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这是一篇以《悬崖山庄奇案》文本为主要标本,讨论阿婆写作技巧的技术分析,对《悬崖山庄奇案》完全泄底,对《高尔夫球场的疑云》、《斯塔福特疑案》和《啤酒谋杀案》的情节有暗示,请慎读。其中标识的页码指人民文学版《悬崖山庄疑案》的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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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婆为什么忘掉了《悬崖山庄》?
对于一个习惯了阿婆作品的读者来说,《悬崖山庄奇案》(以下简称《悬》)是一部读过之后既没有多少惊喜也不会太失望的作品。这部拥有着诸多阿婆作品典型特质的小说资质上应该在阿婆平均水准之上,然而在得到了读者一定赞扬的同时,阿婆却在自传中写道:“《悬》是我又一部给我的印象不是很深刻的作品,我甚至不记得创作过这样一部作品。”
一般而言,作家对于自己比较优秀的作品应该是印象深刻的,因为作品优秀往往意味着作者的努力,然而阿婆却几乎将它忘掉了,而且从“又一部”的说法来看,阿婆几乎记不得的作品还不止这一部。以我对阿婆的理解,以及将自己的某些经验推己及人,我相信阿婆这样的说法并不是自谦,也不是为了语出惊人,而是实话实说。阿婆曾说过,她觉得自己很幸运,找到了写作的小窍门。当然阿婆发现的可不是“小”窍门,她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创作原则体系,当这套体系成熟之后,也便形成看一条量产作品的流水线。事实上阿婆多数作品是流水线上的产品,而《悬》则堪称这条流水线上出产的标准品。
我在上高中的时候,和很多同学一样,做过大量的数学题目。但对于某道具体的题目,我却很少有什么深刻的印象。假如考试时试卷上有一道大家都做过的原题,很多同学都能解的轻车熟路,而我则像面对一个新题目,不会因为曾经做过而使解题速度变快。然而在同学之间的分数竞赛中,我通常是赢。因为我有自己的一套解题体系,一道题目,无论新旧,只要用我的体系能够顺利的解出来,那我很快就会将它忘掉。脑子里只保存一个体系比保存大量的实例容易得多。我只会记住那些用我的体系解答困难的题目,我称之为体系的补丁。我猜,阿婆应该是有一个类似的模式的,尽管《悬》质量不错,但充其量只是把那套成熟的创作原则娴熟的应用了一遍而已,并不值得记住。而让阿婆印象深刻的作品也未必就是上乘之作,只不过是阿婆付出了跳出套路的努力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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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永远是类型!
如何形容阿婆的作品,每个读者都有自己的比喻。比如王安忆,她把阿婆写书打比方成妇女编织衣服(《华丽家族》)。阿婆自己也有过一些说法,在《藏书室女尸之谜》的前言里,阿婆写道:“我像写菜谱一样给我的故事添加了以下配料:一个职业网球手、一个年轻的舞女、一位艺术家、一个女童子军、一个舞女领班等等,最后把他们全部以马普尔小姐的点菜方式奉献给大家。”而我则愿意把阿婆写作品比作是设计残局,在想好一盘残局的核心招法之后,阿婆会将需要的棋子一颗一颗加上去。阿婆说要有炮,于是就有了炮。说的直白一些,阿婆首先想的是这个故事的真假线索各需要那种类型的人,然后为“这一类型”的人添加一个身份安***故事。
阿婆很少会去想一个角色在一个特殊的环境中是否会存在个人化的行为特征。在阿婆看来,每个角色都属于一个先天就存在的类型,而每个类型的人各有自己的程序。因此,角色们口中的永远是套话,谁能说出两本不同的书里的有点神经质的傻姑娘之间有什么区别呢?无论阿婆自己,还是她笔下的波洛、马普尔甚至帕克派恩,都持以相同看法,即不同时间地点的人之间其实在人性上没有什么不同。这一观点无疑有其合理的一面,但是阿婆对这一观点的使用却是相当简单化的。也许阿婆的写作状态很像她笔下的奥利弗夫人,坐在浴缸里吃着苹果,考虑着如何给自己的新小说添加点什么新元素。把侦探写成挪威人或者芬兰人?是让神秘男人从事间谍活动还是从事高科技?其实这些元素和小说的核心完全没有关系,所以尽管阿婆写过古代(《死亡终局》),写过其他国度(埃及等等),但添加了这些元素的故事并没有展现出新特色,最多像是给软件换个皮肤,或是一个游戏换了张地图。
