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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生活本身就很狗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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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04:09:48
  • 60

原载《风度》2008年6月号

文/习习

编辑/周宇

前面写胖子和小六的童年写得不错,大杂院的日子带着暄腾腾的生活气息,胖子和廖俊的关系也算经典模式了,一个暗恋人家,一个知道人家暗恋自己。后面就越写越离谱了,小说的中心人物命运多舛,被生活逼成了gay,接着又被逼成了鸭,然后是送牢饭的,最后成了AV男优,事情够多够狗血的,但小六性格举止却一成不变,小时候是什么样,长大了历了那么多祸事,日子过得跟电影似的,还是那样,作者大概管这叫纯粹。此外小六抢廖俊的男朋友,抢一次没完,后面还有第二次,这不叫故技重演,是作者在情节推进上黔驴技穷了。

《胖子》全面分段分行,这是以写诗的范儿写流行小说,要求作者笔下简练,效果是有的,读着顺溜儿不费劲,弊端也有,导致作者喜欢撂狠话,狠话能让人愣一下,带出节奏感来,但是狠话需要有狠的剧情支撑,这就导致剧情无处不狗血,大狗血与小狗血梅花间竹地喷射在书的每一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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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度》还算一本不错的男性时尚杂志,不像市面上其他男性时尚杂志那样透着一股子同性恋的骚味儿又没什么内容,所以我基本上每期都买。尤其是书评影评乐评,推得恰到好处,语气侃掉俗辣又不失生动深刻。这本《胖子》属于我一看书名就绝对不会读的,看了这段评论之后还想真看看胖子是如何与狗血扯上点关系的。

读了之后才发现这写评论的明显没有认真读小说,丫他妈的不是被生活所迫才成了gay,也没有被逼成了鸭——人家是两厢情愿的;“然后是送牢饭的”——就更没这剧情了,他是给他狱中的男朋友送了块玉,“最后成了AV男优”,这个描述看来似乎的确是有那么点不符合本意——人家拍的那是GV呢。

对于小说情节的探讨历来有之,再怎么变态再怎么无聊也不足为过,因为丫他妈的就叫“小说”,不是诗歌、散文抒发感情之类的东西,所以情节的推进大多也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这对小说家来说恐怕是最大的考验了——源于生活了的话读者***的说那就是你的生活不乐意看,太高于生活读者又会说了,这他妈压根不是那么回事儿啊?狗血啊狗血,大狗血与小狗血梅花间竹地喷射在书的每一处角落——这么说来倒是有些道理了。我最爱的王尔德的《道安格雷的肖像》里居然有幅画能让人长生不老,这他妈够狗血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怎么就那么巧最后被人射死了,哇噻也挺狗血的;这狄更斯也别最好的年代最坏的年代了,鲁滨逊还漂什么流,尼维亚也别传奇了,哈利波特也干脆罢课吧。

小说的剧情推进所需要的情节永远是放在它本身之中来斟酌审视。在《胖子》中廖俊对小六的敌视来自于小六无意识地把廖俊身边的人一个个都带走,最后结点落在了胖子身上,廖俊对胖子的认可实际上是有心对小六的报复。没有小六的三番五次的铺垫,廖俊和胖子,小六和胖子的关系都无法发展。

不知道如何定义“狠话”这个定义,我至始至终都没有被“狠话”愣到。作者用的语言始终平缓如一,娓娓道来。狠的不是话,是剧情——这才是关键。叙述在老北京大杂院里发生的故事是能采用这样的内容,尤其与青春有关,与爱情有关。这平和的语气正是与变态夸张的细节有所反差,造成一落千丈的效果。节奏感是有的,从字里行间的情节一带而出,与语言本身并没有多大的关系。而时间错乱混杂的叙述方式,也成就了这部小说最让人喜爱的地方——那本身就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混乱的孩子们,做的混乱之事——而作者又能够让你读得到混乱之外的逻辑,无不清晰分明。

所以说,无论写什么样的书评,都请对这本书负责。我也是做媒体的,也干过稍微读两句人家的书就撂上一篇***书评的蠢事——但是你得知道,这是极不负责任的,如果不能当一有文化的文化记者,至少请作一名有道德的文化记者。好的语言固然重要,读起来过瘾畅快,但是内容不实情感虚假就会误导大众。

最后再补充一点与小说内容有关的,生活本身就是一堆大狗血。就像我,半夜两点家里电闸被Che弄坏了整个家里黑漆漆一片,于是早上六点失眠起床去早市买水果碰见了令我大为吃惊的事情。想知道什么事?——我们对未知的事物的窥探心理始终不死,不管那是小说还是现实生活——至少《胖子》让我们看见了一些你永远不可能知道的生活的神秘之处,其中包括一个不怎么猥琐的异性恋胖子爱着一个***,一个被人包养的英俊同性恋小青年爱着这个异性恋死胖子(后来变瘦了),一段北京味儿十足的底层人民的辛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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