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往往将短篇小说视为“坐家”把“创作冲动当作创作能力”时“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一种妥协和变通。却不知往往有一类天才,在尝试过各种文本样式后,虽然也成了开宗立派的一代宗师,但每问痴书人,都言其人最出彩的,往往不是世人推崇备至的所谓“典范”,而是大巧若拙的“介绍背景——展开剧情——转折——换一场景,手法,角度描述——高潮——收尾”的“短中篇杀手锏”。
初涉原著,请长辈若干各举荐书目,把五六十年代侦探小说当作入门必备书目的有之,把Jane Austen 简·奥斯汀,Thomas Hardy 托马斯·哈代,Ernest Hemingway 海明威,John Steinbeck 约翰·史坦贝克 等看似平实,其实艰辛的大家作为登堂书目者有之。众说纷纭,唯独一致认定F.Scott Fitzgerald 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Truman Capote 杜鲁门·卡波特,Vladimir Nabokov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Paul Auster 保罗·奥斯特 等几人的长篇必不可读。余小,胆大,翻几人大作,凡几页,必见好词句,愈加体会,高山仰止之情愈不可抑,每惊为天人,以为此辈方可为大家。然视其文学地位,争议颇多。大惑,问之。皆答:“匠气过重,枝繁叶茂,精彩绝伦,未登堂入室之人,读多无益,反受其害”。
于今,阅历渐长,无论高山流水,下里巴人,口味变叼的书慌时,也往往会伴随有意外惊喜。每天都生活在这样的水深火热之中,是幸福的。
犹记当年从书柜里翻得Breakfast At Tiffanys(蒂凡尼早餐)时的情景。那蝉嚣的炎午,对着“陆谷孙”编的小字典,一行行的读过去,原来浮躁的心渐渐为那娓娓道来的清新文笔洗涤。心定了,心安了,仿佛一个长辈在向你述说他的过往,在告诫你:“你怎能让自己不幸福呢?”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有那样一部电影,但在我真正有机会观赏前,我早已明了Holly(荷莉)的原型该是Marilyn Monroe(玛丽莲·梦露)的。想想你心疼的小表妹为被这个那个的臭男人所玩弄抛弃而默默饮泣时你的心情,就是Capote 卡波特 对 Monroe(梦露)的怜惜之情。两人由于立场,地位,观念,定位,性取向,环境,出身……等等原因,一生难得有几次交集,但看到美好的事物,哪怕不属于你,你也还是看不得她们凋敝的,会为自己的无能为力而暗自神伤的。
所以,虽然Audrey Hepburn(奥黛丽·赫本)把这个要强又脆弱的伶俐姑娘诠释得惟妙惟俏,还好莱坞大结局的“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但我总隐隐的有一丝不快,毕竟与心底的印象大不符。现在接触
过该电影的“新人老朽”当然很多很多,但不知为何,真正知道该电影的原著出自何人之手的,2005年以前,寥寥无几。而真正品读过其原文,认清作家作品本质从而能够客观看待Truman Capote(杜鲁门·卡波特)的其人其事的(包括能平静看待其关于To Kill A Mockingbird 杀死一只知更鸟 的前后倒错矛盾的言论),几稀。
当然,现代小说大都是很难用故事情节来把文章线索串起来的,这也是为什么“小说理论化”虽为人所诟病但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由于历史条件等原因,世人对“早餐”的文本,往往来自于“马原”的那篇流水账“恶劣剧透加自我吹捧”。
其实,阅读从来都是私密事。当如前人吹捧的“雪夜读禁书”般,凡阅皆以“我至,我看,我明了”的心情直指本心,方得其中三味。如果你在开读之前没有这样那样的心理预期,那么书海虽阔,什么狗屁
倒灶的文字你都可以随心所欲地敞开了撒欢着读。而要是已经把阅读单纯地当成一种愉悦自己的手段,那更不必如Two And A Half Men里的Alan般在书店里为那么多文学殿堂里的大家自己还未涉猎而黯然神伤以
至为自己的前半生的浑浑噩噩而失声音痛哭。外界胡吹海塞的什么神作,你都可以简单开心地把它当作Erle Stanley Gardner(厄尔·斯坦利·加德纳)笔下游戏人间的Mason律师的Case,无论结局如何,我们享受的是过程,你无论从哪一头开始都可以毫不费神地延续下去……。