波洛(也包括马普尔、黑斯廷斯等)在遇到一个陌生人时,喜欢通过简单的接触,甚至单单观察其外表来确定人的类型。“他看上去是那种典型的苏格兰人”、“她是那种典型的乡下女人”,类似的表述在阿婆的作品里已司空见惯。而角色之间的相互评价也常常是从“天性”角度来概括的。以《悬》为例,典型的叙述包括“你知道吗?她是个天字第一号的说谎专家。真叫人奇怪——这也是一种天赋。”(P19)、“不错,是有那么一种神经错乱的人,会凭空想出种种死里逃生的离奇故事,还硬要别人相信……”(P45)、“但此阶层之妇女对凶杀向来有本能之兴奋感”(P108)……这些概括是非常粗糙的,但在阿婆的小说世界里这么想问题是天经地义。为了弄清楚查尔斯到底是哪个类型的人,波洛说“我宁愿上他办公室通过对一些法律问题的商讨来形成对他的印象(而不是通过去他家拜访他)”。这种观点很值得推敲,且不论简单的谈话是否能形成一个客观的印象,工作场所真的比家里更能透露出人的性格吗?在工作场合,人以其社会身份存在,其本性恰恰可能是隐藏最深的。然而,当波洛面临逻辑的岔路时,他为嫌疑人做的类型分析将成为极其重要的参考。这样能行吗?只有阿婆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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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如棋
一 纯洁的傻姑娘
纯洁的傻姑娘常常成为受害者,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作为利益攸关方却察觉不到危险的存在(比如马吉这种),而是看见了什么她不该看见的东西,想不明白其中的含义却无意的透漏给了别人,于是被罪犯灭口。倘若纯洁的傻姑娘没有遇害,那她的走向就相当复杂了:
(一)她以重要线索提供者的功能存在,无意说了什么表面看没用的信息,几经辗转被波洛听去了,成为了波洛逻辑链条上的重要一环。
(二)因为太纯洁,被人利用成为罪犯圈套的一部分,不小心做了伪证。或者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提供了干扰推理的信息。总之,姑娘是好姑娘,但是帮了倒忙。
(三)她根本不是什么纯洁的傻姑娘,而是演技高超的美女蛇,这时她不是凶手就是共犯。
二 自作聪明的孩子
童言无忌,小孩子很多特质和傻姑娘是接近的,但是傻姑娘常常自己也觉得自己不机灵,小孩子却常常是自作聪明。小孩子的走向也有很多:
(一)对某些人产生了比较孩子气的爱或恨(一般是恨),因而产生了想杀掉某人的想法,干扰推理。
(二)喜爱侦探小说,玩推理游戏,因而可能因为偷听得到什么有价值的信息,或者搞恶作剧而恰好卷入案件。
(三)因为父母曾是杀人凶手(或被指控为杀人凶手),而被认为可能遗传了犯罪基因,因此成为受怀疑的嫌疑人。阿婆不止一次提到遗传犯罪基因的事情,这让我很异样。比如一个年轻了姑娘因为是杀人犯的女儿而影响了她的婚约,其主要原因倒不是对方担心名声问题,而是担心她是否会遗传有犯罪的倾向……
三 多嘴的女仆
多嘴的女仆是大量信息的来源,而这一角色类型的发展走向更多:
(一)发表一些垃圾看法,比如某某很善良,某某和某某有暧昧的感情关系等等。这些想法常常是家庭妇女那种主观猜测,准确性得不到保证,干扰推理。
(二)因职业之便,可能偷看偷听到重要信息,比如涉及遗嘱的信息或者某人犯罪的证据等。这样她可能会成为敲诈者或者把信息透漏给了罪犯。
(三)有什么见不得人的陋习,为了掩饰自己的陋习而对侦探说谎,干扰推理。
(四)这一点比较无聊,正如波洛在《悬》中怀疑埃伦时的分析,此阶层之妇女对凶杀向来有本能之兴奋感,因此她可能是犯罪嫌疑人。
(五)身份可能是为了某些目的而做的伪装,其真实身份可能是利益攸关方,但这一身份我们一时不知道。
四 古怪的老太婆
很难想象老太婆会成为凶手,但是在阿婆的小说里,老太婆常常比较迷信,并且有胡思乱想的习惯,因而可能产生幻觉。这样一来,老太婆说的话的真实程度就很难得到保证了。此外,老太婆特别喜欢用自己固执的经验去评论身边的人和事。其语气通常都是武断的。因此,老太婆提供垃圾信息的可能性很大,然而读过《罗杰疑案》的人都知道,老太婆的唠唠叨叨,是武断还是睿智,全看阿婆心情而定。
综上,阿婆的棋子种类还包括失业中的小伙子,孩子气的男人等等,这里不再详细讨论。考虑到阿婆写了那么多故事,棋子的种类并不算多。关于每一种角色在故事发展中的走向,我只写了较为常见的,这些走向,有一些具有普遍的合理性,另有一些则只有在阿婆的故事里才被看作天经地义。但是归结起来,就是当故事里出现了一种类型的角色时,他(她)的行为言谈可能看上去和另一本书里身份类似的人物完全一样,但是可能发展出合乎阿婆逻辑的本质上却对立的走向。所以阿婆的棋子不多,但个个以一当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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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金钱
人心难测,所以人物关系我们一时理不清本属正常,但是在阿婆的作品里,关系悱恻则是另一种含义。维系人物的关系的,无外乎感情和金钱:
一 感情关系
把感情分为亲情、友情和爱情是最基本的分类。阿婆的作品里通常亲情并不重要,为继承财产或者争夺遗产杀人是阿婆最喜欢的杀人动机,而遗产问题通常都是在家族之中。因此我们根本不能指望阿婆笔下的人物能在亲情的驱使下有什么对故事有重大贡献的行动(《啤酒谋杀案》比较例外)。友情和爱情的界限本就是暧昧不明的,而且在阿婆的案件里,波洛左邻右舍打听一圈之后,大家七嘴八舌,男女朋友之间可能都有各种传闻了,就像《悬》里面查尔斯和尼克这种。人们议论并传播这些关系,有些纯属是被表面假象蒙蔽而主观臆断,另有一些可能确是真知灼见,这其中的区别我们无法区分,只有等到案件真相大白而事后诸葛了。阿婆对于感情的处理原则和处理人物走向时是一样的,任何表面看上去别无二致的感情关系都永远暗示着不同的发展方向。
