说并不是一种民族性的学说——其“修齐治平”和“天下”的概念是普世性和国际性的。他说,你看,中国的企业多不错啊,老板在上班以外的时间和员工一起去卡拉OK,这不正式一种家庭式的关爱吗?儒学是一种人的家庭式感情的自然延伸,其学理上包含了一种对社会的责任。
抛去上诉例子不谈,我想就“修齐治平”式的儒学伦理进行简单探讨。首先,“天下”的概念确实是普世性的,但同时也说明其根本带有一种“普适性”的内在需求。按照柏林的说法应该是属于“积极自由”的一种,它在进行一种伦理学说的同时有一种规范性的要求。按照如此看来,儒学是否和康德学说有相似之处?其最大区别和问题则在于修齐治平的过程。修齐治平所讲究的是一种人感情的自然延伸,一种按照贝尔所说的“家庭式”社会关照。如果社会关照是“家庭式”的,而其根本的出发又是修身,我们可以看出其本质上来说是“私人性的”,与康德式的“公共性”相反。那么,“私人性”和“普世性”的结晶是什么呢?我觉得这种思维方式是危险的,是一种把家族的父权主义所扩大的可能性。所以在一儒家社会,关系学是必要的,腐败是肯定的,因为“公共性”的概念是不存在的。国家也好,天下也好,都是私人个体和其小集体“家”的延续。这种思维脉络的发展方式到了极限就成了一人或一党成为了“天下”的家长,是家天下,也是党天下,最终成为了压迫人性的思维方式之一。
就个人来说,我并不讨厌儒学,甚至赞同相当一部分的儒学理论。但是我们不能因为现在时尚“重建”中国传统就忽视了儒学内在逻辑中的种种问题而盲目地提倡“国学”。这一点上汪晖说得有道理:中国是一多民族,多传统的特殊性国家;我们不能因为提倡某一属于特定民族的、特定阶级的学说来概括一切。在这一点上,我想补充:我们更不应该因为其学说所号称的普世性(或者“天下性”)就忘记了其学理的根本是“特殊性”的,是建立在某历史环境因素之上的,是属于某特定部分人的(在这一点上和“全球化”的话语是一样的)。
对我来说,儒学的根本不应该是修齐治平,而更应该是“克己复礼为仁”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
http://decennis.com/ruoshuitang/2008/06/11/%e4%b8%b9%e5%b0%bc%e5%b0%94%c2%b7a%c2%b7%e8%b4%9d%e5%b0%94%e7%9a%84%e5%84%92%e5%ad%a6%e8%a7%82/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4:23:56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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