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本书,是因为听说Alexander Supertramp(电影《into the wild》中的主角)
受到了杰克伦敦的很大影响。
按照北京的老规矩,真心觉得好,就会夸奖这人这事牛逼,而且本书的翻译的也非常出色。
今天北京下着雨,读着《马丁伊登》的后半章,心里忽然有种怪悲凉的感觉。
这可和我读这书的前半本时候的心境大不相同。
那几天我中午都会到一个公司边上的一个小厂院里,坐在路压子上看本小册子,
看马丁伊登沉浸在对于罗丝小姐的爱幕中,看他满怀着希望一步步的学习文学,
被他股强大的生命力,和刻苦感染,震撼着。
看到兴高采烈的时候,我抬起头,就会望见旁边一个老式篮球架下的一群兄弟光着膀子
在炎炎烈日下打着篮球,虽然这些哥们打得不怎么样,其中有人用挺笨拙的姿势挺着
自己的啤酒肚卡位、投球,有的在和别人争抢篮板未果后,需要连忙躲到一边去扶正
被挤歪的眼镜,还有人谢了顶……
但是关键是这场景中会经常迸发出和那种和马特相同的力量。
书中描绘的那圣洁美好的爱情也是我最为欣赏的部分,作为一个理想主义者,
我一直相信在这世界上相比爱情,其他的东西都会黯然失色。只有爱情才能给人那么强大的信念,
马特这个天字号第一恋人,心中怀着那美好的感情,把罗丝放在了超出一切的位置上。
好几次我都无法抑制地得意:做个男人,真是太他妈牛逼了。
之后马特那唐吉珂德似的生活,一边让我羡慕,一边让我为他着急,到底他什么时候才能成功呢?
今天中午的时候,看到罗丝要和他分手的时候,我心中难受坏了,我觉得要是我一个人在家看这书
而不是在走来走去都是人的公司大厅,真说不好会难受得没法控制。
虽然勃力森登说的对,马丁值得一个不贪生,不怕死,放荡不羁,热情如火的女人,而不是一个
资产阶级的怯生生的小姐,但是我却非常矛盾,那是罗丝,她就是爱情,她是马丁的力量之源。
后来马丁牛了逼,兑现了他曾经承诺过的那些帮助过他的人的愿望,甚至以怨报德的帮助了
那些小视他的人,好像比基督山伯爵似的复仇更过瘾,但我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还剩下最后三章没读,我没出息的希望不要伤害爱情,希望会有什么好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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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2 读完了,***他妈的结局,***的社会。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4:15:30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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