(1)同性朋友之间的关系其实是非常脆弱的,常常游走在喜爱和厌恶之间。无论我们看到的故事里两个同性朋友的关系多么好,我们看不见的嫉妒会趁我们不注意时改变整个故事。比如尼克和赖斯太太,我们是看不出尼克其实因为嫉妒赖斯太太而和她形同陌路的,纵使我们觉察到了她们之间一时疏远了,我们也判断不出原因。这既可能是因为头疼失眠或者心情抑郁造成的短期现象,也可能是因为深刻的原因使感情有了质变。再比如《斯塔福特疑案》中的布尔纳比少校和策列维里安上尉这对老朋友,浓厚的友情和暗藏的杀机似乎并行不悖。
(2)夫妻(已订婚的情侣)关系:事实上不到故事结尾,我们很难判断一对男女之间知否真的存在这种关系。恩爱的夫妻可能只是一对搭伙的骗子,而真正的夫妻,可能因为某种目的而看上去毫无瓜葛甚至相互仇恨(这种似是而非的关系成为了阿婆两部名作中较为核心的情节)。
(3)即使并不涉及犯罪因素,感情关系我们仍然难以断定。阿婆有一种很奇怪的心理学,即对于某一些人,他的情感常常以反面的形式表现出来。《啤酒谋杀案》是展现这种心理学的极端例子,我们了解到的恩恩怨怨其实都不是那么回事。这并不是为了故意掩盖什么案情,仅仅是心理作怪,而这种心理状态,不但亲友看不出来,自己也未必能完全觉察,真正明了的只有侦探。当波洛应用这种心理学解析“五只小猪”的真实感情关系时,他是那么的肯定,把一切看的那么自然而然。但是翻翻其他作品,波洛并不是经常用这种心理学去分析。要知道用还是不用这种心理学去解释,其结果可是截然相反啊!
二 金钱关系
作家马原在《阅读大师》里谈到阿婆的小说时说“克里斯蒂的小说,几乎所有的动机都是钱,都是所谓谋财害命。”。纵然不是绝对,可也是十之八九了。从道理上讲,在阿婆的小说里,摸清财产关系比摸清感情关系更有助于了解真相,而且也应该是更容易的,因为毕竟人心难测,财产关系却是法律上确定清楚的。可事实上,金钱关系在阿婆这里一点不比感情关系明了。《悬》恰好就是一个以寻找金钱动机为主题的故事。从一开始,波洛就把案件动机定性为遗产继承,但直到最后我们才知道究竟是谁要继承什么。遗嘱的发展方向极为复杂:
(一)遗嘱不一定能如实执行。在《悬》里就出现了这样的事,人物中有伪造遗嘱的高手,无论我们事先知道的遗嘱是什么内容,只要这样的高手存在,通过继承人找动机的方法就失效了。
(二)遗嘱的受益人不止一个。《悬》就是这样,至少有查尔斯和赖斯太太两个受益人。有的故事里,受益人更多。我们甚至确定不了女佣会不会因为主人留给她一百镑而杀人。
(三)对遗嘱的了解有误。我们了解遗嘱可以通过立遗嘱者本人或者其律师,这都是权威的渠道。但我们怎样了解遗嘱情况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故事里的人物对遗嘱有什么样的了解。有些人在无遗嘱情况下是继承人,而他并不知道有遗嘱存在;有些人知道的那份遗嘱可能已经作废了,立了新遗嘱他却不知道……
此外,并不是只有缺钱的人才急切的需要继承遗产,因为我们不能肯定“有钱人”是否真的有钱。在《悬》中波洛就是这样怀疑拉扎勒斯的经济情况的,看上去有钱的人可能早已陷入财政危机,只不过为了面子以及以后借钱方便而硬撑门面。反过来,立遗嘱者如果根本没有什么遗产留下,也并不代表继承人不会起杀心,因为继承人也可能不知道立遗嘱者的经济状况,就像克罗夫特根本不知道尼克自己有没有钱一样。
综上,当我们抱着“谁因谋杀受益谁就有嫌疑”的陈旧经验去审视人物时,一切都是徒劳。没错,阿婆送上了一份写的清清楚楚的遗嘱,可对于致力于揭开真相的读者来说,不过是废纸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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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话
同样来自马原的《阅读大师》,马原评价阿婆的作品时说道:“所有的细节全部是复杂故事链中的环节,你找不到游离在故事链之外的细节,非常奇特。”,“克里斯蒂把所有的‘闲笔’都变成风景”……就强调阿婆悄无声息的布置线索的技巧上来讲,这样的赞美并不过分。然而如果做技术分析,这似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推理小说是一项隐藏谜底的工作,不存在垃圾信息是不可思议的。既然把树叶藏起来的最好方法是放入森林,那隐藏线索的最好方法就是把线索放入垃圾信息之中了。在阿婆的作品中,垃圾话的数量绝对不少。我将其分为三种类型:
(一)纯垃圾话,指毫不负责的言论,而且这类垃圾话只管说,不用收拾。在《悬》中,垃圾话包括克罗夫特夫妇对几个年轻人的言论(P64),马吉的言论,什么“谁会想去伤害尼克?在这个世界上她不会有任何仇敌的”之类(P77)。这些言论中的观点纯属混淆视听,克罗夫特夫妇只是来了没多久的陌生人,连尼克有没有钱都没弄清楚就去犯罪,而马吉则是那种典型的傻姑娘,谁能指望他们说出有价值的话来?
这类垃圾话对于初读阿婆的新手和阿婆的老读者有不同的作用。对于菜鸟读者,他可能会把这些观点都看作是非常有用的线索,因而干扰其正确推理,对于老读者则起麻痹作用,这些言论实在是老套,会让人放松警惕,反而可能会忽略藏在其中的有价值的线索。在《悬》中,藏在这类纯垃圾话里的线索包括赖斯太太说尼克是说谎专家,以及女仆埃伦认为庄园气氛诡异的言论。当事实证明这些言论竟然对了的时候,波洛只要轻松的赞扬一下这些人眼光独到就行了,如果这些言论不对呢,也没有那个读者会计较这些神经质的言论干扰了他的思路。所以这种纯垃圾话,阿婆的态度是能说就尽量说,说的越多,故事弹性越强,不会伤害作品。
(二)波洛点出的疑点,指波洛明确质疑了却迟迟不解释的疑点。比如波洛质疑为什么拉扎勒斯愿意花五十镑去买尼克的只值二十镑的画等等。
和纯垃圾话不同,这类话既然出自波洛之口,就受到了读者的重视,所以在结局时,这类垃圾话是必须处理一下的。波洛是个完美主义者,他喜欢了解所有细节,即使与案件无关。所以他什么都怀疑,都去查,把读者和黑斯廷斯至于迷惑之中。阿婆擅于风趣的处理掉这些波洛提出的干扰性极强的疑点来为小说添色,但这类疑点还是不宜过多,多了解释起来就难免牵强,对作品的严密性有一定的损害。
(三)模棱两可的话,主要指主要人物那种没有实质内容的观点。波洛的类似言辞总会让黑斯廷斯误解,因为其双关性极强。比如“……没有人知道这个谜。也许她什么也不是。不过我告诉你,我的朋友,她是个点燃指路灯的人。”(P53),“这个埃伦——她是个谜,我不喜欢这个谜!这儿有些东西我还弄不懂。”(P148)。作为故事叙述者的黑斯廷斯也喜欢说类似的话,比如:“我听得出她话里有话,但那是什么呢?”(P115)之类的。而在阿婆作品里最普遍存在的则是“他知道的肯定比说出来的多”之类。这类话永远正确,说了等于没说。
当然此类垃圾话也有其作用。无论小说的情节是什么样,侦探其实已经通过作者本人在“潜意识”里事先知道真相了,虽然推理作品总是尽力作出侦探是和读者同时起步的姿态,但侦探是借助他和作者的关系而不是借助于自己的才智知道真相的这一点却是事实。有些作品就很得意忘形,比如江户川乱步的作品,经常很久也没见侦探有什么行动和看法,任案情发展,可是快尾声时,侦探突然来一句“我早料到啦”就明白了一切,这样情节的突兀感就过于强了。让神探和助手们时不时说上一两句这样的垃圾话,会加强一下侦探在作品里的存在感,给人一种侦探一直在思考,一直在和读者一样介入案子的感觉,其实这是对侦探事先从作者那里明白了真相这一事实的掩饰。因此这类垃圾话在写作节奏上是一种有效的调节,但同样不宜过多,因为大家都知道这是废话一句,对读者破案毫无帮助,说多了就让人产生厌倦感。
综上,阿婆对如何适时添加每种类型的垃圾话有一种近乎天赋的才能,她几乎总是知道什么垃圾话在何时说,说多少,这让阿婆的作品读起来十分流畅而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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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婆的伟大之处
虽然说阿婆创造出了许多犯罪模式,被后人频繁仿效,但我认为阿婆最伟大之处还是在于她写推理小说的语气和节奏。推理小说发展到现在,推理核心能够跳出窠臼的作品已经很少,那么多作家绞尽脑汁想各种逻辑上的可能性,手法上的可能性,几乎样样都被人尝试过。或许可以想象,就算很多模式(比如《无人生还》、《东方快车》等等)阿婆并没去写,它们也很有可能被后辈作家们最终尝试出来,只是个时间早晚的问题。但是同样的情节被不同的作家写出来是完全不一样的,而最直观的就是写作语气。至今似乎也没有作家能像阿婆一样能够既笔调轻松又逻辑严密的去完成一部作品,作家们要么阴沉着脸严肃的写作,要么就是写一些不疼不痒的轻松推理了(而轻松之余推理成分却被大大弱化)。
波洛和福尔摩斯类型的侦探不一样,福尔摩斯把一个小证据充实成大段事实的能力无人能及,虽然一些推理迷评价认为福尔摩斯擅于观察、推理细密,我倒不以为然(通过手上一个伤疤,拐杖的磨痕说出那么多事实来,很难称其为推理细密吧)。与福尔摩斯超强的思维跳跃性相比,波洛的思路和常人就较为接近。他有他自己的模式,按照自己的一贯章程对待每一个案子,他几乎是领着读者挨门挨户去搜集线索,他的速度我们都可以跟得上,只是我们对线索真伪的辨别能力不如波洛强罢了。即使是这样,阿婆还是怕读者思维跟不上,常常让波洛把行动的目的说出来,或者从头到尾了捋一捋思路什么的。
阿婆这样的节奏和她的推理类型有关。她和奎恩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写作模式,奎恩隐藏谜底的方法是弱化线索,把线索都装扮的毫不起眼,这样读者常常会无从下手,但是真相大白时,我们发现奎恩是诚实的,只是我们不能明察秋毫,而阿婆隐藏谜底的方法是强化伪线索,即把不是线索的东西搞得神经兮兮,和线索混淆起来,都比较明显的摆在明面上(事实上弱化线索比强化伪线索要难)。所以在写小说时阿婆要推着读者走,她生怕读者不中圈套,所以通过不停的唠叨各种各样的可能性来替我们思考,你想不和阿婆搞互动都不行,而当读者和作者搞起了互动,就说明读者已经被作者吸引了。
由于阿婆这样的写法,让读者在读阿婆小说时比读其他推理小说省脑子(前提是这是对于那些对独立找出答案有兴趣的读者),因为解弱化线索类作品像做一道填空题,解强化伪线索的作品则像解一道选择题,难度差异是明显的,当然答不答得对是另一回事,这里仅指思考强度。也就是说,读阿婆作品时读者想的很多,但想的不费劲。所以阿婆的书读起来节奏更顺,更适合用作消遣读物。《人猿泰山》的作者巴勒斯谈到他的成功之道时说,他的成功秘诀是用不着读者费脑子,事实上这是绝大多数畅销书的模式。要么根本不用读者动脑子,要么就是虽然想得多,却想得不费劲。即使是对于相对比较爱动脑的推理小说读者群来说,这一模式仍然适用,所以阿婆的书比其他作家卖的好一点也不奇怪。
马普尔小姐的系列普遍不如波洛系列精彩,其原因多半也在节奏上。马普尔的故事节奏过于舒缓,而在结尾时就会真相大爆发,前松后紧,阅读舒适度就会下降。波洛系列里也有一些作品,比如《外国学生宿舍谋杀案》这种,阿婆小说的各种特质俱全,但就是不经典,原因也主要在于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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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洛凭什么比我们强?
不要说是波洛或者马普尔,就连巴特警长也比我们强得太多,这当然是首先得益于阿婆的偏袒。记得三年前我读完《走向决定性的时刻》之后把书借给了一个同学,这个同学是从来没读过阿婆小说的,可能读推理也不多。她读完之后告诉我,她觉得其实结局并不那么难猜,只是因为克里斯蒂的叙述才猜不到。而记得在报纸上看到过一项科学研究,研究者认为阿婆的小说词汇量非常少,经常重复使用,而且句子有节奏,有一种近似于催眠的效果,使读者被她牵着走,当然这个研究成果对中译本有没有说服力就不知道了。但是有一点能肯定,就是我们比波洛受到了更多来自阿婆叙述特点的干扰。当然这只是我们斗不过波洛的一个小原因,其主要原因还在于阿婆赋予波洛的种种优势。
按照一般侦探的模式,如果发现某一个角色隐瞒东西不说或者撒谎,那这个人不是凶手也基本是和案件真相密切相关的一分子了。或者是,侦探发现了某个奇特的物证,而这个物证只有在某个特定的人是凶手时才会出现。侦探先是通过这些依据戳穿犯人,此后才是犯人自供动机的时间。以上这些特征在动画片《名侦探柯南》里体现的极其明显。然而对于阿婆的作品来说刚好是反过来,嫌疑人说谎根本没什么好奇怪,因为每个人都会说一点谎或者隐瞒一部分事实,一个人可能就因为不想让别人知道他酗酒而百般阻挠推理,因为不这样写伪线索就出不来了。而由于阿婆本身是那种喜欢写强化伪线索类型推理的作家,她笔下的侦探对于物证一类东西持不屑的态度也就很好理解了。证据指向某人没有意义,它极可能是有人故布疑阵,想想《东快》这样的案子,波洛从一开始就嫌证据太多而不是太少。而出现波洛破获发生在十六年前的毫无证据了的案件的极端例子会存在也不足为奇了(《啤酒谋杀案》)。
波洛(包括马普尔)在面对一个案件时,最先想到的是两个问题:动机与模式。首先想被害人是个什么类型的人?嫌疑人都是什么类型的人?而某种类型的人杀害某种类型的人的话可能存在什么动机呢?或者是,这个案子的犯罪模式以前似乎见过,那时是怎样的情形?
这些可能在以帕克派恩为主角的小说里更直白一些。帕克派恩自己就说过他解决案件的技巧是把不同的犯罪模式详细分类。在《钻石之谜》这个案件里,帕克派恩在解释他为什么相信某个嫌疑人没有偷钻石时说:“……就是说,不是偷窃珠宝的特定作案类型。当然,你可能会作其它什么案,可是我们并不涉及这个话题。不管从哪方面来说,我都看不出你是偷窃晨星的人。”这就是说,他判断这个人不是窃贼是不是因为相信其人品,而是因为这个人不属于进行这种犯罪模式的类型。而他破这个案子用的是相同的方法,“阿玛菲团伙。当你告诉我你的遭遇,我马上就联想到了他们。我断定那是他们惯用的作案方式。后来你向我一一描述了那些客人的面貌特征,我心里就越发确信是他们了。”、“很简单。姓名是意大利姓名,血统无疑也是意大利血统,然而老阿玛菲出生于美国。他的作案方式大都雷同。他装扮成一个真正的商人,把自己介绍给某个欧洲国家珠宝行业的某个重要人物,然后开始耍他的小花招。”……
因此在波洛他们看来,只要弄清楚当事人的性格类型和案件的犯罪模式的话一切就都会一清二楚。在《高尔夫球场的疑云》里,波洛讽刺那个吉罗警探是条搜找物证的猎狗,但是在《悬》里面,波洛又很有自豪感的把自己比喻为了猎犬。事实上侦探永远都是猎犬型的人物,只不过搜找的东西不一样。然而,短期内介入一个案件,寻找动机比寻找物证难得多,所以为了帮助波洛快速破案,阿婆在她的小说世界里另设置了一些前提。
《怪屋》里虽然没有波洛等侦探,但是里面“我”的老爹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总结出的罪犯特征却几乎在阿婆所有作品里适用,即凶手都是很自负、喜欢说话的一类人(这个假设在其他作家的作品里经常不适用 )。因此当波洛四处打听的时候,凶手不但会自曝其性格类型,而且会主动提供大量的信息给波洛,好像没有太多自我保护意识。而其他的角色也是要么健谈要么很容易被人推断出其观点。更重要的,所有人物都非常符合波洛的人物归类体系,这样一来波洛那套陈词滥调(黑斯廷斯在《悬》里就是这么说的)就百试百灵了。
波洛本人也拥有许多女人特质,喜欢偷听偷看,热衷八卦,这些都为他破获阿婆笔下罪犯的案件提供了不少帮助。更重要的,波洛拥有并倚重他那女人般的直觉,可以没有障碍的把两件看上去并不相关的事联系在一起。在《悬》里,波洛居然一下就把尼克和冒险家塞顿联系在了一起,只因为这些年轻人谈论了他。事实上年轻人平时讨论一些名人的八卦再正常不过。波洛能在构想动机时那么异想天开(P101),把尼克和塞顿联系在一起怎么就一点也不愿意想想还有什么其他的可能性呢?我只能说是波洛靠直觉了。
波洛神奇的直觉还体现在他对线索真伪的判断上,不但能从角色们啰里啰嗦的话语中快速筛选出有用部分,还能有效的把角色说谎的部分极其准确的识别出来。波洛和赖斯太太只谈了几句话,就极其肯定她说了谎,她当时不在塔维斯托克。这怎么看都有些武断,且不说完全不能肯定赖斯太太是否真的说了谎,就算是说了谎,也不一定说明赖斯太太不在塔维斯托克,仅仅是因为赖斯太太不肯说出她在塔维斯托克的朋友的名字?
波洛偷听偷看得来的信息完全与读者共享,从大量垃圾信息里筛选有用的信息虽然难可理论上还是办得到,分析人物是否说谎也勉强办得到,在这些环节上,理论上读者尚可与波洛匹敌。但波洛另一个优势读者就没法比了,那就是波洛“在现场”。
波洛对感官印象非常信任,在《高尔夫球场的疑云》里,波洛仔细观察了昏过去的雷诺夫人后眉头一皱,从此思路就开始逆转,却把读者留在了原来错误的思路上,原因是波洛发现雷诺夫人是真的昏了,由此判断她真的没有预料到她丈夫会死,这种感觉是读者绝对不会有的。在比如在《悬》里面,波洛拜访查尔斯之后判断说,“但是在查尔斯·维斯身上,我看不出有这种动机存在”(P103)。仅一个“看不出”,波洛就可以否掉一个逻辑走向。在谈到尼克时,波洛说,“但用那样的语气说出那样的话来,不,不是自然的。”(P112)。此间玄妙的语气也不是读者可以感受的。而“看不出”、“那样的语气”一类不在现场就感受不到的模糊词汇,在阿婆的作品里极其普遍。
综上,就算人定胜天,也休想胜过波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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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真的在和阿婆斗智吗?