没有写论文的压力,你又不是美国问题专家,单纯地欣赏也不用处处顾及Capote(卡波特)在写作Breakfast At Tiffanys(蒂凡尼早餐)时的美国社会风貌及他对现代资本主义上流社会浮华奢靡的认知——一个喜欢《红与黑》的读者,很可能只是钦佩“于连”孜孜不倦地向上爬的单纯执着,看他在“花丛”中苦苦地自我挣扎,觉得有趣而已。完全没必要去详加了解司汤达写作时法国大革命时代的社会背景……。
当然,这一切有趣的其中一个于我来说锦上添花的要素是:如果你有阅读原著的条件和能力,则很可能更加赏心悦目一些。毕竟小说的特点之一是以语言取胜,如果忽略这种文本载体自身所体现出的言语魅力,把作家和文本割裂开来分析品评,则Catch22(第二十二条规),Catcher in the rye(麦田捕手),Humboldt's Gift(洪堡的礼物)这类犹太文学就无怪乎有人质疑其何其为经典了。而象Capote(卡波特),F.Scott Fitzgerald(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这类深受犹太文学影响的作家,不读原文是很难体会出其字里行间流露出的“身处异己世界的恐惧和困惑及自我人格的分裂和异化”的主题来的。
于是,对作家的生平有所了解就成为了理解其作品的不二法门。近几年托电影Capote(卡波特)的流韵,连酒吧里的“绿牌公主”都能把In Cold Blood(冷血)挂在嘴边。我要是再如某些“推手”写“再论中国作家为什么不能拿诺奖……”或近期标题党最爱插一脚的“论刘姓青年为什么不爬”等“水文”一般,洋洋洒洒的来上一段“卡葛咯生平五十九年考”,那就太没劲了。
还是用我跟与我有三四个“沟”的“小同笑”交流的通俗语言来说吧:“老卡”是一打小父母离异不得不寄人篱下的南方乡下土包子,从小唯一的娱乐消遣就是写作(死得早,没人知道他具体涉猎(或说借鉴)过哪些名家名著,他成名后也从来不说)。小小年纪(一说14,一说16)就敢闯大城(纽约),才刚发现原来公共汽车有四个轮子的,泥腿子都还没洗干净,就已经开始靠卖文为生了。
这里要说点题外话,无论是当时(三,四十年代)还是现在,一“番美常春藤联盟”前十的文科硕士毕业生,也就只能做“老卡”刚进城那会在《纽约客》等知名报刊杂志社所做的“学徒工”。而“老卡”
这种非科班出身的“土人”,不但能够得到《时代》,《纽约时报》等专养精英(Fitzgerald 菲茨杰拉德,Hemingway 海明威 这帮人都是这样被养出来的)的势利眼认同,还能23(OtherVoicesOther Rooms(1948))就出入上流社会活得很滋润,实在是很了不起的一个人了。
当然,这样的天才还是有的,比他稍远的有小菲,离我们较近的有Thomas Pynchon 托马斯·品钦)。虽然“老卡”认为自己的成功得益于“10岁开始笔耕不辍”,但想想自己11,12时都在干嘛,23,24时又做了什么,“老卡”实在是“怎一个天才了得”?
及至其“老来俏”的于41岁写就In Cold Blood(冷血),就已经成为如“海老”一般,只要涉及美国文学,就绝对绕不掉的一个必攀高峰。至于现在人“耳熟能详”的他所谓“三起三落”,我在这里就不复述了。
看得多了,见识长了,自然能看出In Cold Blood(冷血)的好了,也理解了当年长辈不惜横加干涉的苦心。这类在名利场上打滚的明星,为名为利呕心沥血成就的标杆,往往成了绝响。不但后人很难企及,就是他本人,也再难更上一层楼。如果一初捷山门的弟子,看多这种灵机一现的华彩,最终不是变得画虎不成反类犬,就是变成天下文章一大抄的“文抄公”。天幸我是听话的好孩子,让我得以安稳的成长,
没有变得一无是处……。
象Capote(卡波特)这类“超人天才”,其精雕细琢的作品,固然让人看了肃然起敬。于我看来,反不如无任何压力的小品文来得清新可人。当然,同样是有感而发的短文,象A Christmas Memory(圣诞的怀念),Shut a Final Door(关上最后那道门)等涉及作者过往生活感念的短篇,是不适合我等在现实生活中苦苦求存的小人物阅览的,实在太容易引发不必要的联想了……。最喜欢的还是Breakfast At Tiffanys 蒂凡尼早餐,无论是在路途中,还是坐在马桶上,翻阅它的时候,其实都是在鼓励自己“在拒绝堕落的同时,也要拒绝平庸。”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4:18:37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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