范达因在写他的推理小说二十条原则之前有一段话:“推理小说是一种智性游戏,但更像一种竞赛,作者必须公平地和读者玩这场比赛,他必须在使用策略和诡计的同时,维持一定程度的诚实,绝不能过分到像玩桥牌时作弊一样。他必须以智取胜,透过精巧又不失诚实的设计引起读者的兴趣……”。在范达因看来,读者阅读推理小说的过程是和作者斗智的过程。奎恩在揭开案件真相之前,一旦自认为把该给的证据给全,也会挑战读者,这显然也是在遵循这一总原则。然而,对于案件的脉络,作者是正向思维,读者是逆向思维,难度差异不同,而作者的智力体现也绝不仅在想出这样一个案件,而在于如何去讲述这个案件,作者与读者的智力工作不体现在一个层面,理想的竞赛状态很难形成。
对于一个业余推理爱好者来说,构思出一个离奇的案子未必很难,只要他愿意,他可以编排多个巧合,并配上一大堆故弄玄虚的假线索,任何一个人藏一件东西,其他人都是很难找到的。写作的真正难度是构思好之后如何有条不紊的展开案件,并在离奇性和合情合理之间寻求平衡。有一些作品即便读者事先猜出真相仍是好作品,另有一些作品让人匪夷所思,绝对猜不到,但是却无聊的很。
具体到阿婆的流水线作品,我认为其结局是不可预测的。换句话说,你可能猜到真相,但没什么意义。奎恩的弱化线索型作品,我们可能完全找不出像罪犯的人,但奎恩指出各个证据时,几乎所有的证据都指向同一人。如果我们阅读时察觉到一部分线索,也基本可以把视线投向罪犯了,逻辑上讲,故事没发展到结束时犯人就已经有唯一性了。阿婆这种强化伪线索的作品(在此类型作品里阿婆已做到极致,即使是喜欢设陷阱的作家也很少有下阿婆那么多陷阱的)里,一条线索是不是伪线索可能在故事快结束时阿婆仍可自由选择,多条可以随时补完整的逻辑链通向不同的“真相”,而补全线索的最后一环可能是远方发给波洛的电报,或者波洛设局之后,究竟是谁会去上当等等(无论是谁上了当波洛只要说事先怀疑的就是他,那在逻辑上都是合理的)。
读者猜阿婆书里的凶手时,一般先是排除表面看上去可能性最大的(不需要逻辑,仅是经验),而阿婆的案件格局一般都不大,剩下几个主要人物又都有一点疑点,这样就可以按照上面叙述过的人物走向去猜。可是这样已于逻辑无关,我们猜凶手实际猜的是阿婆的写作习惯了。而我自己,除了《ABC谋杀案》和《蓝色特快上的秘密》我完全看穿了真相之外,其他的我都确定不了。而我读阿婆的乐趣变成了“我倒要看看这个有意思的老太太这次又想玩什么花样”了。
或许与阿婆斗智有一种更好的方法,就是去掉尾声部分,自己提供一个“同人版”结局。就阿婆的作品特点来说,很多流水线作品要想提供合理的“同人版”结局都是可能的,而我想比一比我和阿婆谁的结局更精彩。在读完《悬崖山庄》之前,我就自己设计了结局,首先我在出现那张奇怪的脸之前早已猜测到赖斯太太的丈夫可能会出现这种可能性,按照多嘴的女仆可能的走向,我选择女仆埃伦可能和赖斯太太的丈夫有什么亲缘关系。埃伦完全可能偷看到塞顿的来信推测出继承大笔遗产的可能性,她选择杀死尼克,由赖斯太太继承,既然她和丈夫没有离婚,那她丈夫分走赖斯太太遗产的一半也很理想,或者趁赖斯太太没来得及立遗嘱时再把赖斯太太也干掉。这样一来女仆埃伦和赖斯太太的丈夫就成了合谋凶手,她没有去看焰火是因为和赖斯太太的丈夫秘会,她见死的是马吉而不是尼克,意识到是同伙出了错,因而一时疏忽把自己的意外感透露了出来,后来为了弥补这一点就编了什么庄园不详一类的鬼话。我觉得这样是完全说得通的,但是对比一下,阿婆的收尾确实精彩得多,而我的故事只能算是中规中矩缺少亮点了。因此不得不说,尽管阿婆的故事有随意性,但阿婆有天赋能从众多可能的结局中挑出最精彩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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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婆的窍门
阿婆确实是有窍门的,正是因为有窍门,所以阿婆才能在量产作品的同时最大限度维持了作品的整体水准。其窍门归根结底在于,阿婆构建了一个属于她自己的逻辑世界。
很多被严重简单化的东西只有在阿婆的世界里才是完全合理的,比如在阿婆作品里,可怜的A爱B爱得都快发疯了;A有时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A这样的人对谋杀有天生的兴奋感;A被B的魅力所吸引,但并没有陷进去……这些是阿婆作品里很基本的要素。在大多数作家笔下,这里的每一个感情状态、心理状态都是要用细腻的描写才能表达清楚的,可对于阿婆,这些涉及感情深处、人性深处的状态只需要一句话就能描述。要进入阿婆的作品,就必须先承认这些规则,可一旦接受,这个逻辑世界就似是而非了。
在《捕鼠器》里有个叫克里斯多夫的角色说了一段话——“每个人都有意思,因为不管是谁,您永远都不会真正弄清楚他们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他们到底在想点什么。比如,您就不知道我现在想什么,是吗?”,接着他又说:“您知道吗?只有艺术家才能真正弄懂别人的底细——而他们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弄得懂!……”
这两段话差不多可以看成是阿婆对读者的告诫,即无论我的人物在干什么说什么你都找不到规律可循,这不需要道理,相反,我会创造这样一个人物(艺术家),他就是能看透这种规律从而弄懂一切,这也不需要道理(因为他自己也弄不懂)。那么,这种别人怎么也弄不懂艺术家却不需要理由就能弄懂的规律如何能存在呢?这就是一个悖论。
波洛办案最大的技巧是给人归类,然后找动机,可这种人物类别事实上并不存在。正如前面对角色棋子的走向分析以及《捕鼠器》中的那段台词所言,同样的身份,同样的表面行为特征在阿婆的逻辑里都会暗藏着对立的逻辑方向,那通过对表象的观察所做的分门别类究竟有什么用处?在《悬》这部小说的142页,波洛评价尼克说:“这些年轻小姐现在根本得不到应有的训练,在条理性方面简直毫无教养,也根本不懂得办事的方法。这位尼克小姐,她是有魅力的,但她的头脑里只有些棉花、稻草!她是只绣花枕头!”。可是最后的事实证明,尼克和波洛此时说的完全不一样,一个做事不周密,没有条理的绣花枕头怎么能设计出几乎骗过了波洛的案件(如果没有黑斯廷斯对马吉名字的调侃的话)?事实上波洛后来之所以转而怀疑尼克,也必然是自己推翻了自己对于尼克的归类。有什么事实使波洛对一个人的性格本质的看法产生了重大转变吗?没有!波洛只是按原有的想法推理不下去了。不需要事实,仅靠推理,人的本性就可以跳来跳去,既然对人本性的判断这样不稳定,又如何能赖此解决了那么多案子呢?这种矛盾在阿婆的悖论逻辑世界里不可解释。对读者阿婆奉行的是不可知论,对波洛阿婆奉行的却是方法至上论。
阿婆笔下的人物从来都不会碰上道德困境,所以在几乎所有的故事里,基本每一种人物的各种走向都可以合理存在。又由于阿婆在角色人物刻画时有千人一面的特点,事实上它永远是几个类型的人拼凑在一起的故事,而不是几个特定的人之间发生的故事(《啤酒谋杀案》仍然可算例外),所以我们没有了为某个人物做设身处地考虑的能力。这两点共同保证了阿婆的每个角色都可以在故事进展中在几种人性之间自由跳跃,即使案件的格局很小,排列组合一下,阿婆能设计出的可能性也会多得惊人。
所以,创造属于自己的充满悖论的小世界,对读者和侦探采用双重解释标准就是阿婆的小窍门。
因此,阿婆的成功其实是以“刻画人物千人一面”和“缺乏人性深层挖掘”为代价换取来的,也许很少有作家愿意付出这样的代价,但阿婆有意无意的这样做了。这种交换的结果,是阿婆创造出了独一无二的谋杀童话,从而在推理界取得了不可撼动的女王地位,与此同时她的这些作品在文学价值上却贡献寥寥,是那种也许“正统”作家(马原倒是例外)即使爱看也不会敬佩,更不会以此为榜样的作品。阿婆也不会像有些推理名家一样得到推理圈和“正统”文学圈的双料承认。
当然,阿婆创作出了《无人生还》、《罗杰疑案》还有《东方快车谋杀案》这样根本不能用流水线原则去理解的经典,这本身就已经证明的阿婆不是个只会用“小窍门”的那种自我复制的作家。但是,我觉得更重要的,是阿婆的一些非推理作品,比如《裁缝的洋娃娃》和《神秘的镜子》等短篇,其女人细腻的情感加上奇特的构思,信手拈来的诡异气氛绝非横沟正史们那种刻意营造的氛围可比,这类作品的文学价值可能被严重低估了。可惜这些作品在数量上都是少数,大部分时间里阿婆都是在她的流水线上工作。因为即便是流水线,它的变化多端仍然足够有趣,足够这个聪明的女人乐在其中了……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4:01:51